乡村振兴之大背景下,如何让农村经济发展稳定而快速成为了关注的重点,但是经济发展飞速,环境问题担忧也是制约因素之一,如何能够强化环境污染的治理效果,进而积极响应乡村振兴之大环境是本文论述的重点。
1.农村水环境治理的规律性特点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这是影响此战略实施和推广的制约性因素,但是农村水环境污染有着一定的原因和规律,因此在治理过程中也要需要及时整理其所呈现的特点,本文也对此做出了梳理。
1.1造成原因复杂
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看出,农村水资源的污染问题是多种因素造成的,而且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治理过程和方式选择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点:第一,治理过程涉及到复杂的技术和相关知识扶持,例如污染源的检测就需要十分精密的仪器,同时还需要专业人士通过专业知识辅助;第二,涉及到的主体也比较多,农村水资源污染过程中涉及到多个主体,或者他们是利益关系,或者他们是经济关系,或者他们是治理关系,这种利益的牵扯让治理之间的配合、辅助也成为了比较棘手的问题。
1.2治理主体多元性
水资源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因此不论从造成主体还是治理主体来说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一般治理主体会涉及到政府、企业和大众等。政府主要是强制力的干预手段、企业则是根源所在也是责任所在。大众则是利益本身,同时也是监督力量之一。因此农村水污染的治理需要多元主体的配合与支持。
2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
我国农村经济近几年获得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养殖粪便、农药残留、化工排放等问题也牵绊着其可持续性发展。如今的农村水资源问题堪忧,据2020年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农业源水污染排放物中化学需氧量(COD)含量占全国水污染排放物的49.8%,总磷(TP)含量超过工业源占全国水污染排放物的67.2%。在63.95万个生活源普查对象中,农村生活源水污染排放物中COD和动植物油量均超过城镇,分别占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8%和63.9%。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农村的生态环境已经遭受到严重破坏,尤其是水资源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治理,从长远来看将会是公众身体健康威胁的重要因素。
3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水环境治理面临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经济获得了春风般的发展,这是可喜可贺的成绩,但是为了发展而忽视生态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那么,如今的农村水环境治理面临着哪些重要问题呢?下面则从两个方面予以总结。
3.1企业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不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也逐步跟上时代步伐,但是与此同时产生的环境污染也备受关注。如何让经济提升的背后不是触目惊心的生态破坏值得思考。如今的农村承接了很多城市转移而来的企业,这些企业拥有着较多的生产责任,因此而造成的农村水资源问题也引发了极大的关注。但是企业应当担负起水环境治理的重任,可如今他们不够积极的态度也必然影响着农村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效果。
3.2水环境治理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公众的积极参与
如果想要对农村水环境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群众参与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道路,但是如果想要发挥群众的积极参与能力,让他们及时了解水环境治理方面的知识以及当前农村水资源污染的现状是前提基础。就当前来看,这种信息还存在不对称的情况,公众缺乏了知情权,因而无法起到监督、配合的效果。
4 乡村振兴战略下提升农村水环境多元共治的路径选择
经过上面分析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备受关注,如何更好地去应对是当下和未来要格外关注的问题,但同时这也是一个需要多元主体参与的过程,因而下面则从多元共治的视角出发分析如何应对此问题。
4.1 明确多元共治中多元主体各自的职责
农村水环境污染是一个多主体造成的,因而在积极治理方面也需要多个主体积极配合,那么此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就是明确各自主体的基本职责,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
政府作为一个导向主体,拥有着一定的震慑力和说服力,因此在农村水环境治理中可以承担主导作用。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基层职能部门,也可以说是一个执行者,因此应当从如下三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第一,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水资源治理有法可依,确保执行效果;第二,将环境治理强行纳入到企业考核和官员晋升职位当中,积极引导水资源治理效果提升;第三,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同时鼓励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引进、研发,尤其是专业人才的引进,为农村水环境治理提供坚实基础。
企业是农村水环境的污染主体之一,因而在治理过程中也应当担负起主要责任。首先企业自身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将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硬指标。其次,要坚决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承包水污染的治理项目,为农村水资源质量改善作出应有贡献。
社会群众主要包括公众和环保NGO。公众在其中的职责主要是提高环保意识,积极配合地方水资源的治理工作,然后就是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环保NGO作为农村水环境治理中的重要力量,推动环保NGO同盟间合作和信息交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4.2构建多元共治之间的信息共享模式
所谓多元共治之间的信息共享模式是一种“政府-市场-社会”的三方平台。首先,政府要保证水环境治理信息的公开透明,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金额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治理的技术支持情况。其次,除了政府部门网站中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渠道畅通之外,还需设立专门的农村水环境治理相关的服务热线和意见反馈专栏,及时整合和回应各主体的利益诉求。此外,政府要引导企业主动公开生产经营中水污染的处理和排放数据,鼓励企业创新和分享先进的水污染处理技术。
结语
综上可以看出,农村水资源问题的治理十分迫切,但是如何从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方面进行优化值得思考。通过文章阐述可以看出,农村水资源污染问题具有复杂的原因、复杂的主体、复杂的应对方案。作为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关注,提供更为优化的治理建议,为解决农村水资源献言献策。
参考文献:
[1]王俊能,赵学涛,蔡楠,陈敏敏,汪浩.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排放及环境治理效率[J]. 环境科学研究,2020,33(12):2665-2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