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城镇化进程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合理的城乡规划,不仅如此,做好城乡规划工作也为我国城镇建设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方面,政府部门利用城乡规划能够对城镇化建设起到宏观的调控以及指导,同时,将现阶段城乡人口数量进行调整并且均衡城乡收入分配结构,从而保障了城乡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做好城乡规划工作,能够促进城镇区域实现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带动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发展,让城镇人口的就业率持续上涨,进而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目前城乡规划中面临的问题
(一)城乡规划的指导思想出现较大偏差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政府在进行城乡规划时,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思想,因为指导思想的偏差性,造成城乡规划过程中过分强调地面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忽略了地下基础设施。例如:修建大型广场,人造景观,人造古董等,因为部分政府部门的片面认识而造成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的严重损耗。甚至出现城市规划建设出现严重的失衡,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应。例如:在人口数量较少的城市新建占地面积过大的商业办公楼,该城市的内部楼房资源无法进行充分利用,造成人力资源和政府财力的浪费[1]。
(二)规划工作的功利性较强
现阶段许多城乡规划机构在开展城乡规划工作时过分重视功利主义目标,让城乡规划的发展变成了政府和规划机构的获利工具。不仅如此,多数规划单位以及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缺乏工作的责任意识,在开展城乡规划工作室,并没有对当地城乡的发展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只是一味的将上级领导的规划思想和意图作为城乡规划设计的目标,规划人员只注重技术性的规划细节,但是常常忽略城乡规划中的各个区域社会经济以及政治等情况。更有甚者,在城乡规划过程中直接抄袭其他地区的规划模板,在规划过程中并没有将该地区的城乡发展实际情况作为规划的基础,最终造成规划人员,所设计的城乡规划内容以及所采用到的实施方法与当地城乡发展情况完全不相符。这种流于形式的城乡规划工作,不仅无法让该地区的城乡特色文化得到彰显,还会浪费大量的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并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保障城乡规划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建议
(一)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做好城乡规划工作
关人员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技术,通过这些现代化技术的使用来预测城市的未来发展趋势,从而有效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政府部门和相关规划单位中应当配备先进的信息化设备,并建立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等,从而让政府部门和规划单位实现信息网络的建设。这样在开展城市规划工作之前,可以利用信息网络将城市的各类信息进行分析和科学的预测,在制定规划方案之后能够及时把握规划方案的落实力度。
(二)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
根据现阶段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政府部门以及规划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相关的监督制度。在实际开展城乡规划工作时,要做到奖惩有度,赏罚分明,如果规划内容已经严重违反该地区的相关规定,政府部门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且需要对现阶段的一些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的完善。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和规划单位必须对城乡规划的相关人才队伍进行专业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规划工作的开展,同时科学的使用各项权利。另外,规划单位应对城乡规划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将城乡经济以及土地资源利用率作为城乡规划人员的考核指标,对于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相关人员或者规划单位,政府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惩罚[2]。
(三)注重公众监督,推进民主规划
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能够促进我国民生的发展,因此,规划单位和政府部门在开展城乡规划工作时,应积极采纳群众对于城乡规划内容的想法和建议。规划人员在开展调研期间,应对城乡地区的民俗民风以及城乡居民对于城乡未来的发展看法进行了解,这样能够帮助规划人员对城乡规划的内容,环节以及这项工作的意义进行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城乡规划建设过程可以与多个民营企业进行合作,从而有效发挥群众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不仅如此,政府部门可以在当地建立民情考察评估体系,通过让城乡居民在城乡规划中积极发表自身的看法,来进一步推进我国区域民主建设[3]。
(四)减少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及生活差异性
政府部门需要对城镇化进程中的补偿机制进行健全和完善,例如:在落实城乡规划中的地区房屋拆迁过程中,相关人员需要分析当地群众、房屋的类别和面积,并根据这些来计算最终的拆迁补偿金额,并在后期给予新房购买优惠。如果遇到经济能力较弱的居民无法支付新住的费用,政府部门应给予这些居民贷款优惠。其次,要积极开展社区居民的就业培训。政府当局要依据目前的规划和工业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劳工市场,促进公平的就业,建立免费的人力资源训练基地,以提升民众的就业能力。同时,对改造后的居民要优先安排就业,并提供平等的工资和福利。另外,要加大对社会的投入。在转移人口中,要建立和落实医疗、教育等保障制度[4]。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速度逐渐加快,做好城乡规划工作能够有利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但是,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开展城乡规划工作,也暴露出了各种社会矛盾,给政府部门和相关规划单位带来了许多难题。因此,有关部门和规划单位在开展城乡规划工作时,应根据该地区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内容的设计,同时,规划人员应多听取民众的规划想法和对该区域的未来发展期望。就这样才能够实现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持续进行,同时提升我国城乡规划的整体效率。
参考文献
[1]窦小华,刘仁忠,陈新政.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的若干思考[J].理论月刊,2011(2):3.
[2]周金亮.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的若干思考[J].赤子,2012(10):1.
[3]黄依红.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的若干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000(036):4902-4902.
[4]崔博.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引导实例探析[J].小城镇建设,2013,000(003):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