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脑出血是一种常见的脑血管疾病,具有高发病率、高致残率和高死亡率的特点。在高血压脑出血患者的治疗过程中,要注意对患者进行有效的护理,从而提高其治疗效果。但是,传统护理模式下,患者在接受治疗后恢复缓慢,且预后效果较差。而加速康复外科理念是一种以患者为中心的围手术期护理理念,该理念在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围术期护理中应用效果显著[1]。基于此,本研究分析加速康复外科理念在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患者围术期护理中的运用效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是90例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患者,抽签方法分组成对比组与研究组,各组对象45例。研究组中男/女人数23/21例,最小/最大年龄41/68岁,均值(51.46±2.42)岁,体重45-72kg,平均体重(56.43±1.11)kg。对比组中男/女人数是22/23例,最小/最大年龄是41/69岁,均值(56.44±1.12)岁,体重44-73kg,平均体重(56.58±1.08)kg。两组基本资料比较P>0.05,可比较。
1.2方法
对比组实施常规护理,密切观察其病情与生命体征,确保患者呼吸顺畅,并做好必要的急救措施。
研究组给予加速康复外科理念护理,具体为:(1)心理护理:护理人员主动与患者进行沟通,充分理解患者的内心想法,并有耐心地听取患者的意见,给予必要的安慰与鼓舞;利用听音乐、看剧、聊天等方法来转移患者注意力,缓解患者不适,促使患者心态平稳,以乐观态度来对待病情,这有利于病情的康复。(2)血压管理:控制血压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因血压的变化而导致再次出血;躁动可引起外周及颅内压增高,在保证呼吸道通畅的情况下,适量应用镇静止痛药物,对控制血压具有重要意义。(3)预防感染:建议通过肛门牵张训练、行为技巧、排尿意识训练等多种方式来促进膀胱排空,从而达到防止感染的目的。为防止尿路感染,应定期清洗患者的膀胱,每天更换尿袋,一周更换一次尿管,以防止尿路感染。为预防坠积性肺炎,定期给患者翻身、拍打背部,必要时给予喷雾治疗。(4)胃肠道出血护理:这是高血压脑出血极易出现的并发症之一,因此术后摆放患者为侧卧位,仔细观察患者机体情况,例如呕吐物、粪便的颜色等,一旦出现消化道出血要及时进行输血,避免出现失血性休克。(5)体位:对患者的四肢进行适当的调整,纠正肢体的萎缩和挛缩,尽早进行康复训练有利于身体功能尽快恢复身体,防止畸形产生,提高预后效果。
1.3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的身体活动能力评分,评估工具是SCL量表,总分12分,分值与身体活动能力呈现正比关系。比较两组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包括肢体痉挛、再出血、肺部感染、下肢深静脉血栓等。
1.4统计学处理
数据经 SPSS21.0分析,计数数据以( n,%)为单位, 以χ2检验,计量数据以( x̄±s)为单位, 以t检验,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身体活动能力评分比较
护理前,两组身体活动能力评分比较比较P>0.05;护理后,研究组身体活动能力评分明显高于对比组,比较P<0.05。见表1。
表1身体活动能力评分比较(x̄±s,分)
2.2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研究组出现的肢体痉挛、再出血、肺部感染、下肢深静脉血栓等并发症的例数均少于对比组,比较P<0.05。见表2。
表2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n,%]
3讨论
手术是指通过开颅手术对患者大脑进行的一种外科治疗,其主要是由脑血管破裂引起的出血导致脑组织受损。高血压脑出血是临床常见的一种疾病,在临床上占所有颅内疾病的20%~30%,其具有高发病率、高致死率、高致残率的特点。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大多具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早期临床表现为头痛、呕吐、肢体瘫痪等,随着病情发展可出现意识障碍加重、瞳孔改变、昏迷等临床表现。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患者早期手术后患者机体处于高代谢状态,机体抵抗力下降,且患者往往合并有各种并发症,若护理不当可导致并发症严重程度增加,进而影响患者预后。
加速康复外科理念是一种全新的围手术期管理思路与方法,其以循证为基础,对常规围术期护理方法进行了优化,提高护理效果[2]。本研究将加速康复外科理念应用到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围术期护理中,该理念将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心理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通过多学科合作模式对患者实施围术期管理。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身体活动能力评分明显高于对比组,比较P<0.05;研究组出现的肢体痉挛、再出血、肺部感染、下肢深静脉血栓等并发症的例数均少于对比组,比较P<0.05。
综上所述,加速康复外科理念可以明显提高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患者的活动能力,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值得推荐。
【参考文献】
[1] 孙云香. 加速康复外科在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围术期护理中的应用研究[J]. 反射疗法与康复医学,2022,3(14):116-119.
[2] 曹娅妮,赵彬芳. 以循证为支持的ERAS围手术期管理模式对高血压脑出血患者预后的影响[J]. 重庆医学,2022,51(4):634-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