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市场经济从不断进步和发展,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开始呈现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现象,尽管政府一直在完善一系列金融措施,但受制度的约束,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仍受到很大的制约。
一、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不协调发展的制度分析
(一)信用制度
①农村信用制度建设缓慢。金融与信用是两个息息相关的系统,信用的缺失将严重阻滞金融的发展。我国经济、金融信用体系起步较晚,尤其农村,经济、金融信用体系还相当不完善。一方面,我国当前农村缺乏有效的个人信用体系,对个人信用的评估工作很难开展,农村个人经济活动如贷款等行为的动机性和风险性难以监测。另一方面,农村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农村金融机构难以考察企业的真实情况以及运作动态。此外,农村的经济信息开放程度相对较低,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的获取渠道较窄,致使农村金融机构所掌握的信息不足,对企业以及个人的贷款风险以及收益分析不能稳定科学开展。
②缺乏有效的失约约束与惩罚机制。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与当地政府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宏观调控参与较多导致农村金融主体的市场化和自主性程度不高,还未形成切实以市场价值规律为基础的金融动力。而且,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来看,大多数需求主体经济实力较为单薄,且经营风险较大,加之自身法律意识不强,惩罚机制不够,导致农村金融的混乱化、无序化和不正规性凸显。经济诚信问题,虽然在我国法律如《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部分相关条文规定,然而在农村环境下,执法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金融机构和农村个人、企业的信用关系扭曲不畅,在很大程度上给农村金融生态的稳步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二)制度变迁模式的影响因素
制度变迁模式主要包括强制性与诱致性变迁制度。前者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制度模式,农村金融与经济的不协调很大程度是政府强制供给的结果。这种制度模式下,信息具有滞后性,是创新率以及有效性低的表现,受到外部因素环境影响时,很容易造成农村经济瘫痪的情况,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系模式下经这种制度模式被广为使用。另外一种诱致性制度一般指企业或个人自行组织和实行,经过国家确认的制度模式,制度的弹性有效率比较高,创新成本比较低。改革开放以后,诱致性制度模式开始用于城乡企业之中,促进了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体系的不完善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制度以政府行为为主导,农村经济主体缺乏自主性,如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等。因此在金融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很大影响。
二、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不协调发展的应对措施分析
(一)建立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信用体系
首先,建立农村金融信用体系。无信用不成市场经济,要推进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有机发展,一方面要加强和健全农村企业与自然人的信用信息流通体系,利用电子计算机信息存储与传递技术,实现金融需求者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其次,为维护良好的信用制度,还必须健全相关约束和惩罚机制,一方面,坚强经济法律宣传;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减少地方保护主义情况的发生;再有,健全担保机制,用联动责任降低农村金融生活中的失信行为。
(二)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法律环境
首先,转变农村传统观念,改“人治”、“权制”为“法治”,政府带头,企业与个人走出计划经济阴影。其次,完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明晰权力、责任和利益,健全农村信贷等金融业务的法律制度。
(三)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与中介制度
农村金融监管方式需要逐步调整,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以现代化方式和理念进行金融管理,主动采取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措施,将监管工作做到透明化,使监管制度更加完善。此外对于农村金融的中介机构,需要逐渐转变意识,使整个行业向市场化以及竞争化方向迈进,以相关的政策规范引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多引进发达国家的金融管理经验及组织形式,完善农村金融中介制度。
结束语
我国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金融建设涉及范围广,相关制度难以落实。因此,我国农村经济金融体系建设任重道远。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体的积极性;既要建立信贷机制,又要创新政策和职能。农村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相关问题需要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范畴进行分析和研究。但笔者个人水平有限,相关文献较少。希望更多的人才参与研究,共同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努力。
参考文献:
[1]肖星宇.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约束及解除[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30(24):94-95.
[2]周莹,王冠翔,贾丽娜,王亦明.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策略浅析[J].南方农业,2019,13(35):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