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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刑法角度谈我国民营企业的刑事风险规制

吴志宇

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广东中山,528400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法律变革也在日益更新。民营企业作为维系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枢纽,但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外部法律协调机制欠缺等情形,造成民营企业的刑事风险逐渐上升。如何通过企业的自身合理管控,提高企业在新时代经济刑法下的刑事风险规制,是有利于企业在新时代发展趋势下健康、稳定、可持续运营和发展的长效驱动力。
关键词: 经济刑法;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风险规制
DOI:10.12721/ccn.2021.15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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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经济刑法最重要的价值就是保护企业人民的合法权益,其在概念和内容规定上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尚没有统一的涵义和界定,但其在保持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上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我国经济体制发展中,一直是以公有制经济为发展主体,但近些年来以民营企业崛起力量为代表的非公有制也逐渐登上历史舞台,占据重要地位,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为保证整体运营环境和运营机制的规范性、稳定性和科学性,民营企业需要不断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和潮流,以新的发展角度完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向,关注解决问题的策略,优化解决矛盾模式,避免民营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刑法风险,以带来更好的发展效益。

二、经济刑法的基本范畴

经济刑法在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起到一个有效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并且只有当经济刑事活动被介入或无法得到保障之后才能够利用刑事手段来维护和管理。1932年经济刑法这一概念才被提出,有学者认为,掌握经济刑法最重要的就是从多角度思考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经济规范性和秩序性,同时,经济性发展涉及国家、财政和金融等多个方面,在社会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中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对于整个社会的运营和维护十分关键。经济刑法是维护经济市场秩序的关键,法律规范在实际运营和发展的过程中能够保证整个经济体系的健康性,维护正常经济活动的稳定性、科学性,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乱纪行为,维护市场自由与健康发展。

二、我国民营企业中的刑事风险

我国民营企业中的刑事案件时常发生,一旦出现刑罚,需要承担必要的风险性惩罚。风险这一概念针对不同程度的危险事故所带来的影响是存在差异的,但当今现代化社会发展进程中风险可能会带来诸多领域的危险,不可预估,具有很强烈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对日常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危害。民营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盈利性质经营组织,在经营角度来讲,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需要优化管理模式,但在管理过程中会存在一定漏洞和疏忽,导致面临法律制裁现象发生,同时,民营企业大多数是私人化管理的模式,在生产和发展过程中有些管理模式和管理措施不到位,思考不充分,就会导致企业经营存在各种风险。

在现代化经济快速的发展背景下,刑事风险在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尤为关键,能够维持企业蓬勃健康发展,在不断壮大的过程中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同时,民营企业会面临诸多刑事风险,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需要明确划分犯罪界限和刑事案件的构成,制定科学的发展起源和发展目标。通过前置性法律与法规的学习来形成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化描述,降低不充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由于一些企业为适应社会发展变化,许多违法规定已经不再认定为犯罪,因此要考虑现行的社会发展环境下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行政法规的现象,同时还需要将违法行为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认清现阶段刑事案件诈骗的界定,划分民事欺诈和民事诈骗这两种类型,避免司法领域判定标准的局限化,提高刑法处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在判断标准中需要在不断优化和管理的过程中有效把握分界点,让判定标准符合社会法律的实际要求,这也是目前经济刑法主要发展的任务和方向。最后,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企业会给予合作伙伴和国家相关工作人员一些好处费或回扣费等,会造成贿赂犯罪的处罚,阻碍民营企业的发展,影响双方建立友好互助往来关系,造成权益、地位、职务等之间的交易,这在无形之中提高了企业的刑事风险,一旦相关事实备查证,这不仅会成为企业发展的污点,有时甚至会是造成企业致命一击的“无形之剑”。

三、经济刑法角度下刑事风险规制对策探究

在经济刑法角度下,在刑事风险的构思和规划过程中,需要通过司法角度来搭建民事企业的刑事风险评定对策。在长时间的发展和学习过程中,经济刑法经历四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后已经适用民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过程。随着自主创新和现代化管理相关机制和制度的规划下,企业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已经逐渐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进程,能够加强自身风险控制工作,在合理建设过程中提高慎用刑事手段的观念,坚持刑法的科学性、补充性、公众性,以维护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可持续、长久发展。

3.1政企联动,多渠道提升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经济刑法的政治手段在落实过程中其正确含义和规范概念是根据经济刑法的任务和保护权益而界定的,最终目标就是保持民营企业的经济发展,朝着稳定、长久、可持续的方向进展。从政府管理的角度上,政府对于维持本地区的民营经济平稳发展有一定职责,通过多维度的政企联动,法律宣传教育,可充分提升民营企业管理者的法律认知水平,使企业经营者敬畏法律、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约守信,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同时,对企业各个岗位从业人员针对性提升业务法律素养,如知识产权岗位强化企业自主产权维权,拒绝假冒伪劣生产,员工管理岗位强化职工权益维护,按时交纳社保及劳务报酬等,均可有效提升企业刑事风险防控能力。

3.2有序经营,提高民营企业行政违法与犯罪的认识底线

经济刑法在制定过程中往往会根据一些罪状的描述,涉及到违反法律规定的语言技术,不同的法条、不同的程度、不同的情形,所造成法律后果截然不同。民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必须牢固树立行为违法、刑事犯罪的“底线”思维。刑事法律规范是稳定经济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企业经营虽提倡创新、改革精神,但涉及刑法犯罪的领域国家将坚决打击,这势必会打击一部分民营企业的创新势头。因此部分民营企业在企业内部设立设立法务部、风控部等职能部门,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听取法务部、风控部建议意见,或者从外部联络律师团队给予专业法律问题咨询,都能有效避免企业在创新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刑事法律风险。

3.3政策引导,有效解决民营企业法律纠纷解决机制

解决民营企业法律纠纷机制,可以从社会政府管理政策及企业自身制度规范两个角度建立。在职能部门政策设置上,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对辖区内民营企业加以引导和支持,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为民营企业在选择招商引资、经营项目、技术人才管理等提供政策导向支持,为民营企业链接有效法律服务,解决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引导民营企业良性竞争,有序发展。在企业内部管理上,企业应该建立企业矛盾应对处理机制,探究从法律服务机构中委聘专业律师加入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体系中,建立外部律师和内部法务协调配合,形成完整统一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四、总结

总的来说,在变革的经济时代背景下,民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更为剧烈,所要求的刑事风险防控能力更高,从经济刑法角度下探究民营企业刑事风险规制,较从前来说具有较高的适用性和发展性,在经济刑法的指导条款下为民营企业的规范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促进企业的可持续运营和发展,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民营企业的刑事合规及刑事法风险防范探析[J].卢勤忠.法学论坛.2020(04)

[2]“经济刑法”之概念与重构[J].王小丹,龚雪.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