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趋势来看,最主要的一个表现就是家用电器的不断增多,社会发展的表现之一也是工厂企业的建设数量和规模不断的增加、扩大,这就表明无论是生活还是生产都将大量增加对电力的需求。因此,为了保证电力企业向居民和工厂输电的稳定性,就必须得抓好电力工程的施工质量,尤其是电力工程结构中外包的项目。在电网以及电力项目的加快建设发展过程中,有必要对外实施电力工程项目外包施工,以促进建设步伐的加快,但是要注意对其进行实施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管理。由于电力工程项目是一个施工难度大,专业复杂的技术项目,因此在最开始的招标投资、早期进行规划设计、施工期结束后总结经验教训、在运营过程中的维护和运检方面仍存在许多大小不一的安全问题,这些都会阻碍配电力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好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外包施工进行安全管理和质量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电力工程项目外包施工安全管理以及质量的规范化管理。
1 电力工程项目外包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通过一定的安全管理,改善施工公司或者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在进一步的基础上促进安全管理的转向良好的健康的秩序方面发展。加强电力行业工程项目方面的管理,把中国的项目的安全管理工程推向市场化与国际接轨。提高电力工程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这是保证施工的必要前提,也是现代化管理方面的进一步提升的体现。在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对于各种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行为做严格处理,这样有利于体现安全生产标准的权威性,时时以法律和条例来约束自己的各种行为。
2 电力工程项目外包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2.1 电力工程项目队伍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一旦中标后,除少数管理人员外,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为当地招收的劳务工,管理人员只是负责人员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是兼职。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人员结构、技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工作需要,部分人员责任意识、进取精神和务实作风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加之面对电力施工作业环境的艰苦和劳动强度大、高危点多的特点,承包方在招收时,只强调年轻力壮、能吃苦耐劳,但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淡薄,同时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低,管理水平差,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安全和质量控制能力和意识差,主要依靠业主方的传统管理,注重业主方提出的施工工期。在安全管理“人”的这最重要的环节上安全管理就已失控,就埋下了隐患。
2.2 电力工程项目市场竞争的不规范、不平等、低价招投标等的项目管理方式给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施工单位不得不压低报价,使得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不足,一旦中标,承包方片面追求利益,不肯花钱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硬件设施,一些老化、破旧甚至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电气动工器具仍在使用,或是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严重不足,这些导致工作人员在作业中易受到伤害。任意肢解发包工程致使一个工程由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或一个施工单位同时分包两个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没有总负责人,安全问题存在严重隐患。更有甚者直接把作业工作分包给相关的私人业主。各施工作业面出现抢工期,赶进度,同一施工作业面交叉作业多,相互影响大,安全管理压力加大。
2.3 现场监护监管理不力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管理人员不敢管,不愿管,不想管。安全技术交底中安排工作时该交代的不交代或者交代不清。验收把关不严,标准不高。部分职工工作中怕麻烦,图省事,有规定不执行,该做的安全措施不做。工作存在等、靠思想,工作主动性差。受人员紧张影响,部分部门和班组安排监护人有时是工作能力差、新分学生、女同志或身体状况不好者。监护人对现场违章视而不见,有时与外包队伍一起抵制各职能部室的检查,出现了“防火、防盗、防红帽(管理人员)”现象,联合起来谎报实情,增加管理难度。
3 强化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
3.1 严格资质审查
一是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及到发包单位备案时,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二是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与承包工程的电压等级必须相符。三是施工企业参与工程施工的具体员工必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进网电工作业许可证》,并经供电企业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四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竞标时登记并经发包方审验合格及考试合格的有资质人员。五是施工企业必须配备数量足够、种类齐全的施工工器具和安全工器具,并按规定定期试验合格。六是施工企业必须为全部参与施工的员工每人购买保额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
3.2 重视作业报告
一是严格执行“三个报告制”。即每月月底前定期向供电企业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报告下月的施工作业计划;每周要定期向供电企业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报告下周的施工作业计划;每日要向供电企业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报告次日的施工作业任务。二是严禁作业不报告。若未上报施工月报、周报和日报,禁止承包方施工队进行任何施工(包括运杆、挖坑等)作业。
3.3 规范安全作业文本
一是规范工作票签发。工作票应进行“双签发”,由供电企业工程和施工队伍共同签发;二是规范工作许可。严禁施工队伍施工人员私自进行停、送电操作,全部由发包方担任工作许可人,一律采取当面许可方式进行工作许可。
3.4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
一是供电企业对外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要与自营自建工程执行同一标准,不准以包代管,不得降低外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的质量、数量;二是供电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监督员要与外包队伍施工人员“同进同出”,从工作许可到工作终结,全过程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管控;三是项目主管部门要履行到岗到位职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尤其是人身安全隐患,监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措施;四是安全监督部门要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加大对外包施工现场的监督密度和频度,及时制止、纠正违章行为,遏制不安全现象。
3.5 完善奖惩机制
一是安全监督部门要及时编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简报,通报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在外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中做出贡献的安全质量监督员给予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所在现场发生不安全现象的安全质量监督员给予处罚;三是施工现场发生一般违章现象的,要根据违章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经济处罚;
结语
电力工程项目中的外包施工安全质量必须要真正达到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目标,但距离这个目标的实现还需要做较多的努力工作,包括完善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为电力工程项目的初步建设做准备,施工期间必须及时跟进并进行相应的质量监督,最后以高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实现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具有安全性和高标准。
参考文献:
[1] 吴虹,姚晓立,李丞丞.电力外包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评价研究[J].通讯世界,2019(5):235-236.
[2] 董伟.解析电力工程项目外包风险及其控制[J].通讯世界,2019(19):16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