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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视域下“枫桥经验”的根源与理念

杨宇航

西北政法大学

摘要: 人权已成为现代世界政治舞台的重要话题。“枫桥经验”作为一种人权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样板,体现了我国保障人民权利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因此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枫桥经验”的人权保障道路总体来看具有内生性、衍生性和共生性的特点。它是由基层社会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西方人权理论中的合理内容加以融通,而最终形成的人道主义、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理念。
关键词: 枫桥经验;人权保障;思想渊源
DOI:10.12721/ccn.2023.15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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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而“枫桥经验”的人权保障历程正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典范。其本质上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原则。首先在理念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让人民群众来治理这个国家,即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由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各项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化,法治化。其次在职能上努力建设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政府,树立“立法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枫桥经验”人权保障道路的根源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生性发展

从社会学角度看,任何经验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文化基础与文化资源。在“枫桥经验”的人权发展道路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条合乎逻辑的内生线索,是由数千年传承下来的地域特性、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其中,民本思想具有丰富的人权内涵,其作为中国古代的人权表达,对中国当代人权保障事业产生十分重要影响。在二千多年前的西周便有“天命”与“德”的政治思想,周人认为天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上天根据人的行为即“德”给予或剥夺,“德”成为获得或失去政权的关键。之后儒家的“仁”政、墨家“兼爱、非攻”都含此义。其中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更直接体现了以民为根本的思想。这些理念与现今的法律制度颇有异曲同工之妙,特别是以人权保障为价值目标的法律原则相似。而对民生的重视,正是“枫桥经验”人权保障的逻辑起点。

枫桥作为一个浙江诸暨的千年古镇,历史上因“古越建都”、“枫桥三贤”成为诸暨东北部地区的文化中心。而“枫桥经验”为何能长盛不衰,便与枫桥地域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金伯中认为:以枫溪江、紫薇山等历史遗存为主要载体的山水文化;以尊师重教,耕读传家的耕读文化;以急公好义,爱说理好讼争为道德追求的理学文化,共同孕育了“枫桥经验”的内涵和基本精神。

(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枫桥经验”的理论基础。“枫桥经验”是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具体应用。首先,它创新了“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客观规律,在明确“人是在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关系与各种实践活动影响下形成自己的”这一结论后,由此得出了人是一切矛盾的载体,又是解决矛盾的主体这一“人本规律”,抓住了基层是矛盾的广阔空间,又是矛盾的起落点的“基础规律”,以道德教育和法律惩戒两种基本手段,综合运用各种力量和措施规律,始终坚持做人的工作,做矛盾良性转化工作,将矛盾消灭在基层,处置在始发阶段,从而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

(三)西方人权理论的中国化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对西方人权理论的扬弃。在保障实现权利的途径中,我们认为权利是社会的产物,只有通过集体才能得到保障与实现。国家发挥着保障权利的积极作用。这就需要有集体的大量参与才能实现,个人独自的努力不可能实现这些权利。而“枫桥经验”正是由农村基层社会的传统文化中追求“群”的融通和集体主义前提下的人道关怀,个人与个人之间是讲求“天理良心”善的道德伦理,而马克思主义也强调为绝大多数劳动者谋求福利,关注民生之共同体,提升个人的自我修养。所以,西方人权理论中个人与集体权利的辩证思维也是“枫桥经验”得以不断创新发展的思想源泉。 

二、“枫桥经验”人权保障的时代理念

(一)革命的人道主义孕育“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

“枫桥经验”开始时重视人的思想,比较多的体现是革命人道主义的思想。前者指的是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后者指的是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在马克思看来,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私有制社会里,人的尊严、价值难以得到充分的实现。只有扬弃了私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因此,马克思主义是尊重人的,毛主席是伟大的,他有许多非常杰出的革命人道主义理念的论断,如在解放战争时期提出解放军优待俘虏,这在当时来说是有重大意义的思想。在肃反政策上,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杀可不杀的不杀等等。这些都贯穿了革命人道主义思想。

“枫桥经验”在实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中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体现出了这种自觉转换的创造性。因为“以人为本”在强势群体或一般情况下是不明显的,只有在弱者面前才能凸现出来。外来人口群体是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真正的弱势群体。但是枫桥与众不同,他们认为外来人口为当地建设作贡献,应受到尊重、保护。在政治方面,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单位、部门建立工会,建立党组织、团组织;另外为他们解决住房、子女入学及举办职业培训班建立维权热线等等,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教育、维权、服务等多举并重的一种外来人口管理新模式,其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枫桥经验”的本质在于其人民性,习近平总书记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赋予其本质属性,要求“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关爱生命,关心健康,关注安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平等发展、安居乐业、和谐稳定、能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真正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新时代“枫桥经验”恰恰是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指引下创新发展起来的。从以对敌斗争的维稳手段,转向以人民为中心的综合社会治理政策。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成为了“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治理思想、执政理念,虽然不是专门针对“枫桥经验”提出的,但“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始终贯彻了这一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枫桥经验”的本质所在、生命力所在。

三、“枫桥经验”人权发展道路的阶段演进

“枫桥经验”人权发展道路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首先,第一个历史阶段是以毛主席批示“枫桥经验”而与此诞生的人权发展道路。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建立不久,加强国防建设和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便成为党和国家的首要任务,这也反映了我国早期对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视。而“枫桥经验”正是抓住了这一主要矛盾,才使得农村基层社会的人权保障水平得以不断提高。虽然在此期间“枫桥经验”也遭受了许多非议,当时的“枫桥经验”摆事实,讲道理,提出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理念,例如 “立足于拉,着眼于教,不怕反复,持之以恒”、“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等等,这些朴素的话语无不透露出“枫桥经验”的人本思想与人文关怀。所以,这一时期“枫桥经验”的人权保障主要凸显了求生存,求发展的思想,为稳固国家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第二个历史阶段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枫桥经验”人权发展道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全面阐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尊重人性的规律,鼓励和肯定了一切通过勤劳致富的手段实现个人利益的行为,把“为己利他”奉为评价全体社会成员行为善恶的基本准则,这其实就是向“以人为本”价值源泉靠拢的结果和效应。这一阶段“枫桥经验”的人权保障主要表现在脱贫致富,进一步保障人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不断完善经济社会权利。同时注意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预防矛盾化解纠纷,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最后,第三个历史阶段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新时期“枫桥经验”。此时的中国,贫困问题已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也已基本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集中表现为人民群众对平等与尊严的权利保障,必须大力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建设,为人民行使权利保驾护航。这一时期的“枫桥经验”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发展思想并与时俱进,从“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愈加准确、丰富与到位。 

结语 

枫桥经验历经59个风雨春秋,跨越了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个时期,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究其根本,就在于它是一种超越时代的人本思想经验,它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进行了良好对接,包容并蓄,从实际出发,以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各项基本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使人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实现与生存权、发展权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互相适应、协调发展、稳步推进。使中国基层社会稳如磐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新的篇章。“枫桥经验”,永放光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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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作者简介:杨宇航(1997-),男,陕西西安人,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