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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介入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儿童社会适应问题研究——以贵州省M社区W个案为例

魏丽婷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省贵阳市,550000

摘要: 本文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入手,以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依据,了解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儿童存在的环境适应、教育资源缺乏、隔代教养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从具体的案例背景即案主的个人情况和社会情况切入,分析案主的问题,制定服务目标及策略,并对服务过程进行细致的解析,然后评估服务成效,最后总结在整个过程中的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反思服务存在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 易地扶贫搬迁;儿童社会适应;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DOI:10.12721/ccn.2024.15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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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文件中指出: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已经完成,相关工作已经转入后续扶持的阶段,搬迁群众搬到新社区,他们的社会适应问题就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重点。其中对于儿童群体来说,从农村到城市,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但搬迁儿童从小在农村地域文化熏陶下形成的文化感知、行为习惯、健康观念、人际关系等并不会在短时间内立刻改变,很多搬迁儿童在刚进入安置社区后,会继续保留说脏话、不爱护卫生、破坏公物、随地大小便等不良行为习惯,这些行为在安置社区管理规则下会显得格格不入,使得搬迁儿童面临环境、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心理等方面的不适应现象。本文旨在运用心理社会治疗模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儿童社会融入问题,探讨该理论在解决社会适应方面问题的可行之处。

二、理论依据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理论核心是心理社会这个概念,即把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放在一起来看社会工作的实践活动。心理社会模式注重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之间的关联,包括内部的心理,外部的环境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三个方面。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将个案服务分为两类: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直接介入是直接针对服务对象开展的服务干预活动,包括非反思性和反思性两类,非反思性个案服务方式在服务过程中不涉及服务对象对自己内心状况或外部环境状况进行反思。反思性个案服务方式要求服务对象对自己的内心状况或者外部环境状况进行反思。间接介入则是针对服务对象的周围让人或者环境而开展的服务干预活动,依据社会工作者与周围他人的沟通情况氛围维持、直接影响、探索—描述—宣泄和现实反思四种服务方式,依据社会工作者运用外部环境资源特点分为聘用了社工的社工机构和非社工机构、没有聘用社工的社工机构和非社工机构、与服务对象有情感联系的周围他人和没有情感联系的周围他人,依据社会工作者在资源提供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分为资源提供者、资源发现者、资源创造者、服务对象需求表达者、服务对象利益协调者和保护者。

三、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下儿童W的介入过程

(一)案例背景

笔者在实习过程中参与社工站开展的“四点半课堂”课业辅导活动时,发现案主从来不与社工以及其他社区的同辈群体进行沟通,比较安静,不爱说话,对于参加集体活动表现得也不是很不积极,在上门家访后了解到案主的家庭情况,案主家里有五兄妹,案主本身的身体状况不佳,据其母亲描述症状为每年发一次高烧,身体抽搐,但去检查后并无大碍,但是其母亲猜测是由于搬迁后对新社区不适宜导致的过度紧张的情况。从老家搬迁上来转到社区读书以后,性格比较内向,不爱与人沟通。如今正就读万峰小学三年级,学习困难,成绩较差,在学校也不与老师和同学交流,没有玩伴和朋友。

案主母亲在提及案主情况时告诉社工,自己每次在对孩子不满意时会对其进行暴力行为,认为只要打案主,就能让她改变。在与其母亲了解案主情况后,案主母亲向社工提出要求,希望社工能够帮助案主改善其学习情况以及社交状况,在征得案主与其母亲的同意下,社工与案主签订个案服务同意书,并保证会对服务过程以及了解的一些私人情况进行保密。

(二)案主问题评估与分析

1.社会融入方面的问题

案主从原本的生活环境搬迁到社区,据案主母亲反映,案主在家乡的时候成绩较好,也有几位好友,对于一些平常的交流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搬来社区以后除了和家里面的兄弟姐妹玩就再也没有其他的朋友了。

2. 心理方面的问题

根据案主在社工站的表现,可以看出案主对于新环境感到陌生和害怕,而且家庭的不理解使案主自我封闭,不在与他人过多交流,无法与他人敞开心扉。

3. 学习方面问题

由于案主与老师和同学相处中不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对于参加集体活动表现也不积极,学习比较困难,现在已上三年级,但很多字都不会写,父母也对她不抱希望。

4. 家庭教育方面问题

案主父母亲对其缺乏耐心教导,在案主表现出对新环境不适应时,没有给予正确的引导及足够的关爱,甚至遭受母亲的暴力行为,而且家庭子女较多,父母长期忽视,案主如今很少与外界交流,性格也因此变得内向。

(三)服务介入

1.服务目标

(1)总目标

扩宽案主社交网络,改变案主家庭关系,帮助其母亲正确认识与案主的关系,提升案主家人与孩子沟通的能力,改变案主学习态度,引导案主通过学习提升自我价值,增强其自信心。

(2)具体目标

第一、帮助案主融入社工站的同辈群体中,引导社工站已有的服务对象与案主建立良好关系,帮助案主融入集体活动,在健康的朋辈关系中健康成长。

第二、加强案主的心理教育,改变其非理性信念,了解父母老师真实想法,消除误会。同时提升学习信心,提高学习成绩;

第三、协助案主父母学习如何正确的与孩子沟通,帮助其了解案主想法,理解案主的行为,加强案主与其父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康和谐的家庭关系。

2.服务策略

(1)了解案主基本信息及家庭情况,继续邀请案主参与活动,鼓励案主在活动中表现自己,积极与他人联系和沟通,通过与朋辈群体的接触和交流学习社交技巧,扩宽自己的社会支持网络。

(2)在生活和学习中帮助案主找到自我价值,鼓励案主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做一个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好学生。

(3)与案主父母深入交流,培养案主父母的亲职能力。

3.服务实施过程     

(1)邀请案主参与社工站活动,搭建朋辈支持网络

社工在深入了解案主情况基本后,继续邀请案主参与社工站开展的活动。在参与社工站开展的常规服务的过程中,有意识的引导案主在参与的过程中发言以及和其它儿童组队进行游戏。在一开始的时候,面对社工的邀请案主多以沉默回应,但是社工都会给予鼓励并告诉她下次可以思考了再进行回答。在后几节小组过程中,案主在社工的引导下,交到了朋友,每次社工站开展活动都会与朋友前来参与。

(2)提升案主自我价值,增强其自信心

在逐渐与案主建立了一定的信任关系后,社工与案主单独约定时间,与案主讨论自己对父母、朋友、老师以及搬家的看法,社工在一开始先了解了案主最近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并对案主原来的家乡进行提问,在家里面是不是有很多好朋友。随后社工询问案主来到社区以后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吗,案主告诉社工这里学校里面的小朋友都不和自己玩。社工告诉案主,那么现在参与社工站的活动,和这些小朋友一起感觉高兴吗,案主表示肯定。社工继续对于父母和老师在案主心中的想法进行提问,案主都表现了不喜欢的态度,在对话中社工为案主讲解了父母和老师的想法,帮助案主正确认识父母、老师以及同辈群体的形象,并鼓励案主应该积极与他们进行交流。

(3)针对案主学习情况,与案主一同制定学习计划

社工发现案主的学习较为落后,且态度不认真,案主妈妈也因此会对案主进行棍棒教育,所以为了帮助案主改变现状,社工通过协助案主从最开始的制定学习计划开始,帮助辅导案主学习功课。在一开始,案主有一些排斥,不喜欢学习,之后在交流之中才发现,案主不是讨厌学习,而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案主平时学习缺乏他人的鼓励,社工就根据案主的情况给予回应,并为案主制定学习计划表格,完成作业时会在表格里对应盖章,循序渐进鼓励案主。案主在社工的指导下开始了日常功课的学习,态度比之前端正,学习也有进步。

(4)上门与案主家人沟通,改变其母亲教育方式

在社工与案主一家的关系越发密切后,社工决定在家访时与案主母亲进行孩子教育方面的沟通,社工跟案主母亲进行交谈,聊起案主在进行课业辅导中得表现,以及案主母亲对案主的不适当的教育的方式。通过交谈,案主妈妈也认识知道打孩子进行教育的方式是错误的,可是因为孩子让其比较失望,除了用手打孩子之外又没有什么更好的方式教育女儿,所以才持续性的做出这样的行为。社工告诉案主妈妈,这样的方式并不会让案主进步,反而让案主觉得无人理解与支持,案主会慢慢的失去自信甚至破罐破摔。案主妈妈听后表示自己以后改变教育方式,多关心案主。在之后的家访过程中,社工会适当的提供亲职辅导,帮助案主母亲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四)成效评估

1.过程评估

 由于前期社工站活动的开展,社工与案主已经初步建立关系,在服务前期社工积极邀请案主参与社工站活动,扩宽案主的社会支持网络,在此过程中积极与案主及其家人建立良好关系。

服务中期,社工在与案主关系更近一步后,与案主单独沟通,改变案主的非理性信念,输入正向观念,帮助案主提升自信,重塑对自我、对环境的认识。并且制定针对性学习计划,改变了案主的学习态度和提升了案主的学习成绩。

服务后期,通过与案主母亲的深入交流,改变案主母亲不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暴力行为,并在案主母亲表示改正后对其母亲的行为进行监测,开展亲职辅导服务。

2.结果评估

案主因搬迁缺乏外部给予的动力和支持,环境不适、学习下滑、母亲打骂,内心更趋向于退缩,缺乏自信。因此为了帮助改变现状,社工从介入案主与其母亲关系和相处模式着手,改善案主妈妈不正确的教育方式,促进其对案主的关心和支持;再提升案主学习能力,通过行为契约法,制定案主每日学习计划,提升案主成绩;最后,通过鼓励案主参加活动,增进案主与社区同辈群体的交流,拓宽案主的人际交往,增强案主环境适应能力。自此个案服务目标已达成,完成结案事宜。       

四、总结与反思

(一)约定目标不宜过高

在与儿童制定学习契约时,一开始的设置的目标不宜过高,若过高,儿童一直无法完成会对此产生挫败感以及厌倦感,从而放弃约定。正确的做法是在一开始根据儿童的能力和水平设置一些较容易达成的目标,循序渐进,慢慢提高要求,在提高要求的时候也应当提高奖励刺激物的标准,才能提起儿童完成任务的兴趣,从而达成最终目标。

(二)理论的运用不够灵活

笔者身为一名社工实习生,对于心理社会治疗理论的学习大多来源于学校老师的教学以及相关书籍的阅读,缺乏实操经验,自身的实务经历也不够丰富。因此在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理论与计划的实施不符的情况,但是对于理论的学习和思考在案例实施的过程中有所进展,对理论的学习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