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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王水波

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

摘要: 以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保证,是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众所周知,反腐倡廉的推进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过程,我们必须树立良好的法制和道德观念,树立持久的作战思想,立足当前,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和持久地进行下去。
本文从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两个方面出发展开探索,以健全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运行机制,推进法制教育与道德治理实践,加强法制和道德宣传三个方面的建议加以探讨。
关键词: 反腐倡廉;道德与法制;依法治国;文化教育
DOI:10.12721/ccn.2023.15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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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国有企业在我国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关乎国家经济命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体的重要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国有企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习近平新时代,虽然国有企业整体反腐倡廉工作运行较好,但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中,在法律和道德上仍然存在有一定程度的失范行为,腐败监管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的困境,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能够增强国有企业职工廉洁从业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引领社会文明新风气,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困境

(一)法律与道德处于一定程度的失范状态

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入深化改革,由于法律规范的不健全,道德建设水平较低,国有企业在经济运行中面临着法律与道德一定程度失范的状态,腐败乱象时有发生。腐败素有“政治之癌”、“社会毒瘤”的称号,腐败不仅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导致国有企业战斗力减弱,侵蚀党的肌体,给党和国家、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加之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无法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从而使得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性屡屡遭到忽视。

(二)腐败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有企业在监管制度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占据着土地、设备、资产等国家优质资源,并且对于所处领域的产品享有一定程度的垄断权、定价权等权力,从而使得国有企业在市场经营中有着一定的超然地位优势。但是,在国有企业内部与之相应的监督机制并未建立健全,尤其是对国有企业投资决策权和生产经营权的行使方面。典型的如:对于企业的财物支出管理、企业的投融资管理等方面监管存在不完善甚至处于监管缺位状态。此外,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由于民主程序不到位、一把手权力较大等问题,导致腐败现象频发。从现状来看,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成为国有企业腐败的一大温床。

二、加强国有企业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的意义

(一)增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

对于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而言,严格的、严厉的反腐机制虽然能从制度上减少腐败的发生,但是并不能破除腐败行为产生的土壤,通过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能够提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能力。首先,法制教育能够提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国有企业职员的规则意识,树立以法办事的法治思维,从而使得各个岗位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能够做到在法律规则内行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遵纪守法、敬畏法律的意识。

其次,道德建设具有强大的社会感化作用,对于个人、国家、社会皆具有基础性意义。通过道德建设的强大感化能力能够为国有企业员工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正如习总书记曾经不止一次的强调“要引导党员同志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尤其是职业道德建设,显得尤为突出。

(二)提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正法制可以与正人心相联动,掌握更多专业法律知识能够很好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得国有企业职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将工匠精神进一步发挥,使得各个岗位上的国有企业员工能够在本职岗位上踏实地工作,多做贡献,给企业和国家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推动实现人生价值,最终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三)引领新时代社会文明新风气

对于新时代的国有企业职工,虽然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但是在法制意识和道德素质方面重视度还略有不足。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无疑能够提高国有企业员工的思想觉悟水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打造一支具有强大法制观念、高尚职业道德的专业队伍,促进国有企业广大职工在社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优良品德的教化下,从而引领新时代的社会文明新风气,最大化的减少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发生,最大化的减少国有企业腐败行为的内生土壤。

三、完善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运行机制

完善的运行机制是推进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的关键一环。完善的运行机制能够从内部瓦解腐败,从而有效的预防国有企业管理中的腐败行为。具体而言,首先,要将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纳入到国有企业考核工作之中;其次,要加强腐败重点领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运行机制;最后,要定期检查国有企业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的工作实效,避免国有企业单位将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工作流于表面和形式化。

(二)推进法制教育与道德治理实践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发展教育实践方面要推进法制教育,实现“法制之良”与“人心之善”良性互动,经常性地组织法制教育培训,共同带动国有企业风气好转。道德建设方面,在人类社会法治化发展中,这是一项长期和较为艰巨的任务,是故应将国有企业职工的道德建设予以常态化,推动道德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首先,要健全道德建设的工作格局;其次,要不断丰富道德治理实践多元化形式,使得能够有效地激发广大国有企业员工的爱国、爱党和爱企业热情;再次,要促进产生科学的考核机制,将道德建设置于反腐败工作的考核标准之中,将道德建设作为其硬指标;最后,要发挥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社会引领作用。

(三)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的宣传工作

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存在部分没有系统性地进行过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法律和道德历来便是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及确保生活稳定的两大重要手段,二者相互区别但又相互联系。法制教育与道德建设相结合,正是“法治”与“德治”在国有企业管理方面的具体应用,通过加强法制教育,能够提高国有企业职工对于反腐工作的认知。正如马克思所言:“道德之本质在于一种精神自律通过加强道德宣传”,提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行为调控能力,我国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具有开展道德建设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为现代化建设和下一个100年做出新的贡献。

当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发展阶段,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通过健全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运行机制,推进法制教育与道德治理实践,加强法制和道德宣传等举措,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和推进道德建设,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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