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弱视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眼矫正视力低于正常相应年龄儿童的一种疾病,它严重影响患儿生活质量,严重者如未能及时治疗可能导致失明。而本项研究希望通过观察我院136例弱视患儿来了解护理干预模式及内容的不同是否会影响弱视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具体见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从2018年2月起至2019年7月收治的弱视患儿136例,男性患儿71例,女性患儿65例,年龄范围3岁至9岁,平均年龄(6.28±1.37)岁,患眼中左眼133只,右眼121只,共计患眼254只,其中斜视性弱视32例,屈光参差性弱视48例,屈光不正性弱视56例,轻度患儿51例,中度患儿68例,重度患儿17例。所有患儿及其家属均已知情同意本项调研,过程由本院伦理委员会监督执行。
纳入标准:符合弱视临床诊断标准,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能够配合诊治护理工作[1]。
排除标准:严重遗传性疾病、其他器官功能障碍。
将符合标准的136例患儿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两组,每组各68例,通过分析两组患儿一般资料(年龄、性别等),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可以进行对比(P>0.05)。
1.2方法
136例患儿遵医嘱使用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或者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睫状肌麻痹后验光检查,立即或者3周后复查配镜矫正,后期结合患儿个体情况采取遮盖法、弱视复合治疗仪和家庭精细作业等方法进行视觉训练,两组患儿护理干预内容如下:
1.2.1对照组患儿行常规护理干预方案,包括健康教育,治疗方案指导等;
1.2.2观察组患儿行综合护理干预,内容如下:
①接受患儿信息后着手建立患儿档案,记录分析患儿病情、病程、分级、首次入院时间、视力、屈光度、住址、联系方式、注视性质、眼位、遮盖时间、复诊情况等数据及信息,根据个体情况形成护理方案。
②缓解患儿紧张和恐惧情绪,由于患者年龄较小,对于医疗等场所和人员常伴恐惧心理,所以需要针对患儿情况进行相应的安抚,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把患儿档案进行管理划分,使患儿在复诊时接收的是同一护理人员的陪同和引导以及同一验光检查人员的检查,熟悉感能够缓解患儿的紧张情绪,并且更加了解患儿心理需求。增设趣味性设施或玩具,转移患儿恐惧意识,但需注意设置物品应兼顾安全性[2]。
③定期举办相关健康知识讲座,邀请患儿家属参加,介绍弱视的病因及治疗方式等知识、告诉其坚持配合治疗的重要性,讲解日常生活及训练的注意事项,介绍以往治疗成功的案例提高其治愈信心。
④根据患儿个体情况提醒家属复诊时间,必要时可致电回访提醒,积极配合治疗。
1.3观察指标
对比分析两组患儿治疗后效果和治疗依从性,疗效判定标准如下:
①无效:视力继续退步、不变或仅提高1行;
②有效:治疗后视力提高至0.8或以上;
③显效:随访2年,视力均≥1.0;
「见效率公式:见效率=(有效例数+显效例数)/组总例数×100%」
治疗依从性判定标准分三类:不依从、不完全依从、依从。
「依从率公式:(依从例数+不完全依从例数)/组总例数×100%」
1.4统计学分析
用SPSS 22.0处理分析所得数据,「%」表示,「χ2」检验,结果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以分析对比。
2.结果
2.1对比分析两组患儿治疗后效果可见,使用综合护理干预的弱视患儿(观察组)治疗后见效率比使用常规护理干预的弱视患儿(对照组)治疗后见效率高,其中使用常规护理干预的弱视患儿(对照组)无效4例,有效35例,显效29例,见效率94.12%(P<0.05);使用综合护理干预的弱视患儿(观察组)无效1例,有效34例,显效33例,见效率98.53%(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治疗后效果对比
2.2对比分析两组患儿治疗依从性结果可见,使用综合护理干预的弱视患儿(观察组)治疗依从性比使用常规护理干预的弱视患儿(对照组)治疗依从性高,其中使用常规护理干预的弱视患儿(对照组)不依从8例,不完全依从46例,依从14例,依从率88.24%(P<0.05);使用综合护理干预的弱视患儿(观察组)不依从0例,不完全依从33例,依从35例,依从率100.00%(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治疗依从性对比
3.讨论
弱视的治疗时间较长,且由于弱视患者的年龄较小,所以导致临床中治疗依从性难以提高,而这种疾病的治愈极需患儿的积极配合才能够提高疗效,所以如何提高弱视患儿的治疗依从性是一个需要探讨研究的问题。在本次调研结果中发现,采用针对弱视患儿个体情况开展的综合护理干预能够有效提高患儿疗效和治疗依从性,故建议临床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