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本工程为黑龙江省某市传染病院诊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12050.3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5.3米,建筑地上八层,属高层公共建筑。
2. 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二.设计依据:
1. 国家现行主要设计规范及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2014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应急发热门诊设计示例>>20Z001-1
2. 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
3.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三. 设计范围及内容:
本设计包括本建筑物室内以下内容:
1. 电力配电系统。
2. 照明系统。
3. 防雷.接地及总等电位联结系统。
四. 电力配电系统
1. 负荷等级:一级负荷包括消防风机,DRC及CT诊断用电,抢救室,走道照明等用电;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供电包括呼吸性传染病房(区)设备及照明用电,新风机组,排风机组,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源等;其余用电负荷均为二级负荷。
2. 供电电源:本工程市政提供两路引自不同区域变压器的工作电源,引至本工程原有建筑的变电所,自备电源引自原有建筑的柴油发电机房,做为一级符合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供电时间不小于24小时,当市电断电或故障时能自动启动,并在15S内对规定的负荷供电。本工程接地型式采用TN-C-S系统。
本工程与原有传染病医院建筑位于同一院区内,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房均设置在原有传染病医院的地下一层内,原有建筑与新建建筑相距约120米-150米,变电所由两个不同区域的变压器供电,原有变压器已不满足本工程使用容量,原有变压器的更换和新建等由建设方另行委托;CT及X光电源引自另一专用变压器,原有柴油发电机组已不满足本工程使用容量,原有柴油发电机房的相关改造及柴油发电机组的更换等由建设方另行委托。
3. 电能计量:根据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协商结果要求,用电负荷在电源上级变电所内集中计量。
4. 功率因数补偿,在上级变电所内低压侧集中设置功率因数补偿装置。
5. 低压配电系统形式:工程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重要动力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照明负荷采用树干与放射相结合的方式,对二级负荷以上所有负荷采用双电源末级配电箱自动互投供电方式。
6. 主电源与备用电源采用双电源转换开关末端瞬时自动互投供电方式。
五. 照明系统:
1. 照明种类: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及相关要求,本工程在走廊,病房,诊室,楼梯间等设置正常照明,在疏散通道设疏散照明,在消防设备用房设备用照明。
2. 照度标准:
护士站:照度标准为300lx, LPD标准为9W/m2 ,计算照度为290lx, 计算LPD不大于9W/m2。
病房:照度标准为100lx, LPD标准为5W/m2 ,计算照度为100.7lx, 计算LPD不大于5W/m2。
走廊:照度标准为100lx, LPD标准为5W/m2 ,计算照度为94lx, 计算LPD不大于5W/m2。
CT机房:照度标准为200lx, LPD标准为6.5W/m ,计算照度为210lx,计算LPD不大于6.5W/m。
3. 光源及灯具::本工程均采用节能光源,走廊,诊室,病房等用房选用LED直管荧光灯,配电子镇流器,走廊,楼梯间等选用节能灯吸顶安装,本工程灯具均为I类灯具,灯具需接PE保护线。
4. 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平时不亮,火灾时由应急照明控制器点亮,疏散照明采用节能灯光源,疏散指示标志灯采用LED光源,应急灯具采购符合GB13495及GB17945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消防设备用房的备用照明为灯开关就地控制,备用照明供电时间大于180min。
本工程所选用应急照明灯为持续型A型应急照明节能灯。应急照明照度标准:疏散走道地面不低于10lx。
六. 设备安装:
1. 配电间内采用非标配电箱,落地安装,风机房的配电箱及控制箱均底边距地1.5米。挂墙明装,配电箱(柜)尺寸仅供参考,施工前应与定货尺寸及当地供电部门要求核对。应急照明,消防风机等配电箱二次接线原理图,由制造厂商按功能及相关规范要求并参照国标图集16D303-2~3深化设计完成。
七. 导线选择及敷设:
1. 进户电源进线由上一级配电开关确定,进户电缆型号规格仅供外网设计参考。
2. 消防动力及应急照明配电干线选用RTTZ矿物绝缘电缆,非消防干线选用WDZ-YJFE-0.6/1kV低烟无卤阻燃铜芯电缆,沿电缆桥架明敷,消防动力及应急照明支线选用WDZN-BYJF-0.45/0.75kV导线,穿SC厚壁镀锌钢管保护沿墙及楼板暗敷设。电缆阻燃等级为B级以上(电缆在桥架内无间距单层排列)。
3. 平时动力及正常照明干线选用WDZ-YJFE-0.6/1kV低烟无卤阻燃铜芯电缆,沿电缆桥架明敷,支线均选用WDZ-BYJF-0.45/0.75kV低烟无卤阻燃型导线,穿FPC非火焰蔓延类塑料管保护沿墙及楼板暗敷设。
4. 消防设备配电线路穿管暗敷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做防火处理。使耐火极限达到1小时。
5. 主供与备供在同一桥架内敷设时加隔板,消防与非消防电缆分桥架敷设,桥架为F1级封闭式耐火型金属桥架保证供电时间大于90min。桥架内敷设-40*4镀锌扁钢,两端接地。
6. 电缆,导线穿钢管布线穿越楼板或防火墙处。在管线安装完毕后均应采用无机防火堵料进行防火封堵。
7. FC底板内暗敷设/CC顶板内暗敷设/CE沿顶板明敷/SCE吊顶内明敷/WS沿墙明敷/WC墙内暗敷设。
八. 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
1. 本建筑按二类防雷建筑设计,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为B级,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满足防直击雷,侧击雷防雷电感应及雷电波的侵入要求,并设置总等电位(MEB)及局部等电位(LEB)联结系统。
2. 在屋顶明设接闪带,接闪带网格不大于10mX10m或12mX8m,利用建筑物结构钢筋作为引下线,引下线间距不大于18m。利用建筑物基础梁中钢筋作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3. 本建筑作总等电位联结(MEB)设计,将建筑物内保护干线,各种进出建筑物金属总管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4. 凡正常不带电,而当绝缘破坏有可能呈现电压的一切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5. 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具体做法及说明详见分项图纸。
九. 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1. 设备用房选用LED节能荧光灯,配电子镇流器,单灯功率因数不小于0.9。
2. 楼梯间及前室选用LED节能光源,仅为疏散用楼梯间及其前室灯采用延时自熄开关,其他场所灯为开关就地控制。
3. 电气产品及材料采购时均应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且经国家认证的产品,以降低自身能耗。
十. 其他:
1. 凡与施工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参见国家,地方标准图集施工,或与设计院协商解决。
2. 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3C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供电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
3. 本设计文件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时,应及时与设计院协商解决。
5. 凡预留设计内容,均应与工艺或订货产品核实后方可施工。
6. 与工艺相关内容应按工艺二次设计要求确定。
7. 所有插座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时间均为瞬时动作。
8. 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或构件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消防配电箱上应设置有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