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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隐私权的民法保护研究

王一凡 胡剑开 崔焕

武汉东湖学院,湖北省武汉市,430000

摘要: 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隐私权保护的问题.在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传输变得更加普遍和容易,个人隐私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因此,网络时代如何在民法领域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权成为一个紧迫而重要的课题.本文首先对隐私权的界定、隐私侵害的现状、网络时代隐私权的民法保护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网络时代加强隐私权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 网络时代;民法保护;隐私权;界定
DOI:10.12721/ccn.2024.15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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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的范围界定是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社会、技术和法律发展的变化。在网络时代,个人隐私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例如大规模数据收集、个人信息泄露、网络监控等。因此,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也需要与时俱进,确保个人在数字环境中拥有适当的保护和控制权。

一、隐私权的定义和范围界定

隐私权是指个人对其个人生活、个人信息和个人活动的保密性和自主控制权的法律保护。在网络时代,隐私权的范围与传统定义略有不同,因为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出现使得信息的获取、存储和传输变得更加容易和广泛,在界定隐私权的范围时,通常包含以下方面:(1)个人生活空间。这包括个人住所、家庭生活和私人通信等方面,个人有权决定他们的住所是否对外公开以及其他人是否可以进入其私人领域。(2)个人身体和健康信息。这涉及个人的健康状况、基因信息、医疗记录等方面,个人应有权决定是否公开这些信息以及如何使用和共享。(3)个人通信和信息交流。这包括个人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等,个人有权选择他们与他人之间交流的方式,并期望这些交流是私密和安全的。(4)个人身份信息。这涉及个人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个人有权要求保护和控制他们的身份信息,以避免被滥用或盗取。(5)个人在线行为。这包括个人在互联网上的搜索记录、浏览历史、在线购物等,个人有权决定是否公开这些行为数据,并对其使用和收集进行合理限制。

二、网络时代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一)我国现行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

我国的现行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总则于2017年施行,对个人隐私权进行了基本保护,其中第111条规定,公民的人身、姓名、肖像、声音、名誉、荣誉、隐私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他依法受法律保护的权益也应受到保护。(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该法于2017年施行,对网络领域的个人隐私进行了明确保护,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经过被收集者同意;第四十二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应当尊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出售个人信息。(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0年10月,中国通过了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法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定义,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和责任义务,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机构和处罚措施。(4)我国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个人隐私权进行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司法解释等。

(二)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挑战与问题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目前全球许多互联网公司、社交媒体平台和应用程序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收集大量个人信息,这种大规模数据收集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滥用和不当使用的风险。

首先,随着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泄露和数据安全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黑客攻击、数据泄露事件和安全漏洞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和滥用,给个人隐私带来重大风险。其次,全球许多公司将个人信息与第三方进行共享,以实现广告定向、数据分析和合作业务等目的,然而,第三方数据共享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滥用和未经授权的使用。再次,社交媒体的普及使得个人生活更加公开和共享,但是,个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可能被他人滥用、误解或扭曲。此外,社交媒体平台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和隐私设置也经常引发争议。最后,攻击者可以通过分析个人的浏览历史、搜索记录和社交媒体行为,广告商可以将广告精确地投放给特定的个人,尽管这种个人化广告可以提供更相关的广告体验,但也引发了对个人信息隐私的担忧。

三、网络时代加强隐私权保护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立法,强化对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审查

加强隐私权保护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可以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等措施,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权。

首先,我国应制定全面、明确、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隐私保护法律框架。这些法律应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定义、范围和保护原则,以及对违反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组织和机构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明确目的、获取必要授权、遵守数据最小化原则等。相关部门应加强管理,确保组织和机构依法处理个人信息。

其次,对于个人而言需要增强自身对信息安全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新软件、谨慎分享个人信息等。同时,组织和机构也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包括加密、访问控制、漏洞修补等措施。

最后,相关组织和机构应提供清晰的隐私政策和使用说明,向个人明确解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和方式,并尊重个人选择和意愿,让个人能够有效掌握自己的信息并行使相应的控制权。

(二)加大对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首先,各国可以通过修订现有法律或制定新的法律,明确规定对侵犯隐私权行为的违法性和处罚力度。这些法律应该包括严格的制裁措施,以有效遏制违反隐私权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将对侵犯隐私权行为的罚款金额提高到足够的程度,增强其威慑力。罚款应根据违法者的情节、损害程度和经济实力等因素进行适当确定,以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相匹配。其次,对于严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可以考虑将其定为刑事犯罪,并加大相应的刑罚力度。这将进一步加强对侵犯隐私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最后,需要建立便捷的举报机制,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对隐私侵犯行为的举报,同时,可以设立奖励制度,对于提供重要线索并有助于打击侵犯隐私权行为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加专项执法检查和巡查频率,及时调查处理侵犯隐私权事件,并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除此之外,隐私权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对于打击跨国隐私侵犯行为至关重要,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标准和机制,推进国家之间隐私权保护的协调与合作。

通过加大对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人们对个人隐私保护的信心,并促使组织和企业更加重视和遵守隐私权的保护。然而,除了处罚力度的加大外,还需要综合运用其他手段,如教育宣传、技术保护和管理机制完善等,以实现全面的隐私权保护。

结束语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隐私权保护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难题。在网络时代,民法应当不断强化对隐私权的保护,适应快速变化的网络环境,并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确保网络时代的隐私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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