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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立体化开发中的权属界定及管理 下载:45 浏览:401

吕翾 《法学学报》 2020年9期

摘要:
在国土空间立体化开发中,依循空间权利的表达、供应及空间权属管理的逻辑进路,可实现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立体化开发权利运行与监管实践中的"适法"与"落地"。我国现行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划设、分别确权等私法规则无法解决空间开发利用中的实务困局,即二维的权利审批及执行监管机制难以适应三维的空间权利界定和运行要求。借助国土空间规划理念的指引,以构建土地空间利用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为核心,以地役权为实施与协调的新型路径,可明确界定空间范围、合理划分权属关系、解决空间权属管理难题。详言之,空间权利的表达以特定空间为客体,采用三维地籍管理技术进行权利表达;空间权利供应采取分别或整体供应的方式,并构建以建筑用途、使用年期、用地指标、出让次序、优先利用权等为要素的空间开发指引体系;空间权属管理尝试引入空间弹性管理理念,以分阶段、逐步明确等弹性机制和公私协力等方式细化空间权属的管理。这既是推进市场配置政府监管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落实领域,也是实现空间资源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系统论视野中司法与媒体间的技术格局 下载:60 浏览:470

陈征楠 《法学学报》 2019年5期

摘要:
司法与媒体之间的关系表征着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现实指标。近年来颇富争议性的热点案例,映射出该种关系的高度复杂性,其逻辑结构与问题节点亟待厘清。在此,以卢曼为代表的系统论社会学是具有突出解释功能与指涉效力的理论工具。它的重要意义在于指出,为了在环境中保持自身,系统在运作上必须具有规范闭合性,这是其认知开放性的前提。以此为理论基础,应当认识到,司法与媒体分别代表着当代社会两种具有独立逻辑的功能系统,必须在二者间建构合理的结构耦合关系。其中的技术核心在于充分维护司法论证环节的规范闭合性,以此保证法律系统自身符码与纲要的运作有效性。

自由贸易协定:提升我国全球气候治理制度性话语权的新路径 下载:48 浏览:386

陈红彦 《法学学报》 2020年1期

摘要:
我国要引导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就应该提升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制度性话语权。在《巴黎协定》之后,"自下而上"的UNFCCC外制度将快速发展,我国的气候话语权建设也不应只局限于UNFCCC,而应适时拓展。缘起于发达国家话语需要的自由贸易协定新实践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新思路。欧盟在此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自由贸易协定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治理路径,符合全球气候治理的发展方向,《巴黎协定》的若干新规定也为其发展提供了制度背书。虑及我国在气候和贸易问题上所具有的实际影响力,适时将气候议题引入我国的自由贸易协定,有助于提升我国在气候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在具体内容的构建方面,应注意维护联合国制度的核心地位,促进低碳产品和技术贸易的自由化,强化气候领域的环境合作,有效提升我国对国际碳市场的话语力量。

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责任基础与合理界分 下载:68 浏览:520

刘长兴 《法学学报》 2018年12期

摘要: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正成为污染治理模式创新发展的一个新方向,其专业化、集约化优势可减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助力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但是其顺利推进还倚赖法律制度的支撑特别是法律责任的明晰化,需要适当的合同安排并对现行制度进行立法完善或进行适应性解释。一方面,污染治理第三方主体与作为委托方的排污者或政府之间的法律责任划分应当明确,即以委托转移的污染治理责任明晰化为基础,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合同约定来合理安排第三方的污染治理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衔接委托人的义务并与委托方的法律责任明确界分。另一方面,第三方主体作为特殊的"排污者",在政府环境管理中还应当承担相对独立的法律责任,以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前提可以由政府直接追究其违法排污的法律责任,进而与排污者的法律责任在合理界分的基础上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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