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索
学术期刊
切换导航
首页
文章
期刊
投稿
首发
学术会议
图书中心
新闻
新闻动态
科学前沿
合作
我们
一封信
按学科分类
Journals by Subject
按期刊分类
Journals by Title
医药卫生
Medicine & Health
工程技术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数学与物理
Math & Physics
经济与管理
Economics & Management
人文社科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化学与材料
Chemistry & Materials
信息通讯
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地球与环境
Earth & Environment
生命科学
Life Sciences
我要投稿
查看投稿进度
学术期刊
按学科分类
Journals by Subject
按期刊分类
Journals by Title
医药卫生
Medicine & Health
工程技术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数学与物理
Math & Physics
经济与管理
Economics & Management
人文社科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化学与材料
Chemistry & Materials
信息通讯
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地球与环境
Earth & Environment
生命科学
Life Sciences
在线客服
客服电话:
400-188-5008
客服邮箱:
service@ccnpub.com
投诉举报:
feedback@ccnpub.com
人工客服
工作时间(9:00-18:00)
官方公众号
科技成果·全球共享
请选择
目标期刊
首页
期刊
文章
监察过程中的公安协助配合机制
下载:
85
浏览:
474
江国华
张硕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3期
摘要:
基于监察法授权的不完整性与非对称性,监察机关必须借助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的协助配合,方能充分行使监察职能,履行监察职责。较诸其他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对于监察职能的有效行使尤为重要。构建科学有效的警监协助机制,在监察法治体系建设中居于基础地位。在规范意义上,构建警监协助机制应基于"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明确协助配合的事项范围,规范协助配合之申请、审批、执行等程序机制,厘定协助配合之管辖、法律适用、人员经费以及责任分配等配套机制。现阶段,鉴于制度供给的阙如,警监协助工作只能通过出台较低位阶的规范性文件予以调试。为长远计,有必要制定监察程序法,修改警察法等相关法律,并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权威、高效、完备的监察协助配合机制。
公安协助配合监察事项范围之限缩
下载:
66
浏览:
407
唐冬平
《法学学报》
2019年8期
摘要:
《监察法》初步确立的公安协助配合监察机制除了未对协助配合内容和程序作细致规定外,对协助配合事项范围的设定也可能存在较为宽泛的问题。这一范围是否适当,事关监察机关的权能完整性以及公安机关的职能负担。学理上多聚焦于协助配合内容具体化和程序机制构建,而对协助配合事项范围这一先决问题没有予以必要关注。对现有协助配合事项合理性加以证成的两种代表学说即"强制力量缺乏说"和"警监分离说"都有不足。前者忽视了监察机关实际应具备但因监察组织构建不完整而未充分表达出来的执行权能;后者则采用有缺陷的警察权概念,误解了我国警察权的分散配置逻辑,过度强调了"决定性权力"和"执行性权力"分离的权力制约功能。问题的根源在于《监察法》似乎在某些方面延续了过去行政监察权的"弱权能"取向,未充分表达出监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致使协助配合事项范围过宽。从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宪法对监察机关的定位来看,监察机关应具备相对完整的执行权能。为此,应对现有协助配合事项范围作限缩性理解,通过设置监察警察逐步回归监察机关本来应有的"强权能"取向。
[1/1]
|<
<
1
>
>|
在线客服::
点击联系客服
联系电话::
400-188-5008
客服邮箱::
service@ccnpub.com
投诉举报::
feedback@ccnpub.com
人工客服
工作时间(9:00-18:00)
官方公众号
科技成果·全球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