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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刑事上诉制度的生成及展开 下载:83 浏览:495

胡震 《中国法学研究》 2020年9期

摘要:
清末民初法制改革中,中国古代上控制度被来自西方的近代上诉制度所取代。上控和上诉的首要制度目的均是平反冤狱、保证司法公正。二者在制度内容、功能和理念上的相似性,为清末法律移植提供了便利条件,使上诉制度在近代中国得以顺利生成。但上控和上诉是分别镶嵌在传统和现代的两种异质型制度,上控的重心在行政控制,上诉则围绕案件事实及规则适用展开。立法上,上控所承载的社会控制、治理信息传递、督察官员等功能被剥离,新的上诉制度则被赋予了统一法律适用、终结裁判、保护被告人权利等现代司法功能。在司法实践中,围绕是否应赋予被害人上诉权、判决确定性、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上诉期限等问题,民初产生了一系列纷争。采用比较历史法律方法研究这些在当前司法中仍时有显现的问题,有助于认识和推动当前司法改革。

行政执法和解的模式及其运用 下载:78 浏览:494

方世荣1,2 白云锋3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11期

摘要:
执法和解作为一种执法方法,能够发挥提高执法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化解执法纠纷等重要功能。丰富多样的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景决定了执法和解的运用不能局限于某一固定模式,而需要有多样化的安排。和解的适用前提不应限于事实或法律状态不确定且不能查明,在事实或法律状态易查或已经查清的情形下也可以进行和解。和解的意愿表达无需拘泥于双方协商谈判的形式,公示回应同样能够发挥作用。和解的实现并非只能通过签订行政契约,单方行政决定亦能实现和解。这些不同的适用前提、表意形式和实现方法经过组合变化,能够形成八种不同的执法和解模式,不同模式适用于不同的执法情境,执法主体应根据执法实践的需要灵活运用。

支持理论下民事诉讼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实证研究 下载:28 浏览:250

冯晶1,2 《中国法学研究》 2020年2期

摘要:
传统研究重视"法的供给"视角,致力于创设"良法良制"。通过转向"对法的需求"视角,本研究基于支持理论和法律意识理论,访谈了142名四类常见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本研究发现,当事人对司法的信赖分为"特定支持"和"普遍支持"两个维度。负面的诉讼经历仅会降低当事人对主审法官(法院)的评价(特定支持),尚未削弱他们对法院系统及司法制度的评价(普遍支持)。此外,当事人可以被进一步分为"门外汉"和"入门者"。前者不信赖法院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法律意识与司法制度间存在巨大的冲突和矛盾;"入门者"的意识则限定于法律体系内,只在意法官的审判质量。随着司法系统的日渐完善,"入门者"对司法的信赖有望逐步提升。但"门外汉"则需要通过"知情(法)受益"这一过程先转化为"入门者"。

逮捕制度再改革的法释义学解读 下载:86 浏览:471

李训虎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5期

摘要:
在我国,面对逮捕条件难以把握、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造难获实质性突破、短期内难以通过修法对逮捕制度进行根本变革的复杂情势,逮捕制度再改革应超越过度依赖立法式刑事司法改革的思维定势,寻求借助法释义学开拓改革空间。通过宪法维度的法释义学分析,实现逮捕由强制措施到基本权干预的转换,这不仅能为逮捕条件的再解释提供理念支持,而且有助于证成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造的正当性;运用法释义学思维,可以对逮捕三要件进行阶层化重构,建构以社会危险性为核心的证明对象体系,并重新厘定证明标准。

判例自发性运用现象的生成与效应 下载:86 浏览:475

顾培东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4期

摘要:
司法实践中,各主体自发运用判例参照比附待诉、待决案件的现象,正在我国悄然而广泛地兴起。不同于案例指导制度,判例自发性运用现象有其自身的一系列特征。这种现象生成的外部因素在于裁判文书上网所形成的"互联网+"效应,而内在因素主要包括我国司法中规范资源的不足与缺失、司法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的广泛形成、诉讼特征的重要现实变化等。在这种自发性运用中,判例与待决案件情境的匹配性、诉讼主体运用判例的利己激励、主体在运用中的竞争与博弈、对案件处理合理性的趋从,能够有效地促进司法审判中法律适用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能够有效地汇聚和运用人民法院整体智慧与经验,随机地解决各种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案件,并为人民法院的整体发展开辟新的路径。判例自发性运用现象对法学理论研究的转型与深化,对法律规范体系及法律规范生成机制的改善,亦能产生重要影响。

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 下载:85 浏览:473

孙长永1,2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1期

摘要:
我国实务界和理论界围绕应否降低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产生了一定争议,而多数试点地区出台的实施细则实际上降低了证明标准。在美国的答辩交易制度下,因法官对有罪答辩"事实基础"的司法审查过于宽松,导致一些没有实施犯罪的被告人受到有罪判决。德国关于认罪协商的立法和判例并未降低定罪证明标准,但实践中有法官基于司法便利忽视对被告人当庭认罪真实性的审查核实。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法庭上的举证责任及其证明标准被显著降低,但法院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心证门槛不能降低。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并不妨碍检察机关就证据较为薄弱的案件与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认罪认罚协商,也不意味着法院不可以根据案件特点、证明对象的不同进行灵活把握,更不意味着把法庭审判阶段的证明标准简单地适用于审前阶段。法庭应当一并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与真实性,确保法定证明标准得到落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事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下载:60 浏览:366

赵景顺 《争议解决研究》 2020年1期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家事司法改革相继经历附随阶段、回归本源阶段、全面试点阶段和深入推进阶段。在此进程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家事程序立法的体例选择、家事审判机构的模式选择、家事案件非讼化与家事调查报告的证据属性,取得的成绩主要有家事司法理念渐成体系、家事审判规则日益丰富、家事审判机构数量倍增和家事审判联动机制成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缺乏家事诉讼与家事非讼的二元分化意识、存在突破现行立法的风险、家事诉讼证据制度改革未受到足够重视以及家事司法的力量组合有待优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树立家事诉讼与家事非讼的二元分化意识,布局推进家事非讼程序方面的改革;其二,稳妥推进家事法的立法进程,特别是非讼案件审判法和家事审判程序法;其三,重视家事诉讼证据制度改革;其四,优化家事司法的力量组合,建构完善的保障机制。

差一点就完美了:论德国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 下载:60 浏览:418

彼得·哥特瓦尔德曹志勋 《争议解决研究》 2018年6期

摘要:
本文作者作为当年设计德国审级制度修改的主要立法专家,在其撰写的学界建议意见发表20年后,以本文重新审视了当年司法改革制度的后续进展、实效与不足。一审的诉讼效率虽然从数字上看确有提升,但是其实现主要源自对以正式开庭为代表的程序保障程度的减损,一审程序的功能和其中的法官职权行使并没有如预期般增强。从功能上将二审程序向事后审转变的目标得到基本实现,但是二审程序受一审事实认定约束的原则仍有较多例外,比如二审法院何时有权自行认定事实和攻击防御方法例外的不失权的问题值得关注。司法改革最初规定的、通过不可上诉的裁定随时可以书面驳回上诉的做法遭到普遍质疑,虽然立法者在十年后已做出补救,但修正的实际效果仍十分有限,可以考虑彻底废除本条规定。如今普遍适用各类案件的许可上告制在改革后使最高普通法院面临案件激增的压力,更宜通过提高最低不服标的额或减少合议庭人数来缓解。三审程序也应当承担个案救济的功能,应当直接将出现个案错误规定为上告理由。

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视域下家事调解前置程序的构建 下载:63 浏览:396

冯振强 《争议解决研究》 2018年2期

摘要:
近年来,家事纠纷数量不断增长,案件类型也呈现多样化发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一些试点法院结合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试行家事调解前置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实践乱象丛生等问题,尤其是缺乏基础理论的研究,已成为困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瓶颈问题。为解决这一关键问题和当务之急,本文在总结家事调解前置试点模式的基础上,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切入,对家事调解前置的概念作出厘定,并提出了筛选家事调解前置案件的方法,进而在理念构建、程序启动、调解流程、保障与救济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对我国建立家事调解前置制度的路径作出设想与展望。

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类型化方案 下载:84 浏览:468

方乐1,2 《法学学报》 2018年8期

摘要:
"差异化"既是各级各地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基本特征,也是审判委员会制度在实践运行中所整体呈现出的现实状态这虽然反映出不同的法院对于审判委员会制度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但这并非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所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因各个法院内部利益诉求的矛盾冲突所导致的审判委员会制度运行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造成的法院审判权内部运行秩序混乱,才是审判委员会制度实践所展示的最大风险。审判委员会制度运行的问题并不是每个法院之间存在差异,而在于一个法院内存有明显的差异。要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制度功能,就必须要忽视这种整体上的差异性,转而通过建构类型性的、差异化制度和机制来消除审判权运行的不确定性,通过"差异差异化"的方式来使得制度运行得以规范化。

虚假法条、信息发布与司法改革——以《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办法》第6条为例的分析 下载:18 浏览:237

李训虎 《法学学报》 2018年2期

摘要:
虚假法条不仅充斥于网络,同时成为试点地方有效的实施细则,这一前所未有的事件充分暴露出当下司法改革信息发布机制的失范与无序。功能单一化、片面化、单向化的倾向使得司法改革信息发布机制无法实现基本的信息传递功能,无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基于承包式推进与分包式试点相结合的司法改革模式,以及民众参与司法改革机制缺失的现实状况,应当通过重塑信息传递基本功能、再造负载功能的形式以达到保障民众知情权、促进民众监督、参与司法改革的多重功效。

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官助理制度研究 下载:73 浏览:1116

董鲜 《法学学报》 2024年10期

摘要:
通过文献研究法、论文分析法、实证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司法改革背景之下的法官助理制度进行研究,发现法官助理制度目前存在岗位缺乏吸引力、基层法院的法官助理“案多人少”矛盾加剧两方面问题。对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提高法官助理岗位吸引力、动态调整法官助理编制数量两种解决办法。作为司法改革的关键一环,法官助理制度是推进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实现法官精英化、专业化的基础性保障,对法官助理制度提供的相关建议,期待在今后的司法改革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刑事司法改革与人权保障:法学探索与实践策略 下载:413 浏览:2145

高原 《法学学报》 2023年11期

摘要:
在当今社会,刑事司法改革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备受关注。本文的核心旨在深入研究这一关系,并借助法学探索和实践策略,探讨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如何通过司法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实现刑事司法的公正性与人权的全面保障。刑事司法改革不仅是司法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更是确保人权尊重的重要途径。探讨刑事司法改革的必要性至关重要。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迁使传统司法制度面临挑战,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通过对刑事司法改革的深入研究,可以揭示其在人权保障方面的积极意义,进一步激发改革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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