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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物权法问题及其破解 下载:52 浏览:373

郭洁 《法学学报》 2020年3期

摘要:
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是针对生态空间单元进行的整体性确权登记。2019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了以生态空间为独立登记客体,对国家所有权行使主体及代表行使主体或代理行使主体登记造册,以关联方式公示管制性事项等全新的登记规则。为实现生态功能整体性保护的目标,因应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改革的要求,未来立法应重释"生态一物"的物权客体特定性标准,赋予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以登记能力,将管制性事项回归至权利登记,通过创新物权法相关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

基于地理国情数据的常州市生态空间质量指数研究 下载:89 浏览:498

陈成1,2 殷美元1,2 秦慧杰1,2 《测绘科学与技术》 2020年3期

摘要:
选取江苏南部常州市为研究区,利用2016-2018年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根据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常州市域及按主体功能区分组的镇(街道、开发区)为研究单元,分析常州市地表覆盖三类空间面积组成与变化,构建生态状况、生态压力等指标,综合各指标建立生态空间质量指数,进行精细化的生态空间质量评价,并针对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研究表明:常州市农业空间在三类空间中占比最高,生态空间其次,建设空间最低;优化提升区域、适度发展区域、重点拓展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生态空间质量指数依次升高,与主体功能区定位较为一致,但内部结构仍有提升空间;未来各区应对照各自功能需求,明确发展方向,实施重点保护,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的存在问题及方法 下载:65 浏览:774

张旗 《水资源研究进展》 2024年3期

摘要:
多年来,由于各类型自然资源分散管理,给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一定阻碍。以水流自然资源为例,因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对水流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的不同定义,以及国土调查数据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据的标准差异,使得水流自然资源在确权过程中产生不少分歧。在此背景下,笔者以水流自然资源为研究对象,探索水流登记单元(生态空间)范围划定与所有权划定的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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