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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诉讼的制度构建 下载:79 浏览:503

刘飞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7期

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系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为中心构建的,行政协议引发的争议原本难以进入受案范围。通过将行政协议拆分为"行政行为"和"其他协议行为"两个部分,行政协议中的"行政行为"部分得以进入行政诉讼。此种做法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争议的部分解决,却无法得到行政法学理的支撑。行政协议与行政行为同为行政机关的活动方式,二者之间应是并列关系。认清行政协议与行政行为的关系定位,是构建行政协议诉讼制度的关键性前提。我国尚未有实体法对行政协议及其制度构建作出明确规定。先期对行政诉讼制度加以调整,借助"行政争议"而非"行政行为"界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助于缓解当下制度设计与学理之间的紧张关系,为未来行政协议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必要的制度空间。

行政行为无效的认定 下载:78 浏览:497

王贵松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12期

摘要:
无效的行政行为在实体法上自始至终不产生效力,在救济法上当事人可随时在任何相关的程序中主张其无效。无效是法安定性与实质正义权衡后的结果,难以从法规范的逻辑演绎中得出判断。行政诉讼法第75条确立的"重大且明显违法"的判断标准,符合确认无效行政行为的功能需要,其实质是要求法院在个案中对系争个人权益大小、有无第三人、法的安定性、行政效益等具体价值进行衡量。鉴于现实的复杂性,应当允许法院在这一判断标准的实质精神的指引下,对并非明显违法的特定行政行为作出无效认定。根据诉权保障、正当程序原则等要求,只有在确认无效诉讼中,才有必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无效。

浅谈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 下载:121 浏览:1802

门琳淇 《争议解决研究》 2022年5期

摘要:
侦查监督职能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能之一,其中又包含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大具体职能。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卷宗进行评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发现其中的违法行为后提出纠正意见,在促进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规范化的同时也增进了相互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法律性质探究 下载:410 浏览:2357

张珊 《法学学报》 2023年9期

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是现阶段解决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目前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法律性质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议。学界目前主要存有民事协议说、行政协议说以及双阶构造说。基于我国对于环境生态保护目标的不断提升和力度的不断加强,整个磋商过程的法律性质应当认定为行政行为,同时将磋商协议认定为行政协议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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