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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论证的有效性与吉伯德的规范表达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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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希炜
翟玉章
《社会科学研究进展》
2019年10期
摘要:
当代西方元伦理学认知主义流派向非认知主义提出了一个关于道德论证有效性问题的质疑。非认知主义者认为,道德判断表达道德主体的情感态度,道德语句没有真假。如此,他们很难从认知意义上解释道德论证的有效性。吉伯德站在非认知主义的立场上,提出规范表达主义的理论,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他把道德判断的情感意义与包含真值的描述性事实相联系,克服了早期非认知主义仅仅依靠道德判断的动态特征来回应这一问题所遇到的困境。他提出了"事实—规范世界"的理论,克服了早期非认知主义无法为有效性概念提供普遍性解释的缺陷。吉伯德的方案代表了非认知主义关于道德论证有效性问题的最新解释,为构建规范性知识提供了可能。但这一方案依然面临质疑,最根本的批评直指其依赖的规范表达主义这一理论基础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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