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对诉讼活动来说十分重要,是保证审判结果公平公正的有效方式。大多交通事故现场都会出现散落物,但多数司法鉴定人只注重散落物个体价值,没有深入挖掘散落物潜在信息,例如散落位置、规律、数量、形态、痕迹等,忽略各散落物之间联系,比如车辆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事故发生具体位置等。这些信息一旦被鉴定人员忽略会增加诉讼审理难度。正因如此,司法鉴定工作者必须具备信息收集能力,采集现场散落物包含信息,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1交通事故现场散落物及形成要素
所谓交通事故现场散落物是指车体或载物受外在作用力影响遗留于现场的物体,包括车身零件、碎片、肌体组织、车载物等。判定物体是否为现场散落物主要依据以下几项要素:第一,物体必须掉落于事故现场或周围环境;第二,因外部作用力而遗落现场,例如碰撞、震动等,这些力量既有可能来自外界,也由可能源自车辆本身;第三,牢固性不佳,当外部作用力超过物体牢固力之后,这些物体会脱离原有位置散落现场,例如塑料、玻璃等。
2现场散落物信息元素的内容与应用
针对现场散落物进行深入分析能够掌握物体材质、类型、表面特征、散落规律等多种信息。提取这些元素仔细勘察,可为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成为案件判决主要证据。
2.1断散落物与嫌疑车辆是否相符
不同车辆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主要集中在材料类型、形态、表层涂漆等,通过专业鉴定手段检查这些材料,基于结果做出基本判断,锁定嫌疑人范围。车辆可以看做多种零件的综合体,为使车辆更具有辨识度,零件生产单位会针对零件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标记,通过这一特点办案人员可掌握现场散落物来源、生产时间及制造单位等内容,司法鉴定人员通过这些要素判断嫌疑车辆是否与现场车辆一致。如果散落物提取信息不源自嫌疑车辆,则要考虑散落物是否与事故现场存在关联,或者来自其它车辆。
2.2判断碰撞部位在路面上的正投影位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为保证判决结果公正合理,办案人员会要求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依照事故痕迹确定具体事故位置,这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必然选择,整合车辆行驶速度、行驶方向、现场散落物、车身痕迹等多种信息,综合分析之后做出结论,鉴定过程中散落物包含的信息具有重要价值。多数散落物会依照某种规律脱离车体,车辆碰撞之后行驶速度和方向都会发生改变,碰撞发生瞬间散落物会因惯性保持原有运动规律,依旧按照车辆行驶方向移动。固体散落物受空气阻力及其它条件影响落地之后大多呈扇形,而扇形顶端更是重点勘察区域。某些车身零件质量较小,散落方向及规律难以确定,主要取决于碰撞作用力大小与方向、车身硬度、行驶轨迹变化、散落过程影响等多方面要素,因此鉴定人员要从不同角度切入进行判断,鉴定之后得出的结论可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参考,同时要结合事故现场实际情况。
2.3通过散落物散落规律判断车辆行驶方向
根据事故现场散落物分布规律可判断出车辆行驶方向,通常情况下主要用于事故初步调查,这是司法鉴定环节常见现象,依据惯性理论做出判断结果。通常情况下,鉴定人员会在散落物脱离点和降落点之间绘制一条直线,以此判断碰撞之后车辆行驶方向变化及轨迹,结合施工现场痕迹分布进行分析。
2.4通过整体分离痕迹鉴定判断现场散落物与嫌疑分离体的关系
2.4.1通过现场散落物分离面、分离线判断与嫌疑分离体的关系
多数情况下这一方法旨在确定散落物与嫌疑体之间关系,依据散落物与嫌疑体颜色、材料、类型等多种元素确定散落物原来位置,通过拼接方法检查散落物与脱离面是否完全契合,这种方法优势在于操作简单便捷,能以直观方式呈现两者关系,且对检查对象破坏较小。
2.4.2通过现场散落物表面痕迹判断与嫌疑分离体的关系
散落物之所以分布于现场各处,是外部作用力产生的结果,故而各散落物都会呈现不同特点,例如碰撞痕迹、形态变化等,这些改变具有连续性且存在于现场散落物与车身中,部分改变存在断续现象。某些散落物可直接拼接于嫌疑车辆中,以散落物特点、分布情况等作为参考,运用对照、连接等方式做出结论。部分散落物无法拼接在嫌疑车辆中,但可基于双方各自特征进行判断,条件允许情况下结合微量物证开展鉴定工作。
2.4.3判断与嫌疑分离体的关系
许多散落于现场的物体缺乏连续特性,这类物体难以拼接在嫌疑车辆中,只能通过对比双方特征做出结论,借此掌握散落物与嫌疑车辆之间关系。综合特征法基于物体与车辆各项要素进行鉴定,包括形态、类型、材质、表面花式纹路、剐蹭痕迹等多种信息,由此入手判断两者是否存在关联,鉴定过程中结合散落物要素进行表述,但鉴定结果与判断结果若保持一致,依据必须拥有排他性。
3现场复勘及现场散落物的提取与保存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许多勘察工作者针对显著且散落物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勘察,主要收集体积较大且形态规则的物体,某些提取难度较大或过于分散的物体会被鉴定工作者主动忽略,这些物体中极有可能包含决定性信息,且事故发生一段时间之后仍旧存在,基于工作要求鉴定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展开二次调查。首先,预估现场可能存在的散落物,以案件为导向进行收集,确保现场事故痕迹不受破坏,找寻与嫌疑车辆有关物体。其次,复勘现场时应结合现场勘验材料审查和勘验涉案车辆后所掌握的信息,多人、大范围、不留间隙地对现场进行逐步排查冏。对于搜寻到的散落物应按拍照固定、详细记录、单独分装、按材保存、及时检验的原则。提取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拍照并对其位置、表面特征等信息进行记录,并根据散落物的材料、规格等选择不同的提取、保存器具;其次,提取时应尽可能保持其原始状态;再次,对嫌疑分离面应着重保护,防止其遭到损坏或污染;最后,对于易氧化、易腐蚀、易腐败或有害的散落物,可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如何进行提取、保存。
4结语
总而言之,由上述分析内容可以看出,司法鉴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有重要作用。鉴定者要正确看待现场散落物价值,做好散落物收集工作尽量避免遗漏。之后深入分析挖掘散落物潜在信息,包括散落物分布情况及数量、形态、材质、分布规律、表面痕迹等,基于此判断散落物和嫌疑车辆之间联系,由此做出基本判断,为诉讼审定提供参依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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