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技术是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从研究到实践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实现。不同国家对于技术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在无任何可发展的情况及条件下,一般不会进行技术的转让,甚至不会进行跨境的转让。跨境技术转让的法律是各个主权国家规范和引导跨境技术转让所制定的法律条例,涉及贸易政策,知识产权,税收待遇,行政性许可和授权等诸多领域,在某些情况还会涉及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语言及律法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技术在进行跨国转让时存在较大的问题,对技术转让方与承接方都存在一定的利益风险,进而考虑在两国之间存在的文化、人文、语言、律法等不同,推出跨境技术转让风险的防范法律,旨在保证跨境技术的公平性及权威性[1]。
2. 跨境技术转让的法律风险
2.1 法律制度不同带来的风险
不同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会结合自身国家的人文、历史以及风土人情等,制定该国家的法律条例,从而对国家内部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保证国家及社会不会出现较大的变故[2]。而不同国家之间民族文化、风土人情、宗教信仰等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使各个国家之间的法律制度产生较大的差异性和不可融合性,特别是不同法律制度间的冲突尤为明显,使得技术转让双方的经济效益及安全性很难得到全民的保障,加之在跨境技术转让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的适用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致使跨境技术转让成为工序更为复杂、流程繁多的一项技术活动。
2.2 文化差异带来的风险
文化差异带来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分别是语言方面的障碍以及合同的解释。众所周知,不同国家之间的语言存在较大的不同,文字方面的意思也有较大的区别,如英语与中文之间的互译,同一句英文有多种中文意思,同一句中文只需要短短几个英语单词就可代替。由此可见,语言方面的障碍是跨境技术转让过程中又一大风险,进而导致各国针对技术转让所拟定的合同内容,在解释上有可能存在较大的出入。
2.3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跨境技术转让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风险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上。首先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由于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及制度存在区别,由西方国家主导的知识产权制度会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产生冲击,从而导致技术和知识产权在从制度设计比较发达的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时,需要克服诸多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的差异。其次是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该项风险最直观的体现为,在跨境技术转让过程中,本国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他国不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本国的知识产权侵权处罚严重,但在他国却只需要承担较轻的侵权处罚。
3. 跨境技术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
跨境技术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可以分为三个阶段[3],分别是准备阶段的风险防范、合同阶段的风险防范以及执行阶段的风险防范,其中体现出跨境技术转让不断深入的过程,内容如下:
3.1 准备阶段的风险防范
准备阶段的风险防范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了解双方的需求。跨境技术在转让过程中,了解彼此的需求对于技术转让的双方来说,是必须要进行的工作,只有在了解对方需求的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跨境技术转让的可实施性,同时了解需求后,还可以根据利益关切领域和需求内容,按照双方共同约定的管辖法,将双方的商业目的和条件进行汇总,判断在管辖法的框架内如何通过法定程序实现技术的转让和双方的商业目标,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其次是风险的评估与尽职的调查,风险的评估主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条例,分析本次跨境技术转让过程中风险的危险程度,进而对其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价和判断,同时尽职的调查主要作用是为了保证跨境技术转让当中技术转让双方能够知晓对方的基本情况,从而实现公平有效的跨境技术转让。
3.2合同阶段的风险防范
合同阶段的风险方法主要分为合同的撰写与审查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前者主要是保证跨境技术转让过程中,所使用的合同是在公平及公正的原则下能够受到双方所约定的管辖法保护的转让合同,从而有效维护技术双方的转让权益和经济效益;而后者的保护主要体现出跨境技术转让的重要性,不仅保护转让技术方技术的权威性和效益,同时还保证技术转让到其他国家后,能够受到同等的尊重,并且保障实现技术所产生的价值,引导技术和知识产品对外进行科学有效的传播和交流。
3.3 执行阶段的风险防范
执行阶段的风险防范主要针对跨境技术转让执行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估此项跨境技术需要考虑和满足的程序性要求,是否涉及管辖法所特别监管的敏感性技术,以及是否会触发与国家安全审查相关的技术进出口管制,保证执行阶段的有效开展。
同时还要考虑到由于跨境技术转让属于不同国家所管辖得主体之间的商业交易,正确选择纠纷解决机制(如国际仲裁)和地点,是技术转让双方的利益在出现矛盾后能够得以顺利解决的基本保障。在涉及高度复杂技术的纠纷中,往往需要在进行正式国际仲裁前,根据协议约定的专家裁决机制,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进行调解,以避免双方的矛盾激化,最终不得不通过正式仲裁解决矛盾。
此外,双方还应该了解国际仲裁的裁定在不同国家的执行程序和所耗费时间。这些对跨国技术转让的权利人是否能够及时和有效的获得法律救济至关重要。
4. 结论
综上所述,对跨境技术转让风险防范的法律研究,需要在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社会、历史以及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将风险防范划分为准备阶段、合同阶段以及执行阶段,从而使风险防范形成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提高跨境技术转让的法律风险承受能力,保证技术转让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跨境技术的转让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必将成为国家之间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应当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规范技术转让过程中的合同撰写与审查,确保跨境技术在转让过程满足管辖法的要求,同时也在双方出现意见分歧或利益冲突时,得以通过国际仲裁有效解决,最终促使技术转让得以顺利完成,知识产权能够充分发挥其价值,助力不同国家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泽涛,刘尔思. 企业跨境技术转移合作中知识产权保护研究[J]. 项目管理技术,2020,18(3):62-66.
[2] 司月芳,王岱,王丰龙. 对华跨境技术转移影响因素研究[J]. 地理科学,2019,39(2):259-266.
[3] 李文辉,张芷欣. 香港跨境技术创新转移网络演化研究 ——以专利计量信息为依据[J]. 科技和产业,2022,22(7):334-342.
姓名:于光宇,汉,北京,硕士,高级顾问,研究方向:外国直接投资,反垄断法,跨境技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