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20例患者,男11例、女9例,平均年龄(51.5±12.3)岁,内科6例等,平均住院(16.2±5.8)天,随机分两组各10例。两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可比性。
1.2病例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住院≥5天、知情同意、无入院前感染、意识清能配合。排除标准:入院确诊感染、免疫缺陷或用抑制剂、危重患者、住院<5天。
1.3方法
1.3.1对照组
实施常规标准化护理措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定的基础护理规范执行各项护理操作。护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体征监测、基础生活护理、药物管理等常规项目。在护理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任何感染相关症状或体征,如发热、伤口异常等,护理人员需立即按照医院感染管理流程进行上报,并配合医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1.3.2实验组
实施系统化预见性护理干预方案,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完善的感染风险评估体系:患者在入院后24小时内由专业护理团队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包括基础疾病、免疫功能、侵入性操作等多维度因素,科学划分感染风险等级,并为每位患者建立个性化的护理档案。
(2)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对高风险患者增加环境及物品消毒频次至每日3次;严格规范各类侵入性操作流程,确保无菌操作;对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制定个性化营养支持方案,必要时请营养师会诊。
(3)强化护理人员培训与质量监督:每月组织专项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最新指南、操作规范等;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将检查结果与护理人员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4)优化环境与物品管理:实行严格的分区管理制度;所有医疗器械严格执行"一人一用一消毒"原则;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规范处理。
(5)加强健康宣教与家属管理:向患者及家属发放图文并茂的感染防控手册;实行严格的探视管理制度,控制探视人数和时间。
(6)建立动态监测与应急处理机制:每日监测患者感染相关指标;定期对环境及重点部位进行微生物采样检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
1.4观察指标
统计感染发生率;计算手卫生依从率、消毒灭菌合格率、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率;用问卷评价患者满意度。
1.5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24.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结果
2.1两组患者院内感染发生率比较
表 1 两组患者院内感染发生率比较(例,%)
2.2 两组患者感染控制指标达标率比较
表 2 两组患者感染控制指标达标率比较(%)
2.3 两组患者满意度比较
表3 两组患者满意度比较(例,%)
3讨论
院内感染是医院管理中面临的重要挑战,不仅会延长患者住院时间、增加医疗费用,还可能加重患者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常规院内感染护理多以“事后处理”为主,缺乏对感染风险的提前识别和干预,难以有效控制感染发生[1]。预见性护理作为一种主动护理模式,通过提前评估风险、制定针对性措施,将感染控制的重点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为提升院内感染控制质量提供了新的思路。
本研究结果显示,实验组院内感染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这与预见性护理的风险评估和针对性预防措施密切相关。通过入院初期的综合风险评估,能够精准识别高风险患者,进而采取个性化干预措施,如增加消毒频次、规范侵入性操作管理、加强营养支持等,从源头上降低感染发生的可能性[2]。同时,动态监测机制的建立,能够及时发现感染迹象和环境微生物污染问题,便于尽早采取干预措施,避免感染扩散。
在感染控制指标达标率方面,实验组各项指标均优于对照组,表明预见性护理能够有效规范医护人员的操作行为。通过专题培训和绩效考核挂钩的监督方式,强化了医护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提高了手卫生、无菌操作等关键环节的依从性;而环境分区管理、医疗器械规范处理等措施,进一步减少了交叉感染的风险,确保了感染控制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然而,本研究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如样本量较小、观察时间较短,且为单中心研究,可能影响结果的普遍性。未来需扩大样本量、开展多中心研究,并延长随访时间,进一步验证预见性护理的长期效果[3]。此外,还可结合信息化技术,建立智能化感染风险预警系统,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干预的及时性。
综上所述,预见性护理通过风险评估、针对性预防、强化监督等措施,能够有效降低院内感染发生率,提高感染控制指标达标率和患者满意度,是一种高效的院内感染控制护理模式,值得在各级医院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张娟.预见性护理在院内感染控制质量中的效果研究[J].基层医学论坛,2024,28(27):114-116+137.DOI:10.19435/j.1672-1721.2024.27.030.
[2]孙爽,穆尚强.预见性护理对控制老年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院内感染的效果研究[J].中国农村卫生,2020,12(24):54.
[3]商雪荣,刘伟.预见性护理在控制糖尿病肾病血液透析患者发生院内感染中的应用价值分析[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5,7(18):23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