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作为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法律效力的实现。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化,司法鉴定行业在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等方面面临着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其管理和服务体系亟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司法鉴定行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其职能作用日益凸显,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司法鉴定运行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当代司法鉴定行业面临多方面问题,直接影响其公正性、可信度和服务质量。首先,监管不到位是一个显著障碍。司法行政部门在监管力度和手段上存在不足,导致一些司法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例如不按规定进行鉴定或出具虚假结论。其次,资质审核不严格普遍存在。在司法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过程中,缺乏严格的审核标准和全面的审查程序,影响了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此外,行业内部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司法鉴定行业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导致市场上存在着水平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有限的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这不仅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和信誉,也直接影响了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部分鉴定机构缺乏更新技术和跟进行业发展的能力,使得其鉴定结果面临质疑,影响了司法鉴定服务的质量和公信力。[1]
二、深化改革、强化监管的方法和路径
(一)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是确保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运作的关键。司法行政部门在此过程中扮演主导角色,负责注册、备案司法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并监督其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3]为了确保全面监管,司法行政部门需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也助力于深化监管工作。执法力度上,司法行政部门需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和执行机制,依法处理违规行为。行业协会参与制定自律规范,涵盖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和技术标准,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水平。[4]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协同作用维护司法鉴定行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5]
(二)加强名册公告的及时性,完善投诉解决机制
在利用司法鉴定信息公开平台的过程中,及时更新应是公开的重中之重。关于司法鉴定人的名册与公告制度,《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登记名册制。[6]
《决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行政机关须定期公布司法鉴定人名册,这是其职责之一,也是重要管理制度。《决定》规定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应根据鉴定人及机构变更,更新并公布名册。[7]根据司法部发布的《通知》,鉴定人信息变更应及时上报,以保持网站及时更新。当前,省级机关更新周期不一致导致公告滞后。名册旨在管理和评估全国鉴定人员,确保其素质与能力。优化行政结构和信息化建设可提高效率,[8]进一步完善分歧处理规则有助社会稳定与司法公正。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促进基层纠纷解决。
三、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与公信力的方法探索
(一)严格司法鉴定人与机构的资质审核和评估机制
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核标准,包括教育背景、专业资格、经验、技术能力、道德标准和服务质量等多方面要求,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司法鉴定。落实每一门类司法鉴定中高级职称要求,提升行业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可靠司法鉴定服务。定期评估和复审认证机构和人员,及时发现问题,保持资质标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加强鉴定质量管理,促进司法鉴定行业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强专业技术能力建设
积极支持司法鉴定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是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关键举措。除了制定严格的资质审核标准,应鼓励鉴定机构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并更新实验室仪器,以提升技术水平和鉴定效率。新一代仪器通常具有更高精度,有效提升鉴定准确性和效率。可定期举办鉴定技术交流会议,分享案例与技术进展,促进内部合作。组织专业培训与研讨会持续提升技术与专业水平,适应复杂鉴定需求。这些措施不断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与服务质量,推动其专业化、规范化与现代化发展,为社会公正与法治建设提供支持。
(三)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
加强司法鉴定行业与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与联合监管是推动其规范发展的关键措施。首先,与法院紧密合作,确保鉴定结果与审判需求相契合,提升裁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其次,与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协作,监督和指导鉴定工作,确保规范发展。建立双向信息沟通机制,解决鉴定工作中的问题,推动专业化和规范化。与公安、行政机关紧密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效率和质量,推动现代化发展。综上所述,加强协作与联合监管是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路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总结
本文从法治建设视角,深入研究司法鉴定质量提升策略,分析当前问题如监管不到位、资质审核不严格、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信息更新不及时及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影响公正性和行业信誉。提出综合改革方案,包括加强监管、完善监督、严格审核、及时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资质评估、技术能力培养和跨部门合作机制等创新措施。研究还指出,《司法鉴定法》立法计划提升法律体系完整性,解决法律冲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司法鉴定行业管理效率、服务质量和司法公正。
(二)进一步研究的可能性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需求演变,司法鉴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提升了鉴定效率和准确性,但也带来隐私和伦理问题。需跨学科合作制定法规保障技术应用合法性。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鉴定公正性。提升公众认知与信任,通过普法教育促进法律环境健康和谐。综上,司法鉴定应从技术创新、伦理法规、质量控制及社会教育多方面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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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宫雪. 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完善路径镜鉴——以英国专家证人管理改革为例[J]. 中国司法鉴定, 2023(02): 33-46.
[4] 蒋喜庆, 李国伟. 司法鉴定“两结合”管理的特点[J]. 中国司法鉴定, 2008(S2): 56-57.
[5] 雷燕青, 吕丽珍. 让公平正义贯穿于司法鉴定全过程的浅思[J]. 中国法医学杂志, 2024, 39(S1): 47-49.
[6] 李禹. 浅析司法鉴定执业管理中的名册与公告制度[J]. 中国司法, 2008(03): 85-87.
[7] 吕丽珍, 雷燕青. 浅谈司法鉴定融入矛调中心的意义与实践[J]. 中国法医学杂志, 2023, 39(S1): 43-45.
[8] 郭华. 论鉴定意见争议的解决机制[J]. 法学杂志, 2009, 30(10): 63-66.
作者简介:郭怡均,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