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指出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联合办学,举办多种形式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并在实施职业教育时注重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为校企合作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在此背景下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职教集团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中急需要解决的课题。
1 新职业教育法下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的新要求
1.1突出联盟组织的复合型功能
在新职业教育法中,鼓励职业学校与培训机构通过与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共同组建职教集团、开展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并在人才培养、就业、课程设置、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技能创新平台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这就促使职教集团校企合作需要突出联盟组织的复合型功能,如培养人才功能、发展创新科技功能、增强就业功能、服务社会功能等。并通过这些复合型功能实现人才培养、配置与流动服务,有利于为集团与社会培养出更多技术技能型与实用型人才[1]。
1.2落实集团化管理模式
在新职业教育法中,规定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管理方式。对此,在这一背景下职教集团的校企合作需要充分落实集团化管理模式,旨在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与管理效率,促进集团产业结构与技术优化升级。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管理中,不仅要吸取企业发展经验与借鉴集团化管理模式,还要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避免资源浪费,将亟待解决的问题放在优先位置,确保能够及时解决校企合作中遇到的问题,促使职教集团校企合作顺利展开。
1.3遵循“教育+经济”运行规律
在职业教育中其主要规律是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将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而经济规律即价值规律。在新职业教育法下要求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而职教集团是校企合作的产物,其具有学校、企业等组织机构的多重职能。对此,职教集团在校企合作下需要遵循“教育+经济”两方面的运行规律,才能够确保职教集团校企合作模式的高效、长远发展。另外,职教集团校企合作是内部主要协调运行形式,必须在各方经济支持下遵循经济规律,根据自身能力开展校企合作。并且通过人才培养推动集团发展,在校企合作中获取一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在遵循“教育+经济”运行规律下,有效实现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的互惠共赢。
2新职业教育法下职教集团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设路径
2.1建立校企合作利益联结机制
在新职业教育法背景下要想实现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的长效发展,还需要建立合作方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互惠共赢的利益驱使下促使校企合作更好地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出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然而在当前大多数校企合作中,通常以课程、教学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为结合点进行校企合作,导致这些校企合作只注重教育规律,而忽视了经济规律,校企合作未充分考虑到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未能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导致这种校企合作方式不够长远有效。对此,急需要建立职教集团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在教育+经济运行规律下,合作方共同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根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企业经济效益角度来看,共同构建合作实体平台,促使合作方形成利益连接点。另一方面,职教集团成员共同参与制定校企合作政策与方案,在职教集团各方联动下共同制定多种校企合作方案,以达到利益联结目的。如企业投入设备与资金共建实训基地、校中厂、厂中校等项目;学校制定优惠政策引企入校,鼓励教师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通过围绕合作方的互惠互利目的实现多元化合作模式[2]。
2.2构建校企合作人才共育机制
一方面,新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对此在构建职教集团校企合作人才共育机制中,应主动与市场对接。职教集团应根据区域产业结构与就业需求,及时调整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根据岗位对人才的具体职业要求组成该专业课程研发队伍,以行业技术标准研发出与之相适应的专业课程。同时,职教集团各方应加强合作,共同研发出具有行业特色的教材,并建立专业教学资源库,为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提供充足的教学资源。
另一方面,校企合作共同评价人才共育质量。在制定人才共育机制下,针对人才培养质量应通过校企合作多方共同参与考核与评价。校企合作全员参与到人才共育质量评价中来,对人才培养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以学校自我监控为中心,政府与行业、企业等合作方应加强监督与评估,形成多方主体评价体系,全方位评价人才共育质量。并对各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与研究,制定出人才共育的改进与优化措施[3]。
2.3加强“政企校”合作平台建设
在新职业教育法中强调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行业指导、校企合作与社会参与。对此,在职教集团校企合作中应加强“政企校”合作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政企校”信息共享平台。在职教集团中建立“政企校”信息共享平台,首先,在该平台政府发挥出监督职能与提供政策咨询功能。监督职教集团的校企合作模式,并对校企合作中的漏洞进行统筹解决。并落实相应的激励政策,如在金融、财政、税收与土地等方面制定出激励与扶持政策。从政府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众转变职业教育观念,为校企合作以及职业教育提供最新政策资讯。其次,企业在该平台定期发布行业最新发展动向、产品技术与文化专题讲座、岗位职业任职需求、招聘信息、企业文化等相关信息。最后,职业院校在该平台发布人才培养相关信息、开展学术交流与人才交流活动、教学资源共享等。以此促进校企合作全员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互通,为深度开展校企合作提供全面、精准的信息服务,确保校企合作的长效性。
二是政府统筹引导下建立实训合作平台。在政府鼓励与支持政策引导下,职业院校积极引进企业先进技术与标准,扩展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企业设备、资金与技术投入,学校提供场所的合作方式,共同构建实训平台。并在合作平台中,共同围绕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制定出学生实训教学方案,确保学生参与实训实习中能够不断提升职业素质与技术技能。在这一平台,企业可以发挥出设备、技术、优秀兼职教师的优势,为学生实训实习提供有效指导。学校在这一平台可以发挥出专业教学优势,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资源,为企业定向培养更多实用型人才。通过校企合作平台共同完成学生工学交替培养任务,共建人品培养培训方案。例如,广东某职业院校在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与电子企业建立实训合作平台,在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结语
总之,新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指导方向,在此背景下职教集团校企合作面临诸多新要求,如突出联盟组织复合型功能、落实集团化管理模式与遵循“教育+经济”运行规律。为了构建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发挥出校企合作育人作用,还需要从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人才共育机制与“政企校”合作平台几方面入手,以期发挥出职教集团校企长效合作效果。
参考文献
[1]王青,周峥,蔡欣,等.新《职业教育法》背景下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路径分析[J].四川水利, 2022(1):143-147.
[2]李继明华佳蔡小玲.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研究[J].科技风, 2022(34):158-160.
[3]刘静.依托职教集团构建校企合作创新长效机制[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 24(18):226-229.
作者简介:洪丹(1990年10月),女,汉族,江西省上饶市人,学历:硕士,讲师,单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单位邮编:401331,研究方向: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