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运行现状分析
付红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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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红栓 ,.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运行现状分析[J]. 交通技术研究,2021.6. DOI:10.12721/ccn.2021.157053.
摘要: 常压罐车是液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主要工具。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常压罐车的安全管理还有很多问题,例如,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缺少设计标准依据,设计环节缺少监管,市场准入要求不尽合理,出厂检验无法落实,在用检验流于形式,检验机构管理混乱等,这些问题给常压罐车的使用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建议做好顶层设计,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借鉴国际先进的ADR管理理念和国内承压罐车成熟的管理模式,加强设计、制造、检验等各环节的监管,保证罐车的使用安全。
关键词: 道路运输;常压罐体;质量;管理;安全
DOI:10.12721/ccn.2021.15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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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年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的数量逐年增多,对我国化工行业及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来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罐体产品质量未纳入监管,大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罐车“带病运行”问题突出,且运输的八类危化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特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侧翻,装卸时违反操作规程出现泄漏造成爆燃、爆炸、中毒等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还有车辆管理和检验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 197万元。通过事故调查暴露出管理、检验等问题特别突出,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包而不管”、“以包代管”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挂靠问题且“挂而不管、以挂代管”,制造质量有待提高,大容积小标问题还较普遍,公司管理隐蔽挂靠现象严重,检验市场混乱,检验人员技术水平差距大,没有统一的检验规范,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存在差距和误区。经过近几年的深入检验探索,发现常压罐车在管理,制造,检验等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很多问题严重影响安全性能(由于几年前全国对常压罐车无监管到后期逐步管理但是不规范造成),如不进行彻底整治危化品运输行业还会持续不断地频发事故,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经济重大损失。

一、问题分析

1.准入要求不尽合理

常压罐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容器中的车载罐体,是列入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常压罐车是按照《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的产品,属于C种罐式车辆,申请企业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罐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和工信部门组织的罐车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审查,取得罐体生产许可证、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后,方可生产销售相应的罐车产品。

生产许可证制度经过多次简化改革,2017年9月,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也不再指定发证检验机构;2018年11月,罐体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改为形式审查,只要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颁发许可证书。简化程序给企业带来了方便,但也带来了某些安全隐患,取证产品不必再由指定机构实施检验,只要提交由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委托检验或政府抽查检验合格报告即可。由于各类检验机构性质不同,水平各异,加之委托检验报告“只对来样负责”的属性,相当数量的检验报告变成了应付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工具,而无法反映企业的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

2.检验机构管理混乱

目前,市场上从事罐车检验的机构,一部分是符合《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常压罐体检验工作的意见》(质检办特〔2014〕922号)要求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或持有RD7(承压罐车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更多的则是只有CMA认定资质而未取得专项授权的社会检验机构。各机构对于罐体检验的参与意向两极分化,规模大、水平高的机构多认为罐体检验风险高、标准可操作性差,参与检验的积极性不高,而积极参与的机构其规模、水平则相对较低,承接业务的趋利性明显,检验人员未经培训,不具备专业知识,检验走过场,检验数据造假等现象屡屡发生。

某省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结果表明,31家开展罐体检验的机构中,通过检查的只有一家持有RD7资质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和一家持有CG(常规无损检测)资质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而29家只有CMA认定资质的社会检验机构,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中涉嫌造假、资源条件不满足要求和检验报告内容有较大问题的机构占比达高到40%,检验工作质量之差、机构管理之混乱可见一斑。

二、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在罐车的设计和制造环节,之所以留下诸多安全隐患,是因为设计者设计能力不足和罐车制造厂家的制造水平与质量控制不到位。然而,分析众多的罐车事故,因设计制造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所致的事故在所有事故中所占比例较低,更多的罐车事故是由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平时对罐车安全附件等维修保养的忽视和在运输过程中的不恰当操作所引起的。可以看出在使用环节人为因素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不论是运输企业中管理体系的运行者即管理人员还是驾驶员和押运员都直接影响着常压罐车的安全运输。

在检验工作中,我们甚至遇到过有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均不会正确使用紧急切断阀的远程控制系统。也遇到过装载腐蚀品的罐车,其罐体表面刷涂了防腐树脂以起到防腐效果,然而运输企业没有意识到其反光带被盖在了树脂下面,起不到应有的反光效果。类似上述的安全隐患在检验工作中经常能遇到,这些安全隐患虽然看似轻微,但却往往对罐车能否安全运行影响巨大,关键是这些真正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往往是由于使用者技能知识与安全意识的缺失而引起的,其危险性甚至比设计制造环节中产生的“先天安全隐患”更大,这是值得危化品运输行业、检验与监管部门深思并积极寻取解决措施加以解决的。

三、减少安全隐患的措施

1)设计制造企业应提高专业人员设计能力和制造工艺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罐车设计制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危化品运输企业平时加强自己单位员工的安全培训,建立完整的培训计划与记录并配套安全知识考核制度,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培训咨询单位对员工安全知识与应急措施等项目进行系统的培训,以提高单位员工的安全防患意识。

(3)监管部门加大对常压罐车检验单位所出具检验报告的抽查核准力度,杜绝存在虚假报告的现象,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与检验等标准体系,规范检验工作行为。

(4)因为危化品运输车辆大部分时间是由驾驶员和押运员来完成运输任务,他们也是车辆平时维护和紧急情况处理的第一线人员。因此,运管部门可以提高危险品驾驶员与押运员的从业资格门槛,还可以联合行业协会建立危化品运输驾驶员与押运员信用体系,对每个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职业履历和是否存在违规驾驶等情况进行记录与评价,对行业人员能力进行一个区分,提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尽责与违规操作的成本。

结束语:目前,常压罐车运输行业不论是企业运输管理,还是检验工作和监督管理均未完全规范,不同的地区对其检验、监管具体内容与力度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但不断增加的常压罐车数量和常压罐车事故均使这些问题更加凸显。在解决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解决各环节现存的问题就能高枕无忧,而是需要各地方各级部门与企业加强互通协作,明确各自职责,规范各自的工作行为,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隐患与治理意识才是保障常压罐车运输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的长久之计。

参考文献:

[1]张磊,阮桢.100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统计分析及消防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20,33(03):337-339.

[2]赵彦修,别凯.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金属常压罐车检验若干问题探讨[J].石油化工设备,2020,46(05):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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