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退役军人缺乏就业创业所需的社会经验和专业技术,用人单位为退役军人提供的岗位以非技术性工作为主,岗位薪资和发展空间有限,难以满足退役军人的职业发展需求。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文件支持退役军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2018 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对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出了系列要求和优待政策意见,要求完善退役军人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通过,提出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2]。2021 年,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更是明确提出面向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建立适应性职业技能培训体[3]。
2019年,美国发布行业认可学徒制计划,通过工学结合摸式,帮助参与者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取工作技能和全国通行的认可证书,进而满足先进制造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2018年,德国政府颁布《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其核心是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及其三级学位制度,旨在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澳大利亚学历资格框架将学历资格证书分10级,由髙中阶段和TAFE学院协作完成相应的职业教育任务。
在国家高度重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背景下,我国学者开展了一些相关研究和探索。如蔡雪芹等[4]提出构建多方合作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探索灵活的个性化退役军人培训模式,是健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制的重要途径。于京天等[5]提出当前我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可借鉴美国、俄罗斯、德国等国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权益保障实施、教培体系建立、机制路径完善等方面的国际经验,加強部际协同,全面构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陈文芳等[6]通过对杭州市武警预备退役士兵的就业教育调查,提出“定向岗位开发、培训前置、分层分类”的退役军人职业培训原则。肖凤翔等[7]针对退役军人职业培训项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提出以精准就业理念为指导、设计多元主体参与的退役军人培训项目的方案。
高职院校的职业性、区域性等特点与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多重因素耦合,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具有天然的契合性,是落实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重要力量,国内一些高职院校已经进行了实践与探索。但总体来看,目前高职院校在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限制培训发展的现实困境。高职院校如何发挥自身优势,与地方政府、企业多方联动,为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军人尽快适应职业转换,提升其就业就业能力,是一项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实践探索
2023年,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市 4万多名60周岁以下自主就业创业退役军人进行跟踪,在线建立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并对全市92家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共组织适应性培训班9期,42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现全员参训。开展电工、消防设施操作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社会体育指导员等7个职业的技能培训,全年共组织109名退役军人报名参加培训。举办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职业技能培训班,开设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式烹调师2个专业,7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报名参训。承办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高级研修班,来自全省各地市的80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训。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2019-2021年,在高职扩招背景下,学院充分利用自身优质培训资源,先后开设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老年服务与管理等7个专业,累计培养200多名退役军人毕业生。近年来,学院累计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10多次次,开办30多个个培训班,培训人数达4000多人次,助力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
二、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退役军人层面
1.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能力较弱
跟踪调研发现,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学历普遍偏低,大多为高中或中专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较少,部分存在老龄化、学历低、无技能、无经验的现象。退役军人整体学历偏低并缺乏职业技能,成为他们就业的首要难题,已就业的退役军人也普遍存在学历提升及技能培训的需要。尤其是对于学历低、专业技能缺乏的年轻退役军人,只能选择收入较低的工作,长此以往,随着年龄的增长,致就业难度愈发加大。退役军人由于入伍前学历低,学习能力先天不足,服役期间接受的军事技能训练,退役后不能尽快适应职业技能培训的学习状态,势必影响培训效果。
2.对职业技能培训认识有偏差
退役士兵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认识偏差较大,想法、心态各不相同。部分退役士兵对实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存在疑虑,有等待观望的心态,有的出现思想反复;有的对就业期望值高,秦皇岛地区普遍工资在3000元左右,离他们要求有一定差距,希望政府给安排一个较好的工作;有的想早打工赚钱,怕参加培训吃亏;有的担心自己文化水平低,学不好,对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觉得找个工作不容易,参加培训怕失去原来工作等想法;有的认识到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想参加培训,但因家庭、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放弃了培训,选择临时打工。
3.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困难
退役士兵每年虽然在同一时间回原征集地报到,但近年来就业安置比例逐步缩小,自谋职业的比例逐步扩大,部分退役士兵考虑到回到地方也不安排工作,不如提前打算;有的退役后直接找到工作,干脆不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或请亲属代替报到,先找到工作干着;有的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犹豫不决;有的为求生计四处奔波,流动性大,有时通知培训就很难找到人,集中培训就更难。退役士兵学员因集中难、文化基础差、纪律观念淡等导致出勤率低、培训效果差、考证通过率低,高职院校在退役士兵学员管理上存在畏难情绪。
退役军人退伍时间与职业技能培训时间相隔较长,工学矛盾突出。大部分退役士兵闲不下来,急于外出找工作,直接导致报名职业技能参培训的退役士兵人数锐减。退役军人接受免费学历教育的时间至少在2年以上,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最少也要三个月时间,与一些退役士兵希望尽快完成学业,实现就业的迫切愿望不相协调。
(二)政府管理层面
1.就业创业体系不健全
相关政策文件大部分侧重于保障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而对培训后的就业创业问题的落实重视不够。各级政府均已设立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专门的管理机构,但在落实时存在各主体之间职能界限不清,利益目标不同,相互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缺失等。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工作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承训学校、用人单位、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而目前没有专门的地方组织领导机构。如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导,而就业创业工作在人社部门的大盘子内,就业创业资金由人社部门负责落实;高职院校未与用人单位建立符合退役士兵特点的校企合作机制;用人单位与高职院校承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参与度不够,对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情况了解有限;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和退役军人的求职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导致用人单位未能优先接收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2.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缺乏
目前政府提供的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资金主要包括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国家和省市自筹的就业补贴资金和创业扶持资金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工作需要有专项资金做保障,如开展就业创业意识(适应性)培训、定单定向定岗培训、实习实训、各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建立等,而当前这类经费缺乏,对于高职院校的投入则更为有限。此外,对于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由于自有资金不多、优待金和经济补偿金有限、创业担保贷款“门槛高”等原因,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无法实现自主创业。
(三)高职院校层面
1.对职业技能培训重视不够
总体来看,目前高职院校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重视不足。高职院校的管理部门主要为各级教育部门,目前各项政策普遍偏重学历教育,对于职业技能培训类非学历教育的关注相对边缘。高职院校针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政策、经费、师资、实训场地等投入较少。
2.培训模式缺少针对性
高职院校对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沿用全日制在校生的培养模式,忽视退役军人这一生源的特殊性,如他们的理论学习能力薄弱,而他们的目标是掌握一项可以就业创业的职业技能。
3.专业性师资不足
对于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一方面需要具备丰富的退役军人培训工作经验,能够准确地把握退役军人的培训需求;另一方面具备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教学能力,能够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专业的培训。
三、实施途径
(一)政府层面
1.构建三级培训模式,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首先,根据市场需求和退役军人的个体需求,通过构建省市县三级培训模式,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退役军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省级部门主要承担稀缺性、高端性、科技含量高的专业培训。市级部门充分挖掘当地优势资源,确定市级培训专业,并承担各县(区)技术层次较高的专业。各县(区)主要承担除具有地域特色的实用性、大众化专业培训。
2.整合当地基地资源,搭建培训平台
一是整合教育培训基地。整合当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公共培训机构、社会优质培训机构、国有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习实训基地,通过开展就业创业意识(适应性)培训、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实习实训,增强退役军人的就业技能。
二是共建实践基地。 政校企共建实践基地,为退役军人提供实践场所,可以让退役军人以实习生的身份进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一方面可以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另一方面使他们了解企业的运行机制,增加工作经验。组织与批量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的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设立就业示范基地。
三是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对具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进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意识、创业技能、抗风险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使其在较短时间内明确微小型企业的创业目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创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园,引领农村籍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就业。鼓励依托现有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返乡创业园等,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或退役军人创业孵化专区,吸纳退役军人入驻基地实现创业。
3.对方联动,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撑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打通行政壁垒,形成合力。拓宽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渠道,如到基层、社区或退役军人家中派发政策宣传单或进行宣讲,也可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进而帮助退役军人准确理解相关政策。
(二)高职院校层面
1.明确培训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退役军人队伍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满足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的需求,提高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促进退役军人充分融入社会。分析退役军人的个人特点、就业创业意愿和职业技能需求,因材施教,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高职院校根据自身职业技能培训的师资、设备、场地等资源情况,制定出适合本校的培训计划。
2.优化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紧密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市场需求,结合退役军人自身的特点和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设计出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课程体系,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训、创业指导等。随着行业的发展变化以及退役军人的不同阶段,不断优化培训内容,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3.提升培训效果
采取系列措施提高培训效果,如完善培训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师资水平;注重实践操作,提高退役军人动手能力等;关注退役军人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
四、结语
高职院校的职业性、区域性等特点与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具有天然的契合性,是落实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重要力量。高职院校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积极探索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新途径。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破解现实发展困难,为退役军人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以帮助他们尽快适应职业转换,提升其个人就业创业能力,将人才潜力转化为人才红利。
参考文献
[1]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A]:2018-07-27.
[2]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1): 27-34.
[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A]:2021-09-07.
[4]蔡雪芹.关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的思考[J].政工学刊,2016(08):70-71.
[5]于京天,郭静.加强部际协同系统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国际经验与本土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 (22) : 38-43.
[6]陈文芳.新时代预备退役军人教育与就业意愿研究——基于杭州市武警预备退役士兵的调查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19): 88- 96.
[7]肖凤翔,马饪.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 2020(05):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