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些年来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但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频频出现的公共交通暴恐事件、安全事故、“车闹”等对人民群众的公共出行造成了很大的危害,甚至威胁到社会大局稳定。在新时代和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背景下,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这也是我国实施交通强国战略中的重要内容[1]。从当前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来看,所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环节管控存在漏洞;二是安全风险有突发性;三是硬件建设需加强。这些均直接影响到了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按照党和国家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所提出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去打造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的公共交通风险防控体系,以求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平安出行的良好大环境。针对于此,本文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作了如下的论述。
一、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意义是非常显著的,是当前阶段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工作。总的来说,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保障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二是可以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三是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一)保障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城市公共交通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满足日常出行需求,获得良好的出行服务。党和国家始终将安全作为第一位的民生,非常强调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安全、便捷、舒适、快捷。为实现这些目标,切实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在将安全性这一指标提到更高的程度后,一方面可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交通的满意程度,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来说均是十分有利的。
(二)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习近平主席指出,城市交通、工地和诸多的社会环节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稍不注意就会出现问题,为了防止出现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必须做好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早在2018年时我们国家便已经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对城市安全发展提出了诸多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其中的关键之一便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不断增强城市安全。在这一背景下,近年来各个城市均在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投入了很大的力度,开展了一系列的源头治理工作,并且还在一步步的健全着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控机制,强有力地提升了城市安全发展水平,让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势与作用真正得到了发挥[2]。
(三)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人民群众的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这让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尤为凸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主席提出全党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为关心和最为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以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生活和公共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始终都是人民群众的关心问题,也是一种非常现实的生活问题。通过全方位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可以逐步实现“有乘”、“易乘”、“愿乘”、“乐乘”。
二、目前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尖锐问题
(一)环节管控存在漏洞
结合相关的报告分析可见,近年来所出现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事故与一个原因存在较大的关系,即疲劳驾驶。另外,公共交通参与者有较多的违法行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车辆安全法规体系建设不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有较大的不利。具体来说,当前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环节漏洞可以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些重要的管理环节和关键风险点均存在着漏洞,无法预先发现风险和防范风险。二是囿于职责边界,多个职能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意识和能力,无法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的统筹,整体布局能力较弱。比如在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管理中,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各个主体缺乏合作协同意识,包括购买者、监管者、提供者,未能发挥出在整个管理与治理链条上的作用[3]。
(二) 安全风险有突发性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风险是较多的,可分为显性风险和隐性风险。其中的显性风险是易于复发的,而隐性风险有着突发性特点。以显性风险为例来说,很多的施暴者将地点选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所选择的受害者均是不相识关系,也没有任何的纠纷,都是施暴者随机选择。这样的公共交通安全大事故常用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以2014年杭州的一辆7路公交车所发生的车内燃烧事件为例来说,事故导致30多人受伤,其中有15人严重受伤。再以2018年乐山市区土桥街2路公交车所出现的爆炸事故为例来说,事故导致1人重伤,另有14人轻微伤。而对于隐性风险来说,虽然发生但未必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比如干扰、殴打驾驶员这样的“车闹”事件,与预谋性犯罪行为有很大的不同,本质上属于道德问题和文明问题,但依然严重威胁着公共交通安全。当前在显性风险和隐性风险的预防与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还未能实现多措并举,安全屏障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三)硬件建设需加强
从当前阶段的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来看,城市干道建设规模与开通运营的比例均在大大增加,而且也正在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硬件建设也必须跟上,包括装备、技术、工艺,软件建设也不能落后,包括能力、理念、制度。但当前的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中,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均存在一定的问题。以硬件建设为例来说,城市公共交通的硬件建设存在着滞后和越来越“硬”的问题,无法满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4]。以2013年厦门的“6.7”RT公交车放火案为例来说,当公交车着火后,司机坚持将公交车开到站台来停靠,这加大了事故的严重性。再以2018年重庆公交车“10.28”公交坠江事故为例来说,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导致车辆失控,连累了十几条无辜的生命。这些历历在目的城市公共交通事故均警示我们,要始终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尤其是要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与安全素质。
三、应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的策略措施
(一)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治理机制
在应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的尖锐问题时,要始终让安全治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可以先行,从而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条件。针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应该努力让安全治理机制可以贯穿前端、中端、末端,具备一体化的优势。具体来说,需要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将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有关部门必须认清楚自身所肩负的职责,既要做到各司其职,也要做到相互衔接和配合。在此基础上确保相关部门可以参与到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中,构建出一个健全有效的安全治理体系。
2.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前端治理中,要把握好关键的八字,即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当地政府要加强自身的属地管理意识,强化管理责任,统筹去解决政策、人员、经费、考核方面的问题。对于交通、公安、住建这些部门来说,要认真做好规划设计工作,既要落实监督管理职能,也需要积极参与到执法办案工作中。以公共交通运营单位为例来说,要承担起所有的主体责任。
3.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中端治理中,要精准落实关键的八字,即加强衔接、防控风险。具体来说,当地的职能部门、党委政府、公共交通运营单位要加强联系,监管部门与运营单位要共同去构建信息共享、联合防范、查处及时的协作机制[5]。比如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始终将严格防范、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格治理作为重要手段,最大限度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的成效。
4.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末端治理中,同样要把控好关键八字,即准备充分、稳妥处置。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显性风险和隐性管理做好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风险应对预案,做到纵向贯通、横向衔接。职能部门要定期开展磨合演练,在实践演练中提升抢救能力,对安全事故开展稳妥的处置。
(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基于现代城市的公共交通运营与管理特点,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中,要将四方面措施作为重点来对待,即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总的来说,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时,要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运营单位要对驾驶员、运营控制中心的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动态化的背景调查,掌握这些关键岗位人员的家庭、情绪、社会关系等信息。对运营车辆的驾驶人员实施全程且有效的安全防范,并落实安全防范职责,跟车人员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除此之外,应考虑建立起警力增长机制,将更多的优势警力和警务机制应用在重点区域,发挥出人防的最大优势。
2.要积极应用一系列的先进的智能安检技术和设备,尤其是要引入人工智能,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将风险遏制。在当前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建设与管理中,随处可见的智能化设备,GPS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车载监控系统、无人机空中监测系统、一键报警系统均与人工智能技术有着较大的联系,有力地推动了“数字警务”和“数字管理”,让技防的优势与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6]。以人工智能的应用为例来说,可以对运营车辆实施智能防控,进行风险预排和消除,实施全面性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治理的最强管控。
3.要认真去分析和总结一系列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事故,积累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落实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工作。总的来说,可以重点从四个方面来着手。一是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科学且合理地去设置消防救援、应急逃生、客流疏导这些设备设施,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可以尽快疏散乘客,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吸取历次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为司机设置安全缓冲区;三是考虑到公交、地铁的火势燃烧会非常的迅猛,留给乘客逃生的“黄金时间”较短,所以必须要逐步去配备自动灭火装置;四是暴恐袭击事件对乘客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有极大的危害,要始终加大排查力度,增强应对暴恐袭击事件的能力,比如要加装应急破窗设备。
4.制度防的重要性十分凸显,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不断去健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地方政府要加快立法进程,细化各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建立起反恐防恐责任,以制度优势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出行安全。
(三)打造现代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治理格局
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治理格局的规划与建设中,要做好三个点的工作,即共建、共治、共享。具体来说,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主体要承担起自己的职责,既要建设专业力量,也要去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宣传工作,比如要多进行应急疏散、危险排查、反恐防暴的教育培训活动。并且还应该将这一种教育培训活动扩展到社会中,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自我防护知识的学习中,继而做到群防群治。另外,可以考虑去进一步落实平安志愿者、平安义工的建设工作,动员和引导乘客参与到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除此之外,在构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治理格局时,应秉承一点原则,即“他防不如自防、自防不如心防”,努力让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护进入到社区、企业和学校,相信这样可以较好的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接受安检的意识,在乘车过程中可以做好自我防护,并具备良好的自救互救能力。
当前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这是需要高度重视。基于新时代和“十四五”交通强国发展战略,后续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治理机制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安全治理格局打造这三个方面的工作作为重点,逐步增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陈怡.论轨道交通安全文化[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20,23(11):6.
[2]王慧文,齐龙.城市公共交通运行安全评价指标研究[J].黑龙江交通科技,2020,43(11):4.
[3]高英杰.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及其经济效益的相关研究[J].科技资讯,2020,19(07):48-50.
[4]果毛措.浅谈城市交通运营管理问题及分析[J].工程与管理科学,2020,2(4):51-52.
[5]卢琳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分析[J].工程技术研究,2020,5(19):225-226.
[6]牛云霞.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策略研究[J].黑龙江交通科技,2020,43(09):23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