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广西农房管控问题初探
杨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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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少波,.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广西农房管控问题初探[J]. 城镇建设与科学,2023.9. DOI:10.12721/ccn.2023.157764.
摘要: 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房管控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乡村建设范畴内单纯的管理行为,而是融基层治理、社会人文、现代法治等为一体的综合管理行为。本文分析广西农村农房管理现状及问题,从而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广西农房管控对策。
关键词: 乡村振兴战略;广西农房管控;乡村规划
DOI:10.12721/ccn.2023.157764
基金资助:

民族要振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 年 12 月 28 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2021 年 11 月 25 日,广西召开了第十二次党代会。大会报告中提出,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指示精神,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和农房建设管控,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房管控必须按照要求而为,广西各地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实现新建农房办证“应办尽办”。农户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提供所采用的房屋建筑通用图集或计划使用的房屋设计方案,严格实施“带图报建”。乡(镇)“四所合一”机构(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在开展农房竣工验收时,严格按图集或设计方案验收,未达到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

一、广西农村农房管理现状及问题

1. 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日渐过剩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双重力量推动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农村地区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频现,富余农村建设用地待集约高效利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以年均超过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城镇化进程推动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同时,农业现代化的建设进一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流向城市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出,致使农村地区农房大量空置甚至坍塌损毁。根据地方数据统计,案例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闲置率在10%左右,急需集约高效利用。

2. 城镇开发建设面临的建设用地指标紧缺问题严重

促进农村宅基地流转不仅有助于缓解城镇地区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瓶颈,而且有助于拓宽农民的融资渠道,对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自由化流动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重要财产,但在缺乏流转的环境下,它的经济价值无从体现。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引导农村宅基地退出、整理复垦为耕地,可以为城镇地区的发展增加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这有助于缓解城镇地区建设用地资源紧缺困境。同时,通过促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农村居民可用房屋及宅基地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融资,获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金融服务,有助于盘活农村资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3. 农村宅基地不规范流转已经发生

农村宅基地隐形流转现象愈加普遍,背后隐藏巨大风险和不稳定因素,急需制度规范。现实生活中,农村地区部分富裕人群,尤其是一户多宅或居住于城市的居民在保障自身基本居住条件后,已经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的私下流转。农村宅基地隐形交易市场的存在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容易引起各类经济和社会矛盾纠纷,给社会和谐带来了较大的不稳定因素。

4. 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政策仍不够完善

现行农村宅基地研究存在缺陷,面向实践操作的政策研究仍需补充完善。当前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研究多聚焦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实践意义和工作合法性领域,对于如何开展和规范农村宅基地流转行为的政策制度研究不多、对于试点地区的工作经验总结不多,急需补充完善。

5. 宅基地“三权分置”为农村宅基地流转提供了新思路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一政策的提出为新时期农村宅基地流转工作开展定了基调,搭建了框架。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丰富了宅基地产权体系,通过着眼于产权,尤其是使用权流转这一核心内容,冲破了宅基地流转的范围与对象限制,有利于引导农村宅基地实现更加自由、更加开放、更加公平、更加符合市场经济需求的流转。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是一项有财产利益的权利,在有效的流转中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赋予农民对自己住房和宅基地的依法自主转让和处置,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的重要内容。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广西农房管控的对策

1、农村宅基地流转经验需借鉴

为子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选取了天津蓟县、浙江义乌、安徽金寨等15个县(市、区)启动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各县(市、区)积累了丰富的先行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值得广西复制和推广的改革成果。概括起来包括5个方面:(1)在工作的开展实施路径上,试点地区普遍坚持先定产权,再编制度、最后试点探索的工作思路。明确只有产权清晰、合法合规、无纠纷的农村宅基地才能推向流转市场进行交易;宅基地流转坚持制度先行,通过建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确保每宗土地交易都有法可依。(2)在流转形式上,坚持互换、转让、赠与、出租、抵押、入股、联建、退出后指标交易、征收多种方式并举,满足不同情况需求。(3)在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上,宅基地流转体现收益归民的工作要求,农村宅基地流转而获取的收益,应该在按规定扣除建设用地复垦成本后,主要用于补偿原有宅基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4)在宅基地流转地域范围上,要在现有法律框架制度下,积极结合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水库移民搬迁安置政策、生态移民搬迁政策、农村拆村并点政策等政策进行创新,也可以借鉴重庆“地票制度”或者义乌“集地券”制度进行探索。(5)要敢于打破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地域限制,不断扩大农村宅基地的流转范围。对于广西而言,跨行政区的农村宅基地流转必然比将农村宅基地局限于县域、市域要更加经济。

2、紧跟政策,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提高服务水平

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和农房建设管控,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2021 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指出,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立足现有村庄基础,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

3、加快制定地方性的农村宅基地出租、抵押、转让、退出及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地方性政策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各地需要加速出台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在保障农村住房需求、落实制定地方性的农村宅基地出租、抵押、转让、退出及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等方面作出了更细更实的规定。

4、加强农房管控,构建奖惩体系,强化各级责任

要做到真正“管”起来,主要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部署、有督促、有考核,农房管控成效与绩效考评等挂钩;二是强化各级管控力量,有人员、有设备,有职责、有要求,开展常态化审批服务和巡查检查;三是群众意识极大增强,懂法律、知规定、主动遵守,违法建设发生率大幅下降。四是构建奖惩体系,强化各级责任。把农房管控工作纳入各级年度绩效考评;把农房管控工作作为星级党支部评选和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的重要参考指标。

参考文献:

【1】乡村振兴  加强农房管控 建设新时代“壮”美乡村【N】.中国建设报/2021 年/12 月/17 日/第 003 版

【2】汪夏明.加强农房管控 塑造新村新貌【J】.当代广西,2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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