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1],坚守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并按照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为加强现行土地综合治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和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安排略阳县土地整治项目的类型、规模、布局和时序[3],大力推进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研究区概况
略阳县地处秦岭西段南坡山区,东北高,南部低。县域境内地质结构复杂,群山林立,沟壑纵横,中山的三大主峰以河流为方向呈三角形对峙,中山区平均海拔1227.3米、平均坡度34度,浅山区平均海拔980米、平均坡度36度。县域内属北亚热带北缘暖温带季风气候,年内平均气温13.2℃,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60毫米,主要集中七至九月,占全年的56.6%。略阳县享有“富山盛矿”之美名,矿产资源类型多、分布广、储量大、易采掘。已确定的矿产资源有33种、143处,其中储量充沛的大中型矿床28处。
2研究方法
2.1农用地整治潜力
依据各村待整理区域各地类面积、可转为耕地的田坎、其他非建设用地面积情况,计算各村新增耕地系数[4]。采用的系数测算模型为
(1)
式中,α为某村新增耕地系数(%),ΔS为某乡镇可补充的耕地面积,S为某乡镇待整理区域面积。
2.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略阳县各行政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测算公式如下:
(2)
式中:为某村规划期末农村人口总数;
为现状农村人口总数;r为人口自然增长率;t为规划期(年)。
农村建设用地腾退规模预测
(3)
(4)
式中:为现状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
为规划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
为规划人均用地标准,单位为公顷/人;
为农村建设用地腾退规模,单位为公顷[5]。
3土地整治潜力分析
3.1确定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的选取对于整个土地整治潜力评价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是评价的基础[6]。为使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在不打破行政区界线的前提下,以略阳县各村以及街道办为调查评价基本单元。
3.2农用地整治潜力
3.2.1 潜力来源
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土地平整、小田并大田减低占地面积等[7];二是通过对农用地中的设施农用地、小规模散落的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地的布局优化以及零星地类;三是通过农村道路、沟渠的综合整治。本次调查以行政村为单元,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全县待整理区中的设施农用地、农田水利用地、农村道路、田坎以及夹杂于大片耕地中的园地、林地、草地。
3.2.2 潜力测算和分级
根据公式(1)测算出计算各村新增耕地系数,全县农用地整理规模15732公顷,补充耕地潜力462公顷。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技术水平等各种因素,按照可补充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系数平均值,采用四象限法,经全县统筹平衡后,将全县农用地整理潜力分为四个等级[8]。分级标准:可补充耕地衡后,将全县农用地整理潜力分为四个等级。通过农用地整理潜力调查,各村可补充耕地面积范围在0~22公顷,新增耕地系数范围在1%~4.78%之间,最终确定以可补充耕地面积2.41公顷,新增耕地系数2.97%为参评标准。可补充耕地面积≥2.41公顷,新增耕地系数≥2.97为Ⅰ级;可补充耕地面积≥2.41公顷,新增耕地系数<2.97为Ⅱ级;可补充耕地面积<2.41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2.97为Ⅲ级;可补充耕地面积<2.41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2.97为Ⅳ级。
一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光温条件良好、耕地坡度相对平缓的县域西北部以及南部嘉陵江下游共1个街道办事处8个建制镇,涉及35个行政村;二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河谷纵横交错、生产条件较好县域西部及北部中山区共1个街道办事处9个建制镇,涉及29个行政村;三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人口密集、土地利用程度较高的县域西部及中部中山区共1个街道办事处5个建制镇,涉及39个行政村;四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山体庞大、河谷耕地较少的县域北部及东南部中山区共2个街道办事处、12个建制镇,涉及164个行政村。
略阳县农用地整理潜力分级情况如表2所示。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如图1(a)所示。
图1 略阳县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
3.3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3.3.1潜力来源
略阳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主要来源有四个方面:人均宅基地面积超过国家标准形成的整理潜力;闲置荒废的宅基地,周边中小企业等用地产生的整理潜力;农村规划设计不合理,村内道路、排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和宅基地布局混乱,形成建筑垃圾占压地及建筑废弃地等空闲土地形成的整理潜力;受自然或社会因素影响,部分自然村需要整体移民搬迁而产生的整理潜力。根据《略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略阳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2018年)纳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计算的区域共750公顷。
3.3.2潜力测算和分级
以行政村为单元,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为分级标准,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全县各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在0~59公顷之间,采取自然裂点法并将潜力分为四个等级[9]。
分级标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7公顷为Ⅰ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5-7(包括5)公顷为Ⅱ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3-5(包括3)公顷为Ⅲ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3公顷为Ⅳ级。
Ⅰ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中部及西部中山区共2个街道办事处14个建制镇,涉及76个行政村;Ⅱ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东部及南部嘉陵江下游浅山区共12个建制镇,涉及25个行政村;Ⅲ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西北部浅山区及西部中山区共1个街道办事处、11个建制镇,涉及36个行政村;Ⅳ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东南部中山区共1个街道办事处、7个建制镇,涉及26个行政村。
略阳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级情况如表3所示。农村建设用地整潜力分布图如图1(b)所示。
3.4土地复垦潜力
3.4.1潜力来源
土地复垦潜力主要来源为露天采矿、采砂、烧砖、工程建设和其他开挖的土地;地下采矿、工程建设等地表沉陷后空心化;废石、废渣、矸石、尾矿、粉煤灰和垃圾等压占地;自然灾害损毁地;其他可复垦的废弃地。调查以行政村为单元,依据略阳县2018年变更调查数据,收集独立工矿运营状况等资料,根据图斑进行对工矿用地的数据分析,确定待复垦土地。
3.4.2潜力测算和分级
全县现有可复垦土地规模1147公顷,补充耕地1041公顷。以行政村为单元,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按照可复垦土地规模,采取自然裂点法,经全县统筹平衡后,将略阳县土地复垦潜力分为四个等级。分级标准:可复垦土地规模>13公顷为Ⅰ级;可复垦土地规模9-13(包含13)公顷为Ⅱ级;可复垦土地规模4-9(包含9)公顷为Ⅲ级;可复垦土地规模≤4公顷为Ⅳ级。
Ⅰ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及东南部共2个街道办事处、9个建制镇,涉及33个行政村;Ⅱ级潜力区主要在分布在县域中部及南部共2个街道办事处、8个建制镇,涉及18个行政村;Ⅲ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西部及东部共1个街道办事处、8个建制镇,涉及12个行政村;Ⅳ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中部及东南部共1个街道办事处、11个建制镇,涉及28个行政村。略阳县土地复垦潜力分级情况如表3所示。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如图1(c)所示:
3.5宜耕后备土地开发潜力
3.5.1潜力来源
全县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主要来源低山丘陵区、水利条件较好的宜耕其他草地,即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的土地;除此之外还有少量目前尚未利用的宜耕裸地[10]。调查以行政村为单元,以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实地调查和综合分析,按图斑筛选宜耕荒草地,确定开发适宜耕地资源的规模和总体布局。
3.5.2潜力测算和分级
全县可开发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规模250公顷,补充耕地潜力236公顷。以行政村为单元,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按照可补充耕地面积,采取自然裂点法,经全县统筹平衡后,将略阳县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为四个等级。分级标准:可补充耕地面积>7公顷为Ⅰ级;可补充耕地面积4-7(包括7)公顷为Ⅱ级;可补充耕地面积1-4(包括4)公顷为Ⅲ级;可补充耕地面积≤1公顷为Ⅳ级。
Ⅰ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西北部及南部嘉陵江下游浅山区的共2个街道办事处、5个建制镇,涉及12个行政村;Ⅱ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西北部浅山区及中部中山区的共1个街道办事处、5个建制镇,涉及9个行政村;Ⅲ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西部及中部中山区的共1个街道办事处、9个建制镇,涉及15个行政村;Ⅳ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中山区的共1个街道办事处、4个建制镇,涉及5个行政村。略阳县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级情况如表5所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如图1(d)所示。
4结论及建议
潜力分析测算结果表明全县农用地整理规模3976公顷,补充耕地135公顷;主要分布于生产条件较好县域西北部、南部浅山区的西淮坝镇、马蹄湾镇、白雀寺镇等建制镇,是提供粮、油、菜生产基地内重要区域,耕地分布相对集中,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交通条件优越,农用地整理基础条件较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面积114公顷,补充耕地53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县范围内生活条件艰苦、交通不便、农村居民点分散、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县域北部、中部及西部中山区的白水江镇、马蹄湾镇、金家河镇等建制镇。土地复垦面积80公顷,补充耕地77公顷,主要分布在略阳县东南部自然条件良好、复垦潜力大,生产金矿、铁矿的县域北部、中部、南部的白水江镇、接官亭镇、硖口驿镇等建制镇。全县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面积135公顷,补充耕地123公顷;主要分布在其他草地较多、水利条件较好的县域西北部、东部及南部嘉陵江下游浅山区的郭镇、马蹄湾镇、五龙洞镇等建制镇。
因此农用地整理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田间道路系统、推进农田林网工程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开展坡旱地整治;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主要通过废弃型居民点和移民搬迁型居民点整理。对土地复垦通过加快自然灾害损毁地复垦;积极复垦废弃工矿及历史遗留损毁地;严格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和监管;积极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11]。对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应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适时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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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曹锦雪,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土地整治方向、土地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