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对于土地污染类别第一类立法项目,着重彰显了我国对于土壤防治以及环境保护的决心以及就当前国家发展来看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遵循土地环境保护的客观规律,立法本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综合治理等基本原则,切实让土壤防控,环境保护落到实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等问题也是决定土壤防治,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的关键之举,更是必备一环,所以对于土壤污染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作为支撑作用,以此来用法律的手段来提升我国对于土壤污染的解决措施根治土壤环境所面临的问题。
1 土壤环境的突出问题
1.1 耕地污染呈扩大趋势
就我国当前发展形势来看,我国土壤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耕地污染呈扩大趋势,当前对于耕地的使用不节制,对于耕地的使用也缺乏有效的科学论证,由于我国人数基数大,这就使得我国在现有状况来看,人均耕地面积比较低,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要低很多,所以为了提升人均占有率对于土地的耕地开发也没有受到控制,这就使得我国耕地污染越来越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整体经济体量的发展,就我国现有的数据来看,耕地土壤超标率达到百分之二十左右,我国耕地退化面积已经非常严重,占我国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四十甚至以上。而就面积来看,我国当前受污染的耕地面积巨大,大概占到一点五亿亩左右,所以如此严重的土地污染更应该得到我们严格的重视,土地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化肥农药等不恰当的使用以及其他方面的污染。如果继续污染下去,那么就会使得我国耕地难以持续利用,得不到有效利用价值,也会使得农业大幅减产,而相关的农药污染也是我国当前面临土地污染最大的问题之一,必须要对于环境质量进行严格的把控,尤其是对于土壤环境质量进行重点保护,这样才能够确保我国生态环境以及土地污染得到根治。
1.2 建设用地中的工矿用地污染严重
另一个方面是土壤建设用地的工矿用地污染严重。除了耕地原因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工矿业,农业生产等人类的活动导致的土壤污染,其占比是非常高的在一些城市存在,多个重污染型企业,得不到有效根治或者是存在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等等,这些地区都是极易产生污染物的污染源。其造成了土地严重污染,大部分分布在城市郊区等地区,而这些地区也被划分为土地严重污染的高风险区,而就我国当前的发展来看,我国对于这类的土地污染,工业矿地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我国全国每年有三百万亩土地遭受损失,其损失量是非常巨大的,占有绝大多数的耕地或者是农用地,所以对于我国未来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
2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与问题
2.1 缺乏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就我国当前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问题来看,我国并没有相关于土地更为独立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法,而对于这类的法律往往存在于其他的法律中缺乏一定针对性,或者是明确性,所以也就说明我国对于这类土壤污染防治法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而近几年我国已经严重意识到了土地污染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并且已经颁布了相关土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利用法律这样的顶层设计来做好宏观安排,着重解决立法所带来的问题。而立法所带来的问题,首先是缺乏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其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预防固体废物,化肥农药等其他的方面,而对于我国土地污染其他的防治方法,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难以发挥法律的现实作用。
2.2 缺乏正确指导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基本原则
另一个方面是缺乏正确指导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根本原则法的作用是为了起到针对性解决作用,同时也能够有相应的支撑作用,是所有活动的立足点和思想出发点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而土壤污染专项防治法首要任务是能够正确的指导作用,针对于我国现有的土地环境来进行详实的分析,并且作出明确规定遵循法律原则,比如对于一些固体废物化肥农药的一些,对于土地容易造成严重影响的,也要进行明确性的规定,做好正确指导作用,这样才能够利用立法手段来从宏观上对于土壤进行有效防治。
2.3 缺乏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第三个方面是缺乏完善的土壤防治法律制度,我国土壤防治法律制度往往都是通过宏观上来体现的,缺乏更为细化以及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这就使得在遇到相关的土地问题时,无法得到针对性解决,我国可以以其他有着成熟法律法规的国家学习和借鉴,采用独立立法的模式,来针对于土壤破坏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制度,而对于一些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明确,说明对于土壤污染的相关规定不应仅仅涉及到一方面而是多方面来对土壤污染进行防治,比如除了固体废物,化肥农药也要对于土地未来的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时,就应该明确立法目的立法原则,要从根本上确定核心的内容是为了保护土壤环境,使其不会受到破坏。
3 土壤环境的保护、改善与风险防控
3.1 基本原则: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综合治理
土壤环境保护,改善与风险防控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以此来作为我国土壤保护的整体方案以及宏观的方向,就我国以往的保护来看,往往缺乏一定的保护经验,采取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来进行,这种方式显然是不妥的,我国对此也有了明确的教训,先污染后治理,是不符合环境保护理念的,也不符合环境保护的原则,没有一层土壤保护的相关规律,所以在保护过程中,必须要坚持预防原则,提前预防相关的土地污染源,及时的进行解决,将预防和治理有效结合,既要在预防上下功夫,还要通过治理原则,常态化进行合理的跟进与实现污染土壤得到修复。
3.2 核心内容;土壤环境的保护、改善与风险防控
另一个方面是要坚持土壤环境保护,改善与风险防控的核心内容,既要体现坚持基本原则,还要确保整个保护的方向,正确是符合保护规律的,也能够凸显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项的基本依托,重在优先保护未遭受污染的土壤,并且也要严格的落实好,以遭受污染土壤的风险管控。要继续明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并且要设立保护任务,比如各地政府都要积极响应,并且各地政府必须要明确规定自身的职责,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针对性解决土壤环境问题,让环境质量有所提升,比如说明确规定土壤环境保护的制度,以及对于环境质量,奖惩措施针对于保护力度较高,保护效果比较好,要予以奖励而对于一些缺乏实际作用就要进行指导。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土壤的质量直接关乎人类的命运以及未来的发展,所以对于土壤问题绝对不是小问题,而是我们全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必须要坚持基本原则来,对于土壤污染进行严格管控,以确保风险问题有所治理,实现环境友好型的社会。
参考文献:
[1]杜青霖.土壤环境的保护,改善与风险防控探析[J].节能,2019,38(8):2.
[2]张红振等."我国"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建议."环境保护48.8(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