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的战略产业。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要求。2019年,国务院在《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又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旅游发展重点任务。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再次提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的目标建议。2021年6月28日,吉林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适时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吉林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表明乡村旅游已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将是今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吉林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三农”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增加农村收入、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促进旅游业壮大,乃至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根据最近一次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吉林省乡村游客数量约占18.01%,旅游人数3964.62万人,同比增长27.47%,收入约为212.04亿元,同比增长31.76%,日均消费约为534.83元/人,同比增长3.37%。接待游客数量和旅游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7.47%和31.76%,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支撑和脱贫攻坚的新助力。2019年,吉林省8个乡村旅游重点村成功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经过近几年发展,吉林省乡村旅游已经迈入全新的发展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乡村旅游总体发展规模日益壮大,乡村旅游产业类型丰富多样,乡村旅游品牌节庆活动建设不断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方式逐步转变,逐渐涌现出一批高水准的乡村旅游示范典型,入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名单,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1.乡村旅游产品同质化,缺乏地方特色
现阶段,大部分乡村旅游项目都缺乏科学规划和技术指导,建设水平较低,功能相对单一,开发出来的乡村旅游产品大多停留在餐饮、观赏、购物、采摘、农事体验等方面,乡村旅游产品档次较低,接待规模较小,受季节性影响较强,呈现出明显的淡旺季特征,并且整体消费水平较低或配套功能较差。例如,舒兰二合雪乡,季节特点突出,没有实现多季游,造成旅游资源浪费。
2.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稀缺,标准化服务体系有待建立
乡村旅游是一种新型的旅游模式,是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延伸,因此对服务和管理的要求远高于单纯的农业生产。目前,大多数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都是当地村民,他们的文化素质总体普遍不高,且缺乏相关旅游知识的专业培训,无法满足新时代乡村旅游发展的客观需求。同时,吉林省乡村旅游的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服务和标准化管理体系也有待建立完善。完善的乡村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对于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服务配套水平、打破小、散、乱的乡村旅游发展现状有着重要作用,是推动吉林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标杆。
3.资源相对分散,集聚效应无法形成
当前,吉林省乡村旅游景点相对分散,且大部分景点距离主要人口聚集区相对较远,往往很难与周边旅游景区景点有效实现联动效应,造成旅游效率和体验效果的下降。而且,这种以村落为行政单位划分的单体旅游模式不可避免地存在设施配套不全、品质不高、产品单一等一系列问题,单打独斗,既难以形成拳头项目,又很难对目标游客群体的休闲出行产生较强吸引力。同时,从更大的行政范围来看,这种小、散、乱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无法形成核心吸引力和竞争力,区域化发展的聚集效应更是难上加难。
四、吉林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1.文化兴旅,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
在饮食方面,吉林省除了继续创新和挖掘各式各样的特色大众饮食之外,还应该着力增加饮食文化的内涵,基于吉菜菜肴和东北地方菜从多方面体现出吉林省饮食的文化特色。在旅游商品方面,吉林省可以开发具有东北本地特色文化的旅游商品,如剪纸、根雕、木雕、爬犁、冰嘎、棉袄、棉鞋等,这些旅游商品虽然工艺简单,却是吉林省民俗文化的直接载体,能够体现出原汁原味的吉林省民间文化。另外,还要创新开发本地资源丰富的农副土特产品,如人参、蓝莓、酸菜等,生产人参膏、人参片、人参皂等依托本地资源的加工制品,形成特色品牌。
2.加大投入,乡村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互促
吉林省可以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等有关“三农”和旅游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专门设立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吉林省乡村旅游协会或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加大对吉林省乡村旅游产业的政策、补贴支持力度,完善吉林省乡村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制定吉林省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扶持办法及优惠政策,从资金层面大力推动吉林省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同时,将“三农”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和旅游项目捆绑在一起,争取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采取合资、独资、合伙等多种方式投资和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建设。鼓励支持农民以土地入股,或以自有房产、林场、鱼塘、果园、菜园等固定资产参与乡村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3.转型升级,从乡村旅游景点向全域旅游转变
吉林省可以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三农“项目与乡村旅游项目结合起来,重点扶持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前景好、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乡村旅游产品,将乡村整个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从单独的乡村旅游景点转型升级为全域旅游。例如,抚松仙人桥镇可以基于现有的几个温泉疗养院打造温泉小镇,以健康养生(养老)产业、中医药保健产业、健康旅游、健康管理等项目为载体,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全域旅游,形成宜游、宜养、宜居、宜业的乡村休闲度假全域旅游示范区。
参考文献:
[1]陈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文化建设[J],吉林农业,2019.08。
[2]刘颖晴、万家晶,辽宁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乡村经济振兴[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08。
[3]邓爱民,潘冬南,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乡村旅游扶贫的路径选择与政策协同[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12。
作者简介:乔原杰(1986-),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吉林工商学院吉林省旅游讲师,研究方向:旅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