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基本情况与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和丽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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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丽仙,. 贡山县基本情况与生态环境治理成效[J]. 中国环境保护,2023.6. DOI:10.12721/ccn.2023.157055.
摘要: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本文在贡山县基本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对贡山县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和成效进行梳理和总结,为贡山县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关键词: 贡山县生态环境治理绿色发展
DOI:10.12721/ccn.2023.157055
基金资助: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绿色发展路子。“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怒江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贡山县”)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现将贡山县基本情况、生态环境治理的措施及成效进行梳理和总结,对于贡山县环境管理、环境决策、节能减排等具有指导意义。

1.贡山县基本情况

1.1自然地理状况

1.1.1地理位置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位于98°04′E~98°54′E、27°31′N~28°24′N之间,地处滇西北怒江大峡谷北段,中缅、滇藏结合部,东临德钦县、北接西藏自治区察隅县、南连福贡县,西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72.008km,滇藏省界长135km。国土面积4379.24km2,东西横距60余km,南北纵距160km。

1.1.2地形地貌

贡山县东有碧罗雪山,中有高黎贡山,西有担当力卡山,怒江和独龙江纵贯于三山之间,形成了“三山高耸,两江并流”的自然景观。整个区域地形地貌奇特,多为高山深切的V型峡谷地貌类型,谷底与两侧山峰的最大高差达4500m。区内分布着大面积的侵蚀花岗岩峰丛地貌,高山喀斯特地貌,冰川谷地,冰蚀湖泊,瀑布角峰和绝壁等独特的地质地貌。独特的地质地貌也构成了区内丰富壮观的自然景观。县内最低海拔1170m,最高海拔5128m,相对海拔高差达3958m。

1.1.3气候特征

由于地形高差悬殊,复杂多变,河谷为北亚热带,海拔3000m以上为寒温带。气候包括了北亚热带、暖温带、凉温带、寒带,立体气候突出,降雨量大,形成了“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垂直气候。根据贡山县气象站观测资料,贡山县历年平均气温14.07℃,气温年极端最高35.07℃,年极端最低-2.05℃,全县日照时数1322.7h。

1.1.4土壤分布

县境内的土壤,受自然地形,森林植被及成土母质的影响,主要有棕壤、黄壤、黄棕壤、暗棕壤、针叶林暗棕壤、亚高山灌丛草甸土、红壤等7个土类。形成这些土壤的母质,主要有砂壤质,冲积物、母岩、石灰性和非石灰性的坡积土发酵结果。

1.2社会经济状况

1.2.1人口及其结构状况

截至2021年末,全县总人口为34898人。各乡镇人口分别为:丙中洛镇6294人、捧当乡5867人、茨开镇12247人、普拉底乡6263人、独龙江乡4227人。

1.2.2国民经济发展状况

贡山县2021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1035万元,比上年增长 8.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达43286万元,同比增长6.6%;第二产业增加值达63027万元,同比增长22.5%;第三产业增加值达104722万元,同比增长2.6%。贡山县三次产业结构为20.5:29.9:49.6,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54886元。

2.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状况

2.1生态扶贫持续增绿护绿

贡山县结合脱贫攻坚任务,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地质监测员、护路员等“五大员”5711人,率先建立生态护林员队伍,管护全县571.4万亩森林,实现了群众在家门口就业的目标。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贫困群众下山,复垦复绿上山,2333 名群众“走出大山,搬进新房”,推动了生态保护与群众脱贫互促双赢。

2.2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贡山县对县城范围内扬尘、餐饮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散乱污”专项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全面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管,逐步实现了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2.3 坚决打好净土战

贡山县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监测,提高土壤监管能力建设。编制了乡(镇)饮用水源地区域划分方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贡山县大气环境质量长期稳定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空气质量等级为优良,怒江地表水幸福桥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明里娃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二级饮用标准,达标率100%,县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4实施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贡山县自2011年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创建指标要求,认真做好“细胞工程”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创建20个州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017年12月,贡山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验收,成为全州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县;2019年11月13日,贡山县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5大力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

2016年至2020年,贡山县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集中检查和夜间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违规项目48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8份,共处罚款160.645万元,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借助“世界地球日” “世界环境日”等环保宣传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环保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环保行动、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创建美丽贡山。

3.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3.1地表水环境质量

怒江干流在幸福桥处设省控监测断面,根据监测,2020年幸福桥水质现状为Ⅱ类,满足功能区划Ⅲ类水质标准。2020年在伊洛瓦底江贡山境内的独龙江乡马库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满足功能区划Ⅱ类要求。

3.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明里娃河为贡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根据监测,2016-2020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满足功能区划Ⅱ类水质标准。

3.3环境空气质量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在贡山县自来水厂设立一个自动监测点,监测项目TSP、PM10、NO2、SO2、O3、CO,通过监测2019年各监测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2016-2020年贡山县中心城城区,SO2、NO2、PM10、PM2.5的年平均值、CO日平均值浓度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贡山县中心城区2016-2020年环境空气优良率均为100%。

3.4声环境质量

2019年6月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委托编制《2019-2029年贡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并对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和区域噪声进行监测。

(1)区域噪声情况

2019年3月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贡山县城功能区噪声环境监测,监测点位102个,昼夜各监测了一次,2020年10月委托云南众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2020年贡山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点位102个,昼夜各监测2019年、2020贡山县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昼间、夜间均为较好。

(2)道路交通噪声

2019年对贡山县16条主干道的20个监测点进行了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夜间的监测。2019年贡山城区道路交通噪声质量,2019年贡山县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在50.8~68.8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在46.5~59.3dB(A)之间,均达到4a类标准。

(3)功能区噪声

2019年贡山城区功能区噪声监测共布设7个点,分别为茨开镇民族半寄宿制学校、贡山一中、贡山气象局、贡山县公安局、快活林温酒馆西侧50米、云南怒江电网有限公司、贡山汽车客运站,各监测了24小时,7个点功能区噪声均达标。

3.5土壤状况

目前贡山县没有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污染疑似地块。全县没有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或因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4.总结

“十三五”以来,贡山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绿色发展,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守树牢环境安全底线,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总结梳理治理措施及成效,将指导贡山县在“十四五”期间环境管理、环境决策、节能减排等目标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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