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禄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禄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为366512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总数减少56258人,全市14个乡镇除金山镇外,其余13个乡镇人口均出现不同程度减少。其中,全市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0637人,占总人口的62.93%,与第六次人口普查乡村人口数量273614人相比减少42977人,同比减少15.7%,其中乡村人口减少数量占全市减少人口总量的76.39%,乡村人口减少幅度远远大于城镇人口减少幅度。[1]
据全国、全省、全州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87562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64361984人,同比减少24.38%。[2]云南省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58.07万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减少620.53万人,同比减少20.83%。[3]楚雄州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33489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减少491212人,同比减少26.92%。[4]禄丰市乡村人口发展变化方向与全国、全省、全州发展变化方向是一致的。乡村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充分说明乡村人口数量持续减少趋势短期不会改变,这一趋势必然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来很多挑战。
一、乡村人口减少趋势下推进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短板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实践过程中,还存在所有乡村都在原址就地振兴的错误认识。据《中国统计摘要(2010)》统计显示,全国2000年还有360万个自然村,2010年只有270万个。[5]住建部发布的《城乡建设统计公报》中显示2016年全国还有自然村261.7万个(2016年至今数据缺失),16年时间共减少自然村98.3万个。[6]可以预计,自然村数量减少趋势还会继续延续,自然村减少,固然有城镇化发展因素,但更多的还是乡村人口减少和自然村整体搬迁导致的。禄丰市截止2020年末,共有2156个自然村,2185个村民小组。据了解,全市自然村总数近年来虽然没有减少,但不足100人的自然村大约占20%的比例,这些总人口不足百人的自然村大多地处高寒冷凉,交通闭塞,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山区半山区,加之大部分青壮年已外出打工,“空心化”程度已非常严重的这部分自然村,就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成本和产出严重不成比例。尽管党和国家宏观上可以不计成本要全面全体振兴,但是并没有要求全体乡村就地振兴。如果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味强调全体全面就地振兴,忽视当前许多乡村“空心化”严重的困境,无法清醒认识部分乡村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就地实现振兴的现实问题,可能会出现海量投入但最终没有振兴对象的尴尬局面,与乡村振兴本质上是人振兴这一要求背道而驰。
(二)乡村振兴缺乏整体规划与相应投入。迄今为止,乡村振兴仅有“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总要求和“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五个方面目标,缺乏具体规划和定性定量标准。加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体制继续沿用脱贫攻坚时期的老办法,由贫困县演变而来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获得中央和省州财政投入较多,而非重点帮扶县获得投入较少,造成了重点帮扶县“资金等项目”,非重点帮扶县“项目等资金”的严重不平衡现象。
(三)产业振兴缺乏必要支撑。一是乡村产业建设大多数还停留在脱贫攻坚期内“短、平、快、小”的产业项目以及需要高强度劳力投入的种植、养殖项目,这与乡村人口持续外流的现状产生了尖锐的矛盾。二是全市土地零散化、碎片化现象非常普遍,高标准农田建滞后,严重制约着全市农业生产机械化耕作率和产出效率的提高。三是农业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很多独具特色的农产品由于缺乏必要的深加工,绝大部分农产品还停留在粗放生产直接供给初级产品的层面,加之市场的起伏变化,全市农产品缺乏竞争力,价低、滞销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从事农业生产群体利益,加剧了全市农业人口的流出和乡村空心化程度。四是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与群众自生发展动力培育相割裂,农业龙头企业依靠土地流转和政策支持获得长足发展,但群众获得的仅是土地租金和务工收入,群众没有真正参与到产业建设发展中,当企业撤资停止经营后,群众自身发展能力依然没有得到提高,相反还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存在贫困风险。
(四)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后继无人”。在部分山区半山区,由于人口持续外流,导致“村三委”班子建设面临着年龄结构老化,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等问题,特别是缺少资源与区位优势的边远山区半山区村“三委”建设,“会干的不愿干,愿干的不会干”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
(五)群众参与度低。有少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乡村振兴是政府的事情,特别是在迎接各级检查督查时,村间卫生甚至农户家庭卫生都由基层干部包办完成。群众参与度低,不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基层党委政府包办代替问题在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非常普遍。
(六)片面把乡村旅游开发作为乡村振兴重点。部分地方为了能快速显现成效,把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的“重头戏”大力推进,谈乡村振兴必言乡村旅游开发已经是当前基层普遍做法。然而,现阶段开发的乡村旅游,绝大部分不是市场化经营模式,而是靠财政项目资金投入由基层组织来推动,这种开发模式违背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除村集体可获得一定收入之外,群众基本没有任何收益。在经营模式的不可持续性和常住人口外流乡旅游市场需求萎缩的“双重作用下”,大量景点“无人游”的问题时有发生,事实证明乡村旅游并不完全能承担乡村振兴“大任”。
(七)乡村教育面临严重危机。由于乡村人口的持续减少,很多适龄儿童随父母进入城镇学校上学,造成了乡村学校生源普遍减少。目前,农村学校一个班几个学生的情况非常普遍,一个老师教几名学生已经成为农村学校的真实写照。禄丰市2010有182所小学在校生35955名(来源:禄丰县2010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2021年有153所小学在校生22858人(来源:禄丰市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12年时间共减少学校29所在校生13097人,减少的29所学校13097人在校生全部是乡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外的所有乡村学校的在校生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据调查了解,目前全市在校生不足100人的乡村学校所占比例超过40%,一个班学生不足10人的班级已占有相当比例。随着乡村人口的持续外流,农村学校学生减少的状况还将持续,农村学校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人数较少的学校面临的命运几乎都是“撤并”,集中到乡镇或者人口较多的中心村集中办学。
(八)乡村卫生事业面临严重危机。由于乡村人口持续外流,部分乡村卫生室服务群体不断缩小,导致执业乡村医生的基本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乡村医生难以安心工作,甚至无人执业,农村卫生事业面临严重生存危机。
(九)乡村养老事业发展滞后。大量乡村青壮年向城镇流动,把老年人留在了乡村,而流向城镇的年青人基本不具备同步将老人迁往城镇生活的能力,而乡村养老事业发展现状又不足以履行照顾乡村留守老人的职责,大部分留守老人晚年生活都不尽人意,和“老由所养、老由所乐”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乡村人口持续减少趋势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一)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继续推进易地搬迁。乡村振兴是整体上的振兴,最终目标是所有乡村都要振兴,但并不是机械的让每个乡村都原址就地振兴。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推动下已搬迁至条件较好的地方,获得了长足发展。而同样生活在这些地方的非贫困人口,客观上是不具备振兴条件的,简而言之就是“一方水土振兴不了一方人”。这样的现实情况,显现出乡村振兴过程中实施易地搬迁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很明确的提出在乡村振兴中允许“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7]《规划》为乡村振兴过程中实施易地搬迁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支持。乡村振兴过程中继续实施易地搬迁,同时具备了实施的必要性、科学性和国家政策支持,可以预见,易地搬迁之路是振兴发展条件差、人口少的乡村的重要途径,不仅避免了所有乡村就地振兴的认知偏差,同时还提高了乡村振兴投资项目的实效性,更是顺应了发展条件差、人口少自然村逐步消失的社会发展大势。
(二)健全乡村振兴规划和投入体制。参照脱贫攻坚阶的做法,党和国家层面出台乡村振兴具体定性定量标准,明确乡村振兴“要达到什么标准”;以县(市)级为主,健全乡村振兴规划,明确要“干什么”以及“谁来干”的问题,“定性定量”和“统一规划”的方式或许不是最优的方式,但却是最有“效率”的方式。改革以“是否是重点帮扶县”为标准安排财政资金项目的体制机制,各级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规划给以相应补助,同时对群众参与度高的村组给予相应奖励,充分发挥“奖勤罚懒”的正向激励作用推进乡村振兴。
(三)夯实基础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的关键与核心在于产业是否振兴,同时要避免乡村产业向非农化方向发展,这是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方针政策所明确要求的。在推进产业振兴过程中,党和国家层面要解决好“农产品价格和工业品价格严重不平衡,务工与务农收入严重不平衡,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收入重不平衡”[8]三个困扰乡村产业振兴的“瓶颈”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三个问题,乡村产业发展才能避免“非农化”倾向,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留在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乡村。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层面,首先是要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全市具备基本建设条件的农田全部逐年建设成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其次是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在无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区域,采取灵活的方式对零碎、分散的土地进行整理以及科学有序的划片调整,为开展农业机械耕作奠定基础,同时也为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土地资源,切实改变农村特别是山区单纯人力耕作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三是强化乡村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持续巩固核桃、山窝鸡、山药、萝卜、冬桃等已取得初步成效的产业,继续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发展壮大产业,把更多的资金项目用于扶持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产业发展的生产技术培训和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全面强化农产品的采收、储藏、物流、销售渠道建设,促进乡村产业顺应市场需求发展,实现“产销两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四)改变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方向。切实改变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大规模流转土地,直接从事规模化农业种植与养殖生产实质上造成与民争利的状况,转向引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指导群生产,并从群众手中收购初级农产品开展精深加工,切实化解群众无市场、无技术以及抵御风险能力差的产业发展困境。改革过去依据企业种养规模给予政策补助的方式,探索把收购加工销售群众生产实物数量作为政策补助依据,扶持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群众自生发展动力提升,做到群众、企业、政府、社会各方共赢,带动乡村产业真正意义上的兴旺。
(五)全面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持续落实大学生村官按照公务员招考办法和待遇录用政策,并稳定扩大覆盖面。杜绝乡镇(县市)各部门以任何理由随意抽调大学生村官,削弱村级工作力量。二是全面加强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建设,把为“村级党组织储备、培养、锻炼接班人”的青年人才党支部建设目标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改变目前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建设虚化、泛华的现状。三是从县(市)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选派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整顿提升“后进”村党组织,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全面提升村级党组织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四是逐步提高村组干部待遇。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妥善解决村干部养老问题。五是巩固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成果,杜绝不合格的人担任村干部,建设干净、忠诚、担当的村干部队伍。
(六)建立“奖优罚懒”正向激励导向。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如果全部靠基层党委政府“包办代替”,乡村是无法振兴的。只有建立健全“奖优罚懒”的正向激励导向,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的主体作用,对于“主动谋、主动干、主动兴”的农户和乡村给予全方位的支持。而对习惯于“等靠要”的农户和乡村,则延缓落实相关政策的支持,变过去“被动扶”为“主动兴”。
(七)有序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乡村振兴不排斥开发乡村旅游,但要在有消费人群的城镇周边,具备开发乡村旅游自然条件、交通优势以及合适的经营模式情况下,才可有序推进,切忌为了方便“宣传造势、堆砌盆景、打造政绩”而盲目开发乡村旅游。
(八)稳定乡村教育事业。农村学校在校生减少趋势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撤”与“留”不能采取“一刀切”做法,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群众意愿采取保留、停办、合并以及拓宽职能等方式,实行“一校一策”办好乡村教育。重新审视接纳乡村学校一度时期存在过的隔年招生制度(相邻两个年龄段适龄儿童同年入学,每隔一年招生),以此解决乡村小规模学校每个年级学生少的问题。把乡村学校的职能职责在目前举办小学教育和一年学前教育基础上,拓展为举办小学教育和三年学前教育,同步解决乡村学校学生流失问题和乡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问题。科学动态调配农村小学师资力量,增加乡村小规模学校专职安保和生活教职员工,确保乡村学校就读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九)持续加强乡村卫生事业建设。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一是要杜绝一切撤并乡村卫生室的行为,确保乡村卫生室覆盖每一个行政村,保证乡村卫生事业根基不动摇。二是对地处边远,服务人口较少的乡村医生,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提高医生待遇,让服务群体小的乡村医生获得基本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乡村医生队伍。三是全面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诊疗服务水平。四是持续加大乡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执业医生开展基本卫生服务具备相应条件,在药物供给、器材保障、场所建设达到相应标准。
(十)加强乡村老龄事业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拓展目前敬老院仅为乡村无儿无女孤寡老人服务的职能,采取不同方式为无儿无女孤寡老人和子女外出的留守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无儿无女孤寡老人继续采取将现行方式供养,子女外出的留守老人采取有偿服务方式供养,全面提升乡村老龄事业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禄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禄丰市统计局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国家统计局
[3]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云南省统计局
[4]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楚雄州统计局
[5]中国统计摘要(2010).国家统计局
[6]城乡建设统计公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7]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8大问题不解决乡村振兴无从谈起,中国发展观察,2020.12,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