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二者要统筹衔接”,从而加快脱贫攻坚工作步伐。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 年) 》,提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互促互进,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自此,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战的关键阶段。2020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意见表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总书记在2021年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讲话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为此,要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对脱贫地区产业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搞好后续扶持,对脱贫县设立过渡期,保持帮扶政策稳定,要坚持和完善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等制度;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此,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融合衔接,建立二者有机协调的良性耦合体系,对于我国发展乡村振兴,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总书记交给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平稳过渡,首先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运用脱贫攻坚战行之有效做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
首先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大历史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厘清工作责任,建立了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全了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接续推进全面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着重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确保脱贫后能发展、可持续;专题学习、专题部署、专项推进,促进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平稳过渡,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实现了脱贫摘帽后顺利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次是要持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增强做好有效衔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把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最紧迫的任务,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切实发挥表彰优秀干部群众、先进单位和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导广大干部群众想在一起、过在一起、干在一起,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奋发向上的精气神,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了党委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协同发力的有效衔接合力。接下来是坚持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谋划有效衔接工作。始终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和推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第二,落实落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任务,把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过渡期内坚持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四个不摘”;切实做到“领导力量不变、三级书记一起抓不变、党委主体责任不变、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不变、县乡班子专职力量稳定不变、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机制不变、各级帮扶力量不变、结对帮扶关系不变“八个不变”;扎实推进认识上衔接、观念上衔接、规划上衔接、措施上衔接、政策上衔接、产业上衔接、机制上衔接、体制上衔接“八个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优化调整帮扶政策,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继续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向三类户适度倾斜,强化产业就业等发展政策落实力度。二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当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相关方案,明确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具体措施、相应要求。扎实开展防返贫监测动态调和信息采集工作。科学制定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强化业务培训、强力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基础信息更新、“三类户”风险消除和新识别纳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紧盯重点群体促增收。重点关注脱贫人口、三类户收入情况,定期收集农业补贴、民政补贴、残疾补贴、医保等方面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收入情况,对存在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开展精准帮扶。三是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达到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养老、安全饮水全覆盖、提升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水平。四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保证扶贫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五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大力推进文化润疆,坚持智志双扶。常态化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改进帮扶方式,提高脱贫群众市场经济意识,引导融入市场、参与经营,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更持久的干劲和动能。
第三,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完善各项具体工作举措,如期实现从推进脱贫攻坚向推进乡村振兴的转换。
一是支持发展壮大南疆乡村特色产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设高标准果园,提升果品效益。积极引进内地农业科技企业,优化蔬菜产业布局,提高蔬菜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保证畜牧业稳步推进,优化畜牧业品种结构。逐步形成相对集中的特色经济产业,大力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发展模式,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特色种植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是持续促进稳定就业。巩固“人人有事干、持续有收入”成效,就业质量持续提升。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扎实推进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区域内产业园、企业吸纳就业,提升农村居民就业率。三是推动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区域内示范镇、示范村。四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将“农村四好路”建设成为各族群众的“幸福路”。要加大农村客运站、文化活动中心、馕屋、农贸市场、农资供应场所、快递网点的使用力度,做到真正便民。五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村庄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六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文化润疆·优秀传统文化+”样板品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持续开展“倡导新风尚、树立新气象、建立新秩序”活动,引导农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第四,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撑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项组,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深化运用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来,确保了工作有人抓、能落实落地。二是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县抓落实、乡村抓落地的工作机制。发挥领导小组统筹抓总作用,落实监督责任。三是完善人才智力支持政策。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选优配强村级班子,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激励政策,今年以来,提拔、晋升工作优秀的优秀干部。在农民群众就业集中的卫星工厂、小微产业园、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中建立党支部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四是发挥社会帮扶优势。围绕群众发展增收,坚持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引导定点帮扶单位、社会力量结合自身独特优势和专业特长,创新帮扶思路,拓展帮扶渠道,取得工作成效。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是新疆最广大人民群众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对美好生活对向往,体现了人民群众生活需求从低层次向高层次的发展。二者的有机衔接不仅在理论逻辑上存在必然性,同时在实践方面也具备衔接条件,实现二者的有机衔接应当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国家、政府、社会、政策的有机结合,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角度,提升有机衔接的实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