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是我国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这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做好农民教育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整体国民素质,为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新时期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提出更高要求,构建新型教育培训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
1、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目标实现,是以各种涉农项目建设为基本支撑,以职业农民群体综合素养为基本保障的,但是由于我国数千年农业发展历史影响,农民职业化本身就面临诸多方面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必然要遵从时代发展要求,构建新型农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农民群体综合素养全面提升。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首先是要对农业发展模式进行革新,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这就要求农民群体能够掌握多种农业现代化技术,在项目建设运行中,逐渐实现农业生产分工细化,推动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水平不断提升。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为支撑的,做好这方面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当前农民教育工作开展存在问题
2.1 农民群体参与教育培训积极性不足
自20世纪末期开始,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民群体不断涌入城市,在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使得留守农民群体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近些年来,随着各个地区返乡创业政策的深入实施,这种现象有所缓解,但是就整体上而言,能够带有技能或者接受过系统技能培训的农民群体占比依然较低。多数返乡人员年龄较大,对农民职业培训参与积极性不足。同时由于培训机制影响,使得部分农民在培训过程中没有能够学习实质性的内容,最终造成参与教育培训积极性丧失,更无法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现实要求。
2.2 教育培训办学层次有待提升
当前各个地区都在积极探索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形式,尽量确保教育培训与农民群体的切身需求相一致,但是就实际运行情况而言,教学活动开展还存在多方面问题。在部分地区教育培训活动中,培训主体不够明确,部分地区中职、技校等教育能力有所欠缺,只能由社会培训机构来开展培训活动,这些机构培训教师理论功底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在培训过程中炒作已经过时的“概念”。部分培训机构片面追求培训内容理论性,直接采用现代企业管理的教材进行培训。在培训模式方面,则是以集中培训方式为主,忽略了不同农民群体实际能力差异,由此造成培训效果明显欠佳。
2.3 培训内容与乡村振兴关联性不足
培训内容的合理组织是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实效的基本前提,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实施人才供给水平的基本保障。但是当前部分地区农民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中,还是采用十多年前的教材,不仅造成技术培训方面较为滞后,更是造成培训内容与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实际要求存在偏差。而多数项目建设运营又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受到经济利益和资金投入方面的限制,企业层面不愿意投入过多的成本对教学内容进行组织和更新,由此造成培训内容与乡村振兴关联性不足,培训成效无法体现出来。
2.4 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投入有限
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入背景下,农业经济运行和发展模式不断变革,农业产业与工业产业、服务业之间的融合水平不断提升,使得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更加复杂,相关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建设和制度建设要求水平也不断提升。但是在实际运行中,政府财政支出支持力度还较为薄弱,企业层面的投入必然要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农民群体自身更不愿意在这方面进行投入。资源方面投入不足,必然使得教育培训工作成效受到影响,使得教育培训工作不够系统,对培训成效造成负面影响。
3、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构建路径
3.1 提升农民群体对教育培训的认识
农民是新型教育培训体系构建的主体,因此要确保体系整体能够合理构建,培训机制能够持续运行,必然要从农民群体思想层面入手,提升农民群体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认知。这就要求政府层面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和实施过程中,强化对宣传工作的认识,以先进地区实例为主要内容,做好新型教育培训的宣传工作[1]。对于地方性中职、高职、技校等教育培训部门而言,应当充分认识自身在新型培训体系构建中承担的责任,强化与政府和企业方面的合作,依托具体项目,做好对应的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农民群体参与到教育培训工作中来,为整体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3.2 构建新型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构建,必然是以完善的工作机制为支撑的,也是就是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利益机制。首先来说,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属于准公共产品类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特征,但是又要确保各个参与和组织层面的基本利益,因此在工作机制构建中,应当明确各个方面的利益保障[2]。其次是要明确教育培训活动开展的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避免出现培训内容滞后或超出农民素养水平的培训内容。再次是要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能够通过多元考核形式,准确评价培训实效,并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指导。
3.3 完善新型教育培训内容体系
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素养水平和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实施的现实差异,教育培训内容组织无法进行针对性界定。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内容组织应当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适应性原则,也就是内容组织要能够与多数农民素质水平适应,要能够满足农民综合素质培养的现实要求。二是时代性原则,也就是培训内容组织要与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实际相契合,能够切实提升农民群体专业技能水平[3]。三是特色性原则,培训内容要能够符合乡村振兴特色项目运行实际需求,能够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4 强化新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
要确保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得以持续运行,还需要做好如下方面的保障:首先是政策体系方面的保障,结合地方发展实际,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完善相应的政策体系,为实际工作开展提供指引。其次是完善人力资源体系保障,整合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方面人力资源力量,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得以保障。再次是完善资金方面保障,以财政资金、社会捐助、企业支持、信贷资金等为基础,构建完善资金保障体系。
4、结束语
做好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支持,在相关部门工作开展中,应当革新传统工作理念,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强化各个方面的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教育培训成效能够体现出来。以此才能够在促进乡村战略实施基础上,为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霞微.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质量提升策略[J].中国成人教育,2021(06):78-80.
[2]林钻辉.乡村振兴背景下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21(05):78-80.
[3]姚文杰.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体系建构[J].农业经济,2020(10):77-79.
作者简介:毕鑫煜,男,1984-,汉,北京房山人,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继续教育、农民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