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政府在顶层设计层面高屋建瓴的创造了系统治理体系,推动了国土资源规划与整治工作的健康发展。随着“十三五”期间各地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目标的完成,在“十四五”期间,需要结合高质量发展主题,持续推进城镇土地生态整治工作。从当前实践经验看,对现代经济学生产要素配置理论的运用,已经初步形成了技术要素主导资源配置方式,较好的增强了对土地工程技术的运用。因此,在新时期有必要吸收前期整治经验,提升对此类技术的运用效率与效果。下面先对新时期城镇土地生态整治的现实意义做出说明。
1、新时期城镇土地生态整治的现实意义
1.1从国土资源规划角度分析
在国土资源规划过程中,城镇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过渡地带,发挥“承上启下”的积极作用,对于城镇土地整治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城乡一元化发展水平,影响着国土资源规划方案实施质量。在高质量发展方向牵引之下,需要结合国土资源规划更为扎实的推进城镇土地生态整治。具体而言,自从我国于2018年正式确定生态文明思想以来,在城镇土地规划中增强了环境工程建设,各地通过研发设计适用于本地区城镇情况的环境管理方案,推进了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竣工验收工作,从整体上提高了城镇土地生态整治的科学性。但是,受到规划目标、规划原则、规划定位、规划范围、规划编制等方面的影响,部分城镇低效土地潜力未得到较好的挖掘,整治利用空间相对较大。因此,需要进一步增强城镇土地生态整治工作。
1.2从土地资源利用角度分析
城镇土地中包括了农业用地、非农业用地,后一种土地类型中又分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林地等。由于土地类型不同、功能存在区别,在具体利用时也需要采用不同的整治方案。从近年来城镇土地利用资源利用的实际情况看,受到区域地形影响、发展空间限制,工业用地相对粗放,建设用地利用时的集约化程度较高,造成了城镇土地结构不合理的情况。部分城镇发展过程中,虽然在总体上明确了实施集约型经济增长的方式,预期在土地生态整治方面推动内涵式增长,但是在实际土地利用时对于低效土地的评价不科学,只注重土地利用,不注重对低效土地的综合评价,导致了对不同土地资源构成要素分析不到位,进而引发了利用时的无法发挥土地资源优势的情况。所以,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借助土地生整治办法,从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方面,需要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水平。
1.3从生态环境治理角度分析
生态环境的系统性特征十分鲜明,在实际的城镇土地生态整治过程中,既要对土地相关的土壤环境开展治理,也需要对水环境相关的河道实施治理,尤其在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填埋、农药等多种因素影响情况下,部分土地已经遭到了严重污染,成为了污损土地,此时,实施城镇土地生态治理时,既要保障宏观上的生态系统安全性,也需要在微观上完成对土地环境、水环境,以及空气环境的综合治理。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部地区的城镇发展过程中,上级单位管辖区域的工业企业正在向外转移,农村与乡镇企业正在集中发展,两种发展方向下促进了工业化城镇的快速发展,此时,城镇土地生态整治中的集中化程度相对增加,也增加了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风险。所以,城镇土地生态治理任务重,内容杂,在新时期应提炼前期整治积累的经验,发挥生产要素配置理论优势,增强对技术要素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应用范围,使土地生态治理从宏观到微观得到有效落实。
2、城镇土地生态整治规划流程及生态整治技术路径
2.1城镇土地生态整治规划流程
高质量发展时期城镇土地生态整治规划中,需要按照国土资源规划中的基本要求与城镇低效土地开展承载力与开发空间适宜性评价。具体流程如下:(1)精准定位城镇低效用地,结合主体功能区设定,开展城镇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城镇土地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满足“双评价”要求。(2)在“双评价”条件确定后,根据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开展低效土地潜力分析,在前一种因素方面,应该按照自然条件、产出低下、耦合冲突进行分析。在后一种因素方面,需要结合产业限制、业态低端、规划冲突开展潜力分析。(3)结合潜力分析结果,重构城镇土地利用关系,具体可以落实到空间功能、空间布局上。在空间功能中,建议结合功能规划、功能重构、功能优化制定生态整治措施。在空间布局上,宜结合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研发适配性较高的整治措施。(4)城镇土地生态整治差异化特征十分突出,为了保障差异化整治的实现,需要细分土地利用类型,结合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实现生态整治后的再利用。概括而言,在当前城镇土地生态整治时,应针对低效土地的再利用目标,明确生态整治规划流程,使后续技术要素主导的配置方式发挥出更大效用。城镇土地生态整治规划流程如下图1所示:
图1 城镇土地生态整治规划流程
2.2城镇土地生态整治技术路径分析
从2018年确立生态文明思想以来,我国城镇土地生态整治中,将其整治方向清晰的定位到了土地资源治理与土地资源利用层面,旨在通过技术路径使生态整治使土地本身的功用获得有效发挥。
首先,由于“十三五”时期的城镇土地生态整治目标已经完成,为新时期城镇土地生态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在“十四五”时期应该根据高质量发展主题,将重点转移到城镇低效土地的生态治理与再利用上。具体而言,在“十三五”时期的城镇土地整治过程中,各地区根据城镇土地区域地形情况与发展空间受限情况,通过应用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对其进行平整、修复。同时,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所处阶段,结合不同土地类型相对合理的进行了开发利用。虽然从整体上看,完成了预期的规划目标,但是在城镇土地生态整治中的系统性整治不足,对于土地类型的细分程度不够,仍然具有粗放型特点。为了解决粗放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在发展方式上进行转型。近年来通过对国土资源规划与治理体系的深入研讨与深化应用,已经明确了集约型发展方式下,推进城镇土地生态整治向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认识。以现阶段的实践经验看,在城镇土地生态整治向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方面,顶层设计水平相对较高,而且按照“双评价”规划流程,借助“双评价与主体功能区设定—潜力分析与整治规划—重构土地利用关系与制定整治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与再利用”各流程中的细致规划,可以保障城镇土地生态整治目标定位的明确性、内容设置的全面性、编制方案的科学性、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其次,我国从新时代开始应用总体经济理论至今,已经增强了土地生态整治方面的生产要素配置。而且认识到了生产要素配置时的分阶段特点。就当前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看,主要将其划分三个阶段下的三种配置方式,分别如下:(1)普遍认为在土地生态整治的初期发展阶段,需要采用人力要素主导资源配置的方式,通过扩大人力资源的投入比例,提高土地生态整治效率与效果。例如,我国早期土改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发挥人力资源优势,达到了土地生态整治效果,不仅满足了耕作需求,也使土地得到了较好的利用。(2)进入到中期发展阶段后,则需要选择资本要素主导的配置方式,通过扩大资本投入比例,提高土地生态整治效率与效果。例如,在我国“土地流转”政策实施后,各城镇地区大力吸收了社会资本,较快的推动了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生态整治,尤其是各城镇“生态园”的兴起,使土地生态整治与再利用实现了获得了同步发展。(3)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改变主导要素,选择技术要素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借助对物理分析、化学实验、信息技术、土地工程技术等技术要素的大量配置,提高城镇土地生态整治效率与效果。例如,在当前城镇土地生态整治过程中,结合土地生态环境的系统性特征,按照土壤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开展的盐碱化土壤整治、污损土地整治、河道整治、河水整治等,其中配置了大量的技术要素,而且发挥了重大作用。
因此,在当前阶段需要吸收前期城镇土地生态整治中的经验,提炼出适用于高质量阶段土城镇土地生态整治需求生产要素配置方式,从低效土地生态整治与再利用的角度出发,充分占据优势地位的土地工程技术,提高城镇土地生态整治的专业度,将城镇土地生态整治与土地再利用充分融合起来,促进对城镇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3、城镇土地生态整治中对土地工程技术的运用
城镇土地生态整治内容较多,由于生态整治对象主要集中在土壤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方面,其中前两种环境下的土地生态整治内容占比较大。所以,下面仅从与土壤环境与水环境相关的河道生态整治、土壤生态整治方面,对土地工程技术的运用情况做出说明。
3.1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例
城镇土地类型不同,生态整治方案存在差异。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例,整治目标主要集中在生态化、景观化、系统化方向上,旨在通过河道生态整治,使其转变为城镇公共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起防洪排涝、休息游憩、支撑区域生态系统等多重作用。
从当前河道生态整治中对土地工程技术的运用情况看,实践措施通常包括:(1)土体重构方式下对污损土壤的迁移与转化,旨在借助土体结构方面的改变与土质方面的洁净,使河道处于“健康状态”。(2)利用机械除藻、引水冲淤、疏挖底泥,以及城镇水域内的调水方案等物理方式,对河道系统中的污染物进行清除处理,并使河道上游与下游的水质获得全面改善。(3)利用化学反应原理与相关产品,对河道中的有害气体与固体等进行针对性治理,尤其是化学方法与生物方法的联合应用,促进了对河道生物群落多样性的保护,有利于河道生态的系统治理。除此之外,当前在河道生态整治过程中,增强了园林景观设计,在功能分区后为其附加了更大价值,有利于在河道生态整治过程中同步的实现对河道相关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2以土壤生态整治为例
土壤作为土地生态整治中的重点对象,既容易污染,也较难治理。从实际情况看,土壤污损包括了垃圾污染、污水污染、盐碱化、荒漠化等。虽然当前部分地区通过搭建大棚,改良土壤等方式,对此类土壤构成的土地资源进行了较好利用,但是,利用范围相对较小,而且部分土壤污损问题的处理仍然处于研究阶段,并未形成可以大范围推广利用的研究成果。所以,在新时期土壤生态整治中应用土地工程技术时,需要注重多元化应用的基本要求。常用的整治措施如下:(1)利用大型机械与人工联合方式进行土体重构方面的平整处理。其中,典型性比较突出的是部分城镇大动干戈进行的“平山造地”、“削山造城”。(2)结合土壤检测技术,对土壤成分、水分、构成要素、污染物、土质等进行科学测定,确定治理方案与再利用方向,常用治理方法包括挖掘填埋、客土回填、土壤气提、低温热脱附,以及对污染源的同步管控等。
结束语
总之,新时期城镇土地生态整治需求发生了变化,已经从原来的专项整治中,转移到了系统性整治方面。而且,突出了对城镇低效土地的生态治理与再利用需求。因此,在当前阶段,一方面应该增强对城镇土地生态整治的需求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剖析生态整治时的规划技术流程与生态整治实践中的技术路径。另一方方面则需要根据不同城镇土地生态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土壤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的影响评价分析,合理的选择适用性较强、适配性较高的土地工程技术,提升城镇土地生态整治效果,同步的推动城镇土地再利用,使其潜在优势获得充分挖掘,提高其利用效率,为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黄晓芳.土地规划在城镇土地生态整治中的运用分析[J].四川水泥,2019,10(11):127.
[2]李宪发.城镇土地生态整治中土地工程的应用探讨[J].魅力中国,2020,6(36):261.
[3]叶凌翎,刘静.基于促进小城镇发展的大都市郊区土地综合整治研究[J].小城镇建设,2019,37(1):24-29.
[4]李立雪.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综合整治的有效措施探究[J].南方农业,2019,13(32):115-116.
[5]张建军.城镇土地生态整治方法研究[J].区域治理,2020,17(16):59.
[6]谢海强.高度城镇化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与思考[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20,3(14):2604.
[7]吴静,白中科,赵雪娇.资源型城市城镇化进程及其土地利用生态风险研究[J].中国矿业,2020,29(8):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