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国家针对水土保持相关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新标准,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这些制度规范的出台,为我国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依据。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副主任姜德文明确指出,要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修订标准的新要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做到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两不误。
1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监督管理贯穿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可对各个环节进行统筹协调,提高水土保持工程质量。通常情况下,可从事前、事中、事后3个阶段划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内容。第一,事前监管的预防特征明显,主要手段是行政许可,指的是由相关管理部门在水土保持项目开工前认真审核生产建设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着重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督促相关单位充分重视水土保持问题。第二,事中监管具有常态化特征,指的是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及时解决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各类不规范问题,保证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第三,事后监管指的是完成建设活动后,检查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分析和处理水土保持工程遗留问题,落实责任单位日常管护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2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宣传力度不足,社会监督力量薄弱
目前,相关部门尚未深入宣传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价值与意义,社会民众与部分企业没有认识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导致社会主体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参与深度不足。同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民众参与监督的渠道较少,无法提升监督效果。
2.2信息化建设滞后
现阶段,部分信息技术已被应用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整体来看,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信息技术应用深度不足、覆盖面较窄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快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
2.3监督管理队伍整体素养有待提升
新时期背景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工作队伍的整体素养有着较高要求,全面体现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政策法律掌握、信息技术、执法管理、思想意识等方面。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无法在各个方面完全满足要求,进而会影响相应的监督管理实效。
3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3.1明确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和保护标准
为确保新标准真正落地,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生态环境不受破坏,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质量,有必要明确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和保护标准。从措施体系构建过程中,无论是参与项目施工单位,还是水土保持责任主体都应该将此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水土保持过程中如果只采用单一措施,难免会影响水土保持效果。需要针对防治区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体系,在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都要有具体的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在防治过程中要结合工程建设需求采取科学的配置防治措施,既要符合本地区自然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也要与项目工程实施的整体布局和施工计划有效衔接。特别是在后续施工和验收阶段,监理单位要主动履职,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保护现有的措施体系,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的价值和作用。从水土保持保护标准层面看,要明确水土保持工程级别和相关技术标准。
3.2做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与考核工作
明确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并加强考核,可准确反映相应监督管理的实效,也能为监督管理的持续优化提供支持。以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为前提,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具体的考核原则、目标、对象、范围、内容、指标、评价方法、结果应用等加以规范,能够为考核评价的实践奠定良好基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考核与评价工作,采取定期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针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工作绩效等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合适的奖惩机制强化激励作用,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推动相关工作的持续优化。
3.3加强社会宣传
政府可通过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加强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相关知识的社会性宣传工作,以此培养全体公民节水和保护水土的意识,引导公民养成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的理念,从而发挥广大公民在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中的个体作用,集公民之力建设水土保持和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长城。
3.4全面提升新时代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健全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实施跟踪监测评估。创新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组织实施方式,加快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政策落地见效,完善治理成果管护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快构建以监测站点监测为基础、常态化动态监测为主、定期调查为补充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推进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土保持深度融合,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提高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3.5加强社会监督
为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效果,政府管理部门需充分重视舆论监督,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集中曝光人为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利用社会舆论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在具体实践中,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可邀请职能部门、开发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以政风监督员的身份参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其监督检查的主动性。同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拓宽社会监督途径,向社会公众提供电话、信箱等多种反馈渠道,鼓励民众举报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监督评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3.6完善水资源管理
政府部门应建立分类节水管理制度,根据流域水源、地区气候、人口密度、工业规模等制订差异化的水资源管理方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水资源分配,以此建立集约化用水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加大节水技术、节水设备的推广和普及,尤其是在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节水生产规范;主管部门要落实水资源管理职责,做好地区用水的监测与管理,确保节水技术在生产领域的全面普及。
结束语
综上可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面临着不少挑战,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改进与优化。各级水土保持部门需要高度重视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全面分析现有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与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持续改善优化并保障监督管理质量,为水土保持实践提供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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