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石化行业主要包括石油炼制工业和石油化学工业两大类。石化行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是轻质易挥发类碳氢化合物,少量含有硫、氮等元素,排入外界环境势必对周边空气造成极大的危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石化行业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确保生产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挥发性有机物逃逸外部环境。本文就石化行业执法监管过程中的要点进行了概述和总结。
2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执法要点
2.1装载区执法要点
2.1.1无组织废气管控情况
可借助红外热像仪或FID等辅助工具检查装载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情况,查看装卸物料的过程中是否存在阀门、连接件等处泄漏点。
2.1.2装载挥发性有机液体是否规范
一是查看挥发性有机液体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方式,若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出料管口距离槽底部高度需小于20cm(鹤管大约1.5m);二是查看装载废气是否收集处理或者连接至气相平衡系统。若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27.6kPa且单一装载设施的年装载量≥500m3需要执行GB37822标准;三是底部装油结束并断开快接头时,油品滴洒量不应超过10ml;现场执法检查时,须查看是否有明显滴洒、积液等;四是装载作业时应密闭,现场使用红外热像仪或FID检测仪,检查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时,罐车顶部、快速接头、油气回收连接处等位置是否存在明显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2.1.3装载废气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并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可现场查看装载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运行记录、油气回收量等信息,判断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若存在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偷排:(1)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2)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污染物部分或者全部排放的;(3)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
2.1.4装载区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
一是查看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维台账,并借助在线监测设备,核算外排污染物浓度,确定是否达标;二是现场使用FID检测仪测试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判断装载环节废气排放浓度是否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2.2罐区执法要点
首先查看储罐类型和浮盘密封选型。采用内浮顶罐,内浮顶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双密封式等高效密封方式;采用外浮顶罐,外浮顶的浮盘与罐壁之间采用双封式密封,且初级密封采用液体镶嵌式密封,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采用固定顶罐,应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一是检查储罐附件、浮盘附件密闭密封情况,查看罐区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排放口达标情况;二是检查废水收集后运输至污水处理厂过程中间环节管道密闭及治理设施运行、排放口达标情况;三是可现场抽测呼吸阀、接触点、连接处密封点泄漏率;四是检查装置区现场建设情况,是否与环评影响评价文件一致,是否建有旁路,治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2.3环评手续等执法要点
一是查看环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二是查看企业实际工况、设备、装置等是否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是否存在“三同时”问题;三是查看循环水监测报告是否符合频次要求,修复记录是否齐全;四是查看泄漏检测和修复报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五是查看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是否按期提交,自行监测报告是否符合频次要求等。
3加强政府行政职能
3.1强化统筹领导
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组织专家对石化行业潜在的环境问题做好全面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做好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3.2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政府出资配备红外热像仪、FID等辅助执法检测设备,并对执法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能熟练使用执法设备的骨干精英,为执法监管工作提供全力保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取长补短,协同合作,形成合力,科学制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对符合立案情形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4 结束语
石化行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种类繁多,危害性大,隐蔽性强,不易直观发现,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是保障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措施。石化行业的执法监管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更应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监督好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同时,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还要提高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做好监督工作,确保我们的家园天更蓝,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