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视频+电商模式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6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为8.88亿,较2020年12月增长1440万,占网民整体的87.8%。短视频成为了越来越多网民获取信息的途径。短视频作为新媒体时代下的产物,其中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娱乐性以及交互性[1]。短视频制作拥有生产流程简单、制作门槛低、体验性强等优点,短视频在时间和空间上优势明显,其制作对于地域、网络的受限较少,视频制作者可以使用便于携带的智能手机深入加工生产前线,带领短视频的用户观看产品制作过程。另一方面,受众也能够在碎片化时间和各类场景下观看短视频,其复现性也让它拥有更好的长尾效应。相对于以往的文字、图片、广播方式,“短视频+电商”运行模式则更加直观生动。与电视节目、长时间的视频比较而言,“短视频+电商”模式利用受众碎片化的时间,让其在最短的时间内认识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优质的短视频可以使得消费者获得关注的同时更能调动了普通消费者强烈的选择购买的欲望。由此可知,短视频与电商平台二者相辅相成,“短视频+电商”的碰撞结合必将会成为新趋势。
二、短视频直播对电商运营带来的影响分析
(一)更需要重视短视频博主产品涉入度
商家不仅要有效识别具有影响力的短视频博主,还要注重培养本领域内的短视频博主,提升其产品涉入度;作为博主自身,应当善于搜集专业领域内的产品信息,熟悉其发展动态,提前测试产品并深入了解品牌方的背景及产品技术,以便为顾客提供全面的、值得信赖的信息。
(二)更需要注重短视频信息内容价值和信息内容与情景的契合度
面对信息过载、同质化严重等问题,短视频平台和博主都有必要对传播的产品信息进行过滤或筛选,最大程度地保障产品的信息价值。商家在突出产品特色的同时,也要注重把握产品信息展示的内容和短视频情景的契合性,要避免千篇一律,恰到好处地使用短视频工具来设计产品宣传点,用情节性故事展示产品信息,用趣味性的方式展现产品的性能,使产品信息展示过程更加自然合理[2]。
(三)更容易激发用户互动参与行为
一方面,在短视频社交环境中,商家可以通过互动元素的加入,激发顾客的深度参与。例如,在评论区进行趣味问答或实用型知识的预埋,通过犀利或者调侃式的提问内容,促进多方的互动参与;另一方面,在短视频电商早期的运营阶段,视频内容热度未到达阈值前,平台或商家也可以通过设计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如通过互动抽奖等方式来鼓励用户参与等。
三、短视频+电商模式的运营策略
(一)转变电商的营销思维
如何让自己产品及优势被广大消费者认识和了解,是电商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把握的重要环节。不少电商的经营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营销理念深入人心,他们坚信只要产品品质好,就不怕卖不出去。从商业角度来看,任何产品的推广和销售都需要良好的营销手段。“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营销观念在产品同质化、品牌竞争激烈的时代中早已过时。在信息化社会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市场的蛋糕是固定的,而分蛋糕的人却越来越多。在商品质量同样过硬的前提下,好的宣传策略、营销手法,便能形成巨大的市场竞争力。
(二)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提高主播专业水平是“电商+直播”营销模式稳健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基于此,电商平台要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审定商家信息,及时发现非法经营、投机取巧等一系列商家违规操作行为。另外,商家和电商平台应注重对直播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主播专业水平,提升主播整体素质,为营造良好诚信的电商直播环境提供保障。
(三)改进科技水平
现阶段,科技水平不断发展,电商直播在科技手段的支撑下流行开展起来。而应注意的是,5G时代即将到来,VR等先进科学技术无疑是未来科技水平发展的方向和重中之重。因此,注重将5G技术、VR技术等先进科学技术与电商直播相融合,提高“电商+直播”营销模式的先进性,打破地域和线上线下的限制,让消费者能够真实参与到产品体验中来,将产品状态真实而完整地呈现在消费者眼前,提高“电商+直播”营销模式下的产品成交率,促进“电商+直播”营销模式的长期发展。
(四)保证产品与直播质量
(1)保证产品质量
尽管电商直播模式依赖并强调直播流量,但支撑“电商+直播”营销模式稳健发展的基础是产品质量。因此,“电商+直播”营销模式的长期发展需要以优质的产品质量为保障。新时代下的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有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只有优质的产品质量才能够赢得消费者信任,提高产品销售效率。主播和商家要坚持诚信经营和诚信直播,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真实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构建起良好的信任基础。
(2)提高直播质量
电商直播模式下的工作人员要精简直播内容,优化直播质量,赢得消费者的尊重,为商品直播奠定坚实的消费者基础。具体而言,工作人员可以在电商直播时,通过细致介绍产品细节、科普产品使用方法和技巧、关心消费者消费心理、号召参与公益活动等,增加直播趣味,吸引消费者注意力,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提高消费成交率。
(五)加强监管力度
由于市场监管和平台监管并没有及时跟上“电商+直播”营销模式的发展需要,加之电商直播的行业准入门槛不高,导致一些无良商家趁机混入直播平台,扰乱电商直播环境,阻碍“电商+直播”营销模式的长远发展。另外,一些主播在没有接受专业化培训和系统化能力提升的前提下,即混入直播平台中,导致在开展电商直播营销时,出现言语不当、思想消极、虚假宣传、欺骗经营等行为,造成了恶性的电商直播风气,严重扰乱了电商直播营销环境。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和直播平台均应做好监管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良和不法直播行为,确保各自的监管作用能够为“电商+直播”营销模式的发展保驾护航[3]。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把控直播产品质量关,只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才能流入市场。直播平台应对商家和直播者进行严格排查与筛查,严格把控直播内容质量关,只准许质量合格的商品在直播平台上进行电商直播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和直播平台应加强联合,共同致力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四、结语
“短视频+电子商务”无疑是当今商贸蓬勃发展的主导发展模式,大型电子商务的跨越式蓬勃发展更是证实了这个观点。经过不同的蓬勃发展后,短视频内容与电子商务的融入也已获得了“1+1>2”的明显成效,目前正处在蓬勃发展的阶段。“短视频+电子商务”现在面对着精细化、降本增效的变革,希望可以在惨烈的竞争中不断领先前进,“短视频+电子商务”更需破解痛点放出潜能。伴随技术突破与创新,坚信“短视频+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会乘风破浪、砥砺前进。
参考文献:
[1]闫秀霞,董友衡,张萌萌,乔静.直播带货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研究--以感知价值为中介[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1(06):137-140.
[2]李萌.“短视频+电商”模式效果及发展趋势浅析[J].商场现代化,2019,891(6):52-54.
[3]刘凡馨,张鸣峰,彭燕琼,等.浅析短视频对电子商务营销的促进与影响[J].现代商业2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