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几家合作社,是我们的县级示范社。有一家,年经营收入在两千万元以上,参加合作社的农民达500人以上,有非常正规、非常完善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税收登记证,开设银行账户。配备的管理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包括人事、包括抓生产的经理、抓经营的经理、抓外部购销的经理,配置都非常齐全。
他家主打种植方面的合作社。每年在整理土地,在育种、种植、养护、秋收等方面都能实现一条龙。农民把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每年收取数额不菲的流转金,然后就什么都不用管了,就交由合作社来进行管理。合作社除了给农民流转金之外,根据每年的经营收益,还要给农民再次发放经营收益补贴。合作社的形式就是变原来的每家农户种植养殖,变成集体种植养殖,这样就能实现机械化、集中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高农作物的产出率,产出质量,取得非常良好的效果。
我们还有一家鞍山市的示范社,他家主要经营的是种植业和扣大棚。大棚里每年冬天的产出非常非常高。每年的利润在10%以上,同时能够交给村儿里,还能给老百姓分配收益。这些年国家对合作社的政策越来越优惠,比如合作社儿缺乏资金,可以申请贷款,合作社有些大部分项目方面的贷款,国家还给予贴息贷款的利率,也都非常实惠。
合作社类似于公司,成立的时候,需要有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还需要到银行开户,开设银行账户。合作社在成立之前,要由合作社之间的合作的人们要约定好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分红的收益怎么分配,有风险,如何承担责任。我镇某村有一家蔬菜种植合作社,该合作社共有大棚14栋,每栋大棚造价都在50万以上,14栋大棚总投资就在700万以上。我们在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过程中,也常与这类合作社合作。一方面村里投入资金投入到该合作社,然后签订合同,签约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年,该合作社给村里的收益都不低于8%。这对于村集体来讲,也增加了不少集体收入。在实践当中,有公司加合作社加村这种合作模式也很值得推广。公司有订单给到合作社,合作社联合村委会联合村民完成订单,这样公司有了投资项目,合作社和村同时都能受益,老百姓也受益。
到 2020 年年末我县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2100余家,在农业部门登记备案的有三百多家。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加工、营销等行业。农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不仅加快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也成为了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
这些年,国家在合作社试点方面非常重视,开展国家级试点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重点围绕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镇指导扶持服务能力三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要建立高效辅导员队伍,加强经营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实现辅导员与示范社结对指导服务。镇村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提高辅导员服务本领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自身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名录。各村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本村业务辅导员,负责指导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照章程开展工作。同时,可将辖区内的省市级下派第一村书记和有理想、想干事的合作社理事长,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吸收本村兼职辅导员,发挥一线辅导员带动影响作用。培训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将合作社规范化经营、会计实务、项目实施。产品营销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工作。通过业务培训,政策指导,共同研讨解决合作社发展问题。
要加强农民合作社“四级联创”提档升级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级联创”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示范社创建工作。通过“四级联创”,示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提质升级,提升合作社自身发展水平,提高合作社带动辐射能力。
探索合作社发展新机制,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构建长效机制。引导农民合作社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结,立足当地资源,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一是指导合作社从研究产业链入手,发展现代种植业,建设田头贮藏、分级包装、冷链物流设施,发展直销直供、农产品电商等流通新业态,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增强宣传力度,抓亮点,积极助力合作社做大做强。三是加强协调,发挥政府协调机制。
实施步骤方面
1、准备阶段。 成立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农民合作社调查摸底,建立合作社名录,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2、实施阶段。指导合作社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研究产业发展规划,补齐产业短板,扎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试点,认真完成试点任务。
在总结阶段,要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同时要注重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评选工作。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开展示范社评选工作,是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运行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开展县级示范社评选推荐工作。通过评选活动,调动合作社自主完善规章制度、自主健全盈余分配机制、自主规范内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在产业振兴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申报意愿的合作社,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保证提供材料内容与实际相符,确保真实准确。
(三)、坚持标准,及时申报。将真正附合条件、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推荐上来,切实抓好示范社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运行质量,为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推进国家级试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我们更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要自信自强,团结奋斗,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更好的做好农村工作,把合作社工作开展的更好。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明了前进的道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走的稳,走的好。我们就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特别是对于服务国家需求的农业领域,我们更是要走出一条科技自主,自立自强。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以乡村经济为抓手,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促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