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工会的问题与对策
石靖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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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靖玄,. 试论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工会的问题与对策[J]. 管理与科学,2022.2. DOI:10.12721/ccn.2022.157016.
摘要:
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企业面临改革发展,职工思想朝着多元化发展,工会想要履行职责,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才能够始终保持工作的先进行,具备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推进政工管理工作的新发展。职工对企业发展具有主导性地位,因此工会干部必须树立主动服务意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为职工办实事与解困难,在信息技术与民主管理的辅助下,推进工作新发展。
关键词: 政工管理工会科学化建设工会干部综合素质
DOI:10.12721/ccn.2022.157016
基金资助:

以往工会工作之所以开展困难,出现诸多问题,职工合法权益未收到保护,与工会干部综合素质不足、工会职权缺乏法律法规保障、工会缺乏科学化建设息息相关。因此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应从此类常见工会问题入手,采取针对性解决对策,才能够履行工会职责,切实解决职工合法权益被侵犯问题。进而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推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工会的常见问题

1.1工会干部综合素质不足

工会干部多来源于基层,以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专业知识干部为主,新时期,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高标准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但是在实际工会干部队伍中仍不乏消极怠工、不思进取、违背原则、作风不正等素质较差的工会干部,且存在未按照标准调整工会干部队伍人才结构的现象,进而使工会干部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不但职业素质不高,在维权服务上也缺乏积极主动的工作意识,而影响政工管理工作质量。因此工会干部作为政工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之一,其个人的综合素质直接决定工作质量和效率,综合素质不足是工会的首要问题。

1.2工会职权缺乏法律法规保障

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甚至存在一定的漏洞。《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职工解决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但因为强制性不足,一些法律条款存在漏洞,无法完全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得政工管理工作不能有效实行,无法完全按照法律开展。同时也存在部分工会干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过于肤浅的现象,无法在维护职工权益中履行职责。不仅如此,因《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制定的部分条款缺乏强制性,导致工会为职工维权时只能与企业领导进行协商调解,无法从根本上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1.3工会缺乏科学化建设

工会缺乏科学化建设,而导致技术和理念落后、政工管理方法不科学,面对职工的困难和需求束手无策,进而无法实现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标,成为了制约政工管理水平提升的主要阻碍问题,导致工会工作处于表面形式主义状态。职代会以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也只是形式主义,并不能解决企业员工的实际薪资问题。例如:不同员工的薪资水平差异大;退休职工的福利待遇不公问题;企业挽留人才的条件欠优等。由于缺乏科学化建设,工会解决问题的方法往往不够科学合理,进而使旧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新问题又不断出现,如此往复,进入了恶性循环状态。

2.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工会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加大工会干部综合素质管理力度

企业政工管理时,应加大工会干部综合素质管理力度,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使其党性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勤奋工作、努力堂习、坚持原则、作风民主,才能够在政工管理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心全意的为职工群众服务,为职工谋福利与为企业谋发展,当面临重大工作问题时,能够坚定政治立场与原则,敢于斗争,不怕困难,真正做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工会干部首先应积极主动的提高自身素质,坚决抵制各类不良思想,在党中央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明确工作思路,树立正确的三观,进而获得职工的信任,刚正不阿的开展政工管理工作。企业应对政工干部开展定期培训学习,为其提高综合素质创造条件,使其综合素质始终保持先进性,能够及时学习到新理念、新技术、新管理方法,进而带入到工作模式创新中。同时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夯实基础。

2.2推进工会职权法制化发展

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要想提高工会工作效果,解决工会缺乏法律法规保障问题,需要推进工会职权法制化发展,需要国家立法机关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给企业职工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武器。同时立法机关应立足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填补法律漏洞,对《工会法》等的一些法律条款进行完善修改,规定其强制性,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工会干部在为职工维权时,能够以法律法规为武器,真正解决问题,而避免以往协商调解效果不佳,导致问题积压,无法被顺利解决的现象发生。企业要定时安排工会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在开展工会工作的过程中立足于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感情用事无法客观开展工作。

2.3加强工会科学化建设

新时期,工会想要解决各类问题,提高政工管理工作水平,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以加强工会科学化建设为例,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引进信息技术,构建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一个工作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进而以资源共享与合作交流的形式,形成工作合力,与企业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工会问题,不但可节约资源,还可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问题积压的现象发生,在党政齐抓共管的新制度下,运用多方效能,保障各类工会问题被科学合理的解决。因此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工会的具体工作内容、开展形式、工作重心,展现出科学性。例如:在人力资源管理时,企业工会代表、职工、行政三方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通过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管来推动离职职工的再就业,通过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企业工会工作的实效性、独立完成性、延伸性。

结语:工会肩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是政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直接接触职工,对工会干部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特别是在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时期,职工利益发生变化,加之职工思想多元化发展,都加剧了工会工作难度,影响政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工会干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负职工群众的厚望,真正办实事与解困难,为职工谋福利与为企业谋发展。

参考文献:

[1]彭玲仙.试论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工会的常见问题与对策[J].企业文化旬刊,2016,(08):97,99.

[2]杨智铭.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工会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低碳世界,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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