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雷电灾害作为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对人民生活和生产以及使用的生产技术和电子产品有着巨大的影响。虽然目前广西气象防雷工作稳步推进,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为了有效提高广西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行动的质量和水平,有关人员必须实时处理和研究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流程中出现的问题。
1.广西气象部门防雷监管工作现状
1.1部门职责不够明确
目前,广西气象部门通过分类不同职责组,明确职责分工,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较之以前更为顺利,但因为多方面原因划分的制度和政策不能够完全落实,导致广西防雷监管工作上一些重要流程开展不顺利。例如,广西气象部门的行政许可通常是法规部直接颁发的,或者是在行政机构颁发的。但是,因为气象部门内部的职能部门众多,防雷监管技术部可能会办理项目,但其他科室也有可能办理。显然,这样不坚定的项目划分可能导致许多监管工作执行效率低下,此外,许多技术类项目都是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的,实际项目处理中,往往更多的强调对于工具的验收,忽视了项目内的行政部分,不自觉间放宽了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审批的效力相对的受到削弱。虽然广西气象部门在地区防雷监管业务方面进展颇多,但因为防雷监管机构也同样具备防雷监管权力,难免会出现在众多的防雷监管基层服务机构中有部分在监管能力上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缺陷。这些问题会进而导致广西的气象部门无法进行系统全面的防雷检测预报和分析,例如有效地审查检测雷区地图和评估验收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西气象部门的防雷监管服务质量,这也是广西气象部门没有在其内部建立改进的气象防雷监测行动机制的原因,许多气象防雷监测行动没有严格的标准。[1]
1.2防雷执法力度不足
现在,广西气象部门经过多年的制度改革,内部管理和公共服务模式都在适应社会的变化和新需求,但是因为部门内新职员和老职员之间接收改革能力不相同,会出现新职员经验不足,老职员思维传统的情况,且因为缺乏大力的宣传和福利提升制度,广西的气象部门人员很多都缺乏法律和执法方面的专门知识。也因为这些原因,这些年广西的气象部门的防雷监管执法工作总是达不到气象部门的期望。尽管地方政府在其管辖下为气象服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促进执法的措施,但援助政策的执行仍然受到阻碍,例如一些防雷监管执法人员缺乏对政策的具体解释,忽视政策的一些关键文字,没有重视政策的内在价值,影响气象部门防雷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广西的民众对气象法律法规缺乏明确认识,对防雷监管的认识不足。但最为主要原因是目前广西的气象服务部门对其职能划分不够明确,气象机构的管理服务较为混乱,有关人员在实际的防雷监管工作中,不能有效地执行具体的减灾任务,真正的防雷监管行动未能以相关行动标准为基础进展,而这又对后续行动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气象部门的防雷监管行动水平和质量,又是会对公共生活和人民财产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2]
2.广西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能力提高策略
2.1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管理
目前广西气象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开展防雷监管活动。同时,为了促进广西气象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进行公众可参与的公开招标,以督促后续的防雷监管行动。在当前社会新形势下,气象部门全面改革也成为当务之急。在气象服务改革过程中,广西气象部门领导要明确气象服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认真区分气象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不同职能,切实确保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分别得到落实,每个部门人员都清楚自记的工作界定,并已建立一套完善的个人责任制度,确保出现问题之时可以快速追查到负责人。气象防雷监管服务工作中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能够迅速将职责逐项具体化,避免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从而不断提高广西气象部门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广西气象部门需要通过分析总结机构资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将其与国家对气象部门发展的具体需求联系起来,制定符合当前广西社会发展要求的气象部门防雷质量管理规范,以消除对防雷监管水平的限制,加强对气象防雷监管服务质量的监督,积极推行市场竞争机制,不断提高监管行动的整体能力。为了更有效地确保广西气象部门能顺利落实防雷监管项目,气象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应积极加强气象部门内部的监察和检讨,有效地提供现代防雷监管服务质量,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广西气象部门进行相关防雷监管服务的优势。防雷监管部门的各个人员都要注意自我能力提升,在工作中精益求精,致力于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的增长。同时,气象部门负责人要对防雷减灾行政许可证的发放情况进行严格控制,认真研究减灾工作的内容,检查气象部门防雷监管组的资格是否符合目前具体的地区防雷监管行动要求,必须通过气象服务管理系统和改进的监督系统确保每次防雷监管行动的专业性和完整性。由于目前广西市场上有不符合规定的气象防雷监管服务,气象服务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尽量减少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3]
2.2加强防雷执法力度和宣传
针对现时广西气象部门拥有高资格的执法人员短缺情况,广西的气象部门负责人员应主动加强部门人员的培训,注意在社会多做宣传吸引人才加入,为广西气象部门防雷监管执法人员队伍注入新力量,增强执法队伍整体活力。同时,执法人员要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确保气象部门防雷监管行动的正规化和合法化,加强各部门的组织能力,使从事防雷监管行动的气象部门工作人员能够在社会上的防雷监管行动执法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突然检查,不断提高气象部门防雷监管行动的质量和效益,而且每次执法完毕必须记录和采纳人民群众对防雷监管行动的建议,汇总分析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建议收集和制度改革才能让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同时,广西的气象部门对广西内“国有企业”进行有效划分,气象部门防雷监管纳入公司治理范围,须创造一个稳定的工作环境,以确保气象部门的防雷监管法律得到遵守。气象处在致力减少雷电危险的同时,其管理人员应积极派出宣传人员,使他们能有效地向市民宣传雷电危险,例如印制防雷宣传小册子及免费举办专家讲座,使人民清楚地认识到雷电灾害的严重性和防雷监管行动的重要性。长久下来,人们对防雷监管行动的认识不断提高,能够更好地支持气象部门的防雷监管工作。广西气象部门不要只把防雷宣传当作表面工作,气象部门的人员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有效地传播防雷宣传,通过教育和提高认识使人民能够获得最基本的防雷知识。[4]
2.3构建完备的防雷工作管控体系
气象部门可以在防雷安全监管行动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促进更公平的减灾管理,并为气象部门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创造稳定。广西有关监督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所有防雷安全监管机构进行集中登记、管理、核查,规定机构如果某次防雷安全监管行动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及时向上级反馈。广西的气象部门还需建立一个可靠和完善的行动监督系统,对每次的防雷安全监管服务进行更有效的监督。此外,还可以建立一个防雷安全监管行动数据库,以便详细记录不良机构在辖区的声誉,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对以前遇到问题的机构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以便不断提高广西地区防雷安全监管行动的总体质量。同时,必须使工作人员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从而不断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结束语
提高防雷监管行动的水平和质量不仅是当前广西气象部门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广西可持续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为了提高防雷监管质量和效果,促进广西整体繁荣,当前广西气象部门必须积极开展防雷宣传和减灾工作,工作人员都明确气象服务职能,加强防雷监管行动处的能力并建立有效的行动监督系统。
参考文献
[1]罗伟, 陈益, & 郭媛. (2019). 广西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平台设计与实现. 气象研究与应用, 40(3), 4.
[2]张爱玲, 马英洁, 臧海光, & 吴冠楠. (2019). 提高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初探. 农业开发与装备(7), 2.
[3]徐静. (2020). 提高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能力探讨. 科技经济导刊, v.28;No.725(27), 68+75.
[4]吴毅楠. (2022). 关于防雷监管改革现状与对策的探讨分析. 新疆有色金属, 45(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