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问题研究
王辉 李晓娟 王久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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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 李晓娟 王久东,. 航天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问题研究[J]. 国际科技论坛,2021.6. DOI:10.12721/ccn.2021.157043.
摘要: 对成果转化相关概念进行研究,通过文献查阅分析借鉴NASA及ESA技术转移机制,对比分析我国航天技术转化现状。指出成果转化工作缺乏顶层设计,转化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缺乏航天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科研工作者缺乏转化动力;成果转化机制体制不完善,转化中间环节薄弱等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 航天;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DOI:10.12721/ccn.2021.157043
基金资助: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技成果转化则是实现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的前提。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在如何促进成果转化方面,党和国家一直在探索前行。1996年,全国人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07年,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国务院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很大程度推动了我国科技成果转化。

随着我国航天科技的迅速发展,我国航天企业积累了科技成果。近年来我国以载入航天工程、探月工程、北斗工程等为代表的国家重点工程、重点科技专项均取得标志性成果,带动相应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截止2020年年底,知识产权数量达到5.1万余件,有效专利3.2万余项。这些技术倘若能够成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可观贡献。本文通过文献资料调研,分析NASA及ESA技术转移机制,针对现阶段我国航天成果转化面临问题进行分析,并从法律政策、体制机制、评价体系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概念辨析

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概念辨析见下表1:

表1 科技转化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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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强调的是技术主体在空间范畴的变化,通常是技术所有者间的变更。而成果转化指科技成果变成商品实现产业化最终创造效益的过程。国外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研究主要以“技术创新”、“技术转移”、“技术转化”等理论来表达,本文认为与国内“科技成果转化”这一概念等同。

国外航天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技术转化现状

在航天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中,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取得十分卓越的成绩,它的转化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学习。NASA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不仅是因为它拥有大量可转化的技术,更是因为NASA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视,并为此建立了一个“技术转让计划”。

从1964年起,为推动航天技术转化,NASA建立了“技术转让计划”,NASA将可以转化的技术成果发布在网站上,并留有相关办公室的联系方式。美国企业若对该技术成果感兴趣,就可以直接联系相关负责人,经过资格审查后即可开始转化,为促进技术转化,NASA甚至还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如此以来科研机构与生产部门、军工企业与民营企业间就搭起一座桥梁,有效解决目前技术供给方和技术需求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用科技反哺经济,形成良性循环。

此外,美国联邦政府还制定了SBIR(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STTR(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 Program)机制。翻译过来分别是“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在SBIR/STTR机制推动下美国航空局不断向中小企业转移技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据统计,仅2012一年,NASA通过SBIR/STTR机制下所转让的技术和投入的资金共创造了3784个工作岗位,6.32亿美元的产值,提供了2.57亿美元的薪酬,为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新增了7223万美元的税收[2]

欧洲航天局(ESA)技术转化现状

欧洲航天局在技术转化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这里值得借鉴的是,ESA不但把航天领域的技术转移到非航天领域,同时倡导非航天领域的技术引入航天领域。ESA通过依托各成员国航天局,建立起覆盖欧洲的技术转化体系。自2003年以来ESA开始定期公布可以转入民用的航天技术,企业和机构均可申请技术转让。ESA还建设了多个孵化器中心帮助企业获取技术转移项目,帮助这些企业研究并开发切实可行的商业模式。

通过对NASA和ESA航天成果转化机制的研究,我们会发现二者的一些共同点,首先二者都有专业的转化服务机构,同时都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对外公布一些能够转化的科技成果,使得外界企业主动寻求可转化的技术。这种做法值得我国借鉴,搭建这样一个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信息的共享,并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如定价、评估、孵化等,使得一些有需求的企业更快捷方便的找到自己需要的技术,以此大大提高成果转化工作的效率与精准度。

我国航天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问题

我国航天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航天企业是国有企业中较为特殊的存在,它肩负着国防建设的使命,具有特殊的政治性与战略性,与此同时又要兼顾国民经济发展。我国航天事业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奋斗,在完成既定型号任务的同时也相继开发出了一系列重大军民结合技术产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卫星技术及其一系列成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最大,主要应用于通信广播、天气预报、生态环境监测、导航定位等领域。由于航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相对于其它应用领域高出很多,因此我国航天技术在信息技术领域、新材料与新能源等领域占有一定的优势,并在利用其优势改造传统产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信息技术领域,承担了国家重点工程——金税、金卡工程,先后开发出全国百万元版和十万元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率,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提供了有效手段;在新材料与新能源领域,从事多晶硅材料一军民两用太阳光伏产品一系列太阳光伏的研发,具备生产20MW太阳能电池单片的能力。在煤化工领域,通过航天在煤气化及能源化工行业关键设备研制方面的成果,生产的破渣机、特种泵阀等煤化工专用设备占据了国内市场大部分市场份额[3]

我国航天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问题

虽然我国航天技术转向民用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同时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在以下几点:

1.成果转化工作缺乏顶层设计,转化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

首先航天企业作为型号任务型的国防军工企业,其技术成果的计划性以及由此形成的管理体制,从客观层面不利于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近年来虽然有些项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但可以明显看出对于整个航天系统的成果转化工作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通过统计可以发现,多数成功的项目与本单位核心技术关联度并不高。而随着航天技术应用产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也暴露出部分产品、产业面对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表现出竞争力不强,核心技术不突出,产品差异化较小的问题[4],这反映了我们对产品结构调整、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延伸战略研究不够。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航天企业的科技成果大多都是服务于型号任务,其成果具有计划性,而科技成果的转化则是市场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航天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2.缺乏航天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科研工作者缺乏转化动力

尽管国家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颁布了一些法律政策,但具体落实到执行层,特别是在航天企业层面,法律政策就显得弹性较大,可操作性不强。如军民两用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在法律上不够明晰,再加上国有企业受到工资总额的限制,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分配不明确,难以落地,最终导致科研工作者缺乏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相比之下,美国在科研成果产权明晰、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明确政府职责以及提供税收优惠等方面出台相应法律[5],这些法律针对性强,且一直随着时代更新保持其适用性。对比可见,虽然我国也一直在成果转化法律体系建设方面探索,但对于国防军工企业成果转化的法律显得有些单一,从结构上看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3.成果转化机制体制不完善,转化中间环节薄弱

在成果转化方面,由于受原有体制机制束缚,缺乏金融保障、信息交换、技术评估、资质审查和咨询等相关业务的专业中介机构,大量可转化度良好的航天技术成果滞留在科研院所之中,制约了航天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进程。同时,转化中间环节的薄弱使得民用高科技企业即使有引进航天技术的强烈愿望,也没有正规的渠道和方式去了解型号任务背景浓厚的科研生产中的航天技术,而囿于各项复杂程序和特殊规定,许多先进的航天技术也很难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同时由于航天技术的保密性造成了航天军工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交流障碍。如果有专业的平台可以为军工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沟通的桥梁,打破航天技术成果信息闭塞的困局,可以有效促进航天科技成果转化。

4.专利申请数量多但专利转化率不高

据统计,我国国防科研项目成果中5%申请了专利,在申请的专利技术中仅有10%-20%最终转化到商业生产,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50%-60%的转化率[6],仅航天科技申请专利5.1万件,授权有效专利2.4万件,实际转化率可能不足20%。现有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未能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具体表现在其科研绩效评价的主要指标包括发表索引论文、申请专利数量和获奖等,而科技成果转化率未有一个量化标准,一般也未作为绩效评价的指标,或者所占权重很小,因此导致了虽然科研专利数量逐年上升,但其中可转化的成果严重不足的现象。

推进我国航天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探索科学的成果转化管理模式,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借鉴国外航天技术转移工作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出一套具有我国航天特色的的成果转化管理模式。积极建立成果转化的信息共享平台,将我国航天企业现有的科技成果梳理出来,定期对外公布,可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拍卖等形式推动成果转化工作的进行。

加强政策法规的细化,完善考核激励制度

加强对国家新颁布有关成果转化政策文件的学习,并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细化,落实到操作层面。明确技术成果所有权,成果转化收益所得分配制度。健全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把成果转化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各单位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探索项目骨干持股、技术作价入股、收益提成等激励方式,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开发人员的获得感。

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培养引进复合型人才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科技中介服务能力也有待提高,航天企业可以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并吸收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既了解航天技术,又熟悉市场、法律等专业知识。

建立科学的科技成果可转化评价体系,加强专利管理

建立符合航天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在科技成果形成初期开始注重考虑成果可转化度,对专利技术进行预评价,对有潜在商业价值的技术发明提供专利申请及维护的全过程管理。加强专利管理,在专利申请初期考虑其可转化度,不盲目为专利而申请专利。

小结

本文通过介绍NASA、ESA航天技术转化机制,对比分析我国航天技术转化现状。从法律政策、中介服务机构、评价体系面指出成果转化工作缺乏顶层设计,转化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缺乏航天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科研工作者缺乏转化动力;成果转化机制体制不完善,转化中间环节薄弱等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总体来说,我国航天科技成果服务于国民经济的潜力还未充分挖掘;技术转移工作机制还不成体系,尚未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收益分配制度,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可操作性不强,进而影响了科研工作者转化的动力;还需加强对航天技术成果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参考文献

[1]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Z]. 1996

[2]航天技术民用转化机制的两个范本:基于NASA和ESA的分析 ——二论航天技术民用及二次开发[J].卫星与网络,2016,(11):40-43.

[3]沙志龙.我国航天技术民用化的现状分析及其发展策略[J].中国军转民,2012(11):63-65.

[4]张新明. 浅谈航天技术转化应用的对策研究[J]. 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2009(08):3-5.

[5]孙琴,厉娜,刘瑾,刘振宇. 美国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及启示[J]. 江苏科技信息,2017(14):1-2+13.

[6]李萍,马曙辉.我国国防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航天工业管理,2013(11):7-9.

[7]何培育. 新常态下国防专利转化的现实瓶颈与对策研究[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32(22):105-109.

[8]吴卫红,董诚,彭洁,王阳阳,刘佳,刘学之,项顼,陈冬生. 美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体系解析[J]. 科技管理研究,2015,35(14):16-20.

[9]霍国庆. 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根本症结及其解决策略[J]. 智库理论与实践,2016,1(02):119-125.

作者简介:王辉(1996—),男,河南濮阳人,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017级系统工程硕士生,研究方向:科技成果转化;通讯作者:王久东(1975—),山东泰安人,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国防科技管理、航天装备技术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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