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雷电灾害是国际公认的十大严重自然灾害之一,由于其破坏力极强,可导致建筑物损毁爆炸、通讯卫星失灵瘫痪等严重事故,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因此防雷减灾工作越来越受到气象服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本文将从防雷减灾工作的现状、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之后的改进方向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1 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现状
山东省石岛气象台始建于1953年2月,属国家基本站,依照《气象法》和相关法规之规定,基本业务是:国家基本站的业务,定时沿海及内陆天气预报,有偿科技服务、防雷设施的设计与检测服务。近年来,在全台几代人的艰苦努力下,石岛气象台气象现代化有了新的发展,能够满足气象业务、国防建设、人民生产生活和减灾防灾的需要,与此同时还完善了海洋气象信息预警智能传播系统功能,为石岛核电项目建设提供精细化预报、防雷检测、气象科普等一揽子综合服务,参与完成省局承接国家局综合观测司在石岛开展的船载站动态测试并通过验收,全台气象工作再上新台阶。
1.1防雷减灾工作体系常规化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各地气象部门也开展了一系列防雷减灾工作,包括防雷安全专项检查、防雷行政执法以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内容,取得了不小进展。通过与建筑、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气象部门全面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通过排查、登记、归档入库,检测各类防雷装置,及时发现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于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合格的进行立案查处,不断完善防雷减灾工作的流程,提升行政管理工作水平。
1.2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规范化
通过颁布防雷技术规范等文件,气象部门组织防雷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着重开展防雷安全检测、防雷技术评估等工作,对建筑物防雷装置图纸、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及审核报告进行查验,改进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规范防雷工作程序。在增强防雷减灾工作社会化和规范化水平的同时,气象主管有关部门在易燃易爆场所积极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完善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手段和检测评估手段。
1.3 雷电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化
在雷电天气发生时,气象部门能够通过多种媒体渠道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向有关的生产生活部门及公众及时发布雷电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确保相关人员及时采取防御措施,为进一步提升防雷减灾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和服务基础。此外,各地气象部门还通过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宣传,提升公众的防雷意识,减少雷电天气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
2 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现存问题
2.1防雷减灾工作队伍人才不足
目前,各地的防雷减灾工作形势还较为严峻,亟需一大批相应的专业人员来扩充服务工作队伍。雷电灾害本身就属于小概率事件,全国防雷专业也就只有几所学校有这个专业,因此每年防雷专业毕业生数量较少,同时现阶段的防雷减灾工作,需要技术服务、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等多种不同性质的人员和机构的相互配合,对于人才的需求量大、专业性要求较高,因此应届毕业生远远达不到现实社会的需求。有不少防雷工作人员从其他专业转到防雷减灾工作中,所以专业化素质和理论水平参差不齐,同时还存在防雷专业职称晋升不完善等不利因素。随着防雷市场的市场化发展,防雷减灾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略了个人专业素质的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对于基层岗位和技术岗位来说,人才不足不仅会造成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负担过重,还会导致防雷减灾工作成效降低等问题,长此以往,对于整体的工作效率和个人职业发展都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由于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的限制,相关工作人员在防雷减灾工作中还存在具体操作不合规范的现象,对于后续的工作开展留下隐患,影响防雷减灾工作体系的常规发展。
2.2人员防患意识、服务意识薄弱
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严肃、严谨的高专业性公共气象服务,其目的在于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公益性,但由于受人才素质参差不齐和市场化自由竞争影响,过渡盲目追求防雷项目的经济收益,缺乏防雷减灾相关的防患意识和服务意识,忽视了关系到社会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雷电灾害调查工作,让防雷减灾工作的成效大打折扣。同时,在防雷行政执法方面,由于一部分工作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不达标,或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清晰的认识和理解,或是缺少防雷减灾的专业工作经验,造成在防雷安全检测和立案整改过程中权威性不强、执法力度不足、证据收集受阻受限等问题,致使防雷行政执法工作未能有效开展,对后续的防雷减灾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此外,防雷减灾工作权责分配模糊,也是造成这项服务工作未能顺利开展的问题和原因之一。当前,负责防雷减灾工作的服务机构有一些未能真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法中的标准落实责任分工,未能实现防雷减灾在气象服务工作的重要作用,未能完成其应达标的工作任务,存在推脱责任效率低下等问题。不仅如此,作为防雷减灾工作的最直接利益相关方,公众的防雷意识也有待加强,特别是防雷重点单位的相关责任人,防雷减灾不应该仅仅是气象服务部门的工作,而是应该通过广大群众对于雷电气象知识的深入了解,达到提前防范、及早处置、科学应对的目的。
2.3机构不规范、技术不完善
一方面,作为气象服务工作的一环,防雷减灾工作对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但目前的机构设置很多并没有达到所需的专业程度,例如出现对于防雷检测服务中仪表插放线不规范,造成检测误差较大、在防雷装置审核验收方面有所欠缺等问题,这不仅影响正常的防雷减灾工作开展,还是对气象服务部门服务性价值的折损。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的防雷减灾新技术应用还不够普及,技术创新困难、真正可应用于实际的核心技术相对较少等问题也较为明显。由于受到资金方面的制约以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不足,使防雷减灾专业设备和技术的应用受到限制,导致气象部门不能发挥其在防雷减灾工作中应有的作用和价值。
3 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发展对策
3.1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
针对防雷减灾工作中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气象部门一方面应该着重注意防雷技术专业培训的开展和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适当提供防雷技术服务职称评定机会,时常组织防雷减灾工作演练,提高技术服务队伍的标准化和规范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优质资源吸引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加强人才间交流和学习,不断壮大防雷减灾工作技术服务队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气象部门的人才缺口。
3.2加强防雷减灾知识宣传
气象部门除了做好防雷减灾本职工作外,还应注重防雷减灾安全教育工作,例如通过国家防灾减灾日等相关活动,积极开展气象防雷法律法规宣传,制作防雷安全手册,运用多种媒体渠道以生动活泼的案例向社会公众科普防雷安全知识,提升公众的防雷意识,为防雷减灾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便于后续安全工作、执法工作的落实。
3.3落实检查、督促、整改、执法工作
防雷减灾工作部门应该强化防患意识、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防雷安全工作的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定期落实防雷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督促推进违规问题的整改解决,及时反思日常工作不足,完善防雷减灾工作流程,加强与安监部门、消防部门等多个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防雷减灾的联动机制,让防雷减灾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3.4运用多部门联动、智能化防雷减灾技术
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比较强的工作,充分利用气象部门优势,建立健全防雷重点单位或者有防雷需求单位的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共享,做到提前预防与安全生产安排。充分运用现代化大数据、互联网系统、智能化技术,降低雷电灾害带来的破坏影响。例如弱电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技术能够降低雷电磁场对于通讯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干扰,直击雷防护技术能够将雷电流安全引入大地,智能接地保护技术能够保障建筑设备和人们的人身安全等。
结语
综上所述,防雷减灾工作一直是气象服务部门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保障社会生产生活顺利进行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目前的防雷减灾工作正在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但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从意识层面、人才层面、法律层面、技术层面入手解决,进一步提升防雷减灾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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