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想了解的内容!
截图后在输入框直接粘贴

请您为我的服务评分:

发送提交
模拟法庭教学法在中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创新应用研究
毕晶雪

复制成功

导出题录

参考文献( GB/T 7714-2015 ) 复制

毕晶雪,. 模拟法庭教学法在中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创新应用研究[J]. 教师教育与创新,2022.12. DOI:10.12721/ccn.2022.157232.
摘要:
近些年来,随着现代教育事业日新月异发展,不断涌现出大量新型有效的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就是其中一种。然而在现阶段中职院校思想政治这门课程的课堂教学中,却依然沿用讨论法与讲授法等传统教学方法,严重阻碍教学目标的全面实现。本文主要探讨在中职院校思政理论课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的创新应用,形成有效结合模拟法庭法、讨论法以及讲授法的系统教学方法体系,合理整合相关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目标更好实现和学生法治素养大幅提升,以供相关人士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中职院校思政理论课模拟法庭教学法创新应用
DOI:10.12721/ccn.2022.157232
基金资助:

引言:中职开展的德育能够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特征,在中职学校工作中具有十分重大且特殊的意义。思政理论课是中职院校进行德育的有效路径,将社会科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系统全面的传授给学生是该门课程主要教学目标,这不仅可以让中职学生具备一定思想品德认知基础,还可以促进其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升。另外,我国中职思政理论课教学积极主动的全面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以公民教育作为根本切入点,以学生自身公民塑造当做核心基础,对学生展开计划性和针对性的思政教育,潜移默化培养学生公民观念及意识,让其成为一个高素质公民。

一、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实效性

(一)形象生动的展示出法律基础知识

由于法律知识具有较强实践性特点,所以在讲授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的时候可以对模拟法庭教学法加以合理运用。在模拟出来的相对较为逼真的法律环境当中,中职学生应对法律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以此来捍卫自身权益,亲身体验法律的实际效果,将体系化以及理论化的教材知识向操作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知识转化通过具体实践工作来检验教材中的理论,切实领悟并体会到法律本身的神圣与价值。所有参与模拟法庭的人员可以亲身体验我国法院部门审理案件的整个过程,对各个程序细节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以及包含的意义有更充分理解,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强化学生自身法治观念。

(二)更加适合教育对象

中职院校学生存在严重“重专轻文”现象,虽然其文化基础十分薄弱,政治热情也相对偏低,但却具备较强动手操作能力。在对模拟法庭法进行运用时,思政理论课教师应以教学对象特点作为根本出发点,精心设计教学环节,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有机结合学生自身利益与专有优势,以此将学生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充分调动起来。选择学生感兴趣法律内容作为切入点,这可以让学生在课余时间主动搜集资料,充分了解法律知识,与其他学生深入探讨疑难问题,踊跃参与组织开展的模拟法庭活动。在这一教学活动中,班级学生都会扮演一个角色,所以学生需要动脑思考如何完成任务这一问题。从被动适应学习向主动创造学习转变,能够深入挖掘学生潜能,充分激发起学生对于学习法律的兴趣,从而全面实现教学目的和提升教学效果[1]

二、在中职院校思政理论课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的创新应用

所谓模拟法庭教学,实际上是指教师积极组织学生模拟开庭审理实践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也就是对法庭审判过程进行模拟,通过角色投入以及有条不紊落实庭审各项工作,促进学生实操能力提升。在中职院校,思政理论课是一门必修课程,其可以让学生接受到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思想道德修养教育,有助于学生形成并树立起正确三观,促进其思想道德素养提升。以法律基础课程实际教学语言为立足点,与中职学生学习特点及专业优势相结合,中职思政理论课教师积极探索科学有效教学方法,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创新应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获取十分理想的教学效果。

(一)确定案例

案例选取是模拟法庭教学法中的首要环节。在中职思政理论课的课堂教学当中,教师在选取法律案例的时候,应对教学对象具备的如下两个特点进行充分考虑,一是中职学生文化基础相对薄弱,二是中职学生社会化程度较高,而且不定性。首先,作为思政理论课教师,应以中职院校学生自身知识构成特点以及专业实际需要为根据,选取学习切入点,明确要求学生自由结成学习小组,并自主选取较为经典的案例。其次,教授思政理论课的教师还应以学生自身文化课水平为依据,对其选取的案例进行逐一筛选,耐心帮助学生合理修改所选案例,让案例与学生能力相匹配,以便中职学生快速理解与亲自进行实践操作。

(二)分配角色,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

模拟法庭可直接划分为起诉组、辩护组、综合组以及审判组四个小组。起诉组的组成人员包括原告、原告代理人、公诉人和不出庭人员;而辩护组的组成人员包括辩护律师、不出庭人员和代理人;综合组的组成人员包括鉴定人、被告人、证人、犯罪嫌疑人等;审判组的组成人员包括审判员、审判长和书记员等。为让非法律专业的中职生形象生动认识模拟法庭中所有人物角色承担的职责,中职院校可以与地方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相关活动,让学生代表进入庄严肃穆的法庭旁听庭审,对法庭设置进行实地观察,然后由法院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向学生详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如庭审程序、法院机构设置以及审判人员职责。通过开展这种类型的教学实践,不仅可以向学生形象而又生动的全面普及一系列法律知识,还可以让学生充分理解实体法律与程序法律,从而激发出中职生积极主动参与模拟法庭相关实践教学活动的浓厚兴趣和热情。当实地观摩结束以后,学生在思政理论课教师正确指导下,各学习小组自主分配角色,以案情为根据进行分组讨论。由于一年级学生是本次教学活动参与主体,为让各小组快速熟悉模拟法庭细节,教师可以在更高年级中征集有一定经验的志愿者,分配到各小组,以此来保证模拟法庭活动有条不紊开展[2]

(三)准备诉讼法律文书

在本次教学活动中,由于选择的案例属于民事案例,所以诉讼法律文书主要涉及如下三个方面,起诉方、辩护方以及审判方。在准备庭审材料与法律本书实际过程中,作为思政课理论教师,应重点辅导各小组准备的证据材料与适用的实体法律,明确要求各小组对所学知识进行灵活运用,将证据材料与本案案情形象而又生动的展示出来,以便学生对案件审判有更充分了解。除此之外,中职院校的思政理论课教师,还可以邀请专业律师,让其面对面指导各个小组的准备工作,针对法庭审判细节与书写的法律文书给出较为专业的建议,从而切实保证开展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四)法庭审判

法庭审判环节能够将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实际教学效果充分体现出来。在本次实践教学活动当中,由一年级学生和志愿者选择和布置审判场所,并根据相关规定,在模拟法庭上分别设置原告席、审判席以及被告席等,按照规范进行摆放,最后将国徽悬挂在会场正中。布置庄重、威严的会场,能够让各位参与者充分感受并切实体会到法律的神圣与权威。在进行案件审判时,各小组必须要严格遵循审判程序。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辅导员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共同组成,本着公开、公正和公平基本原则评审各小组表现。评审标准如下:法庭辩论精彩与否、法庭工作人员着装以及需要是否规范、法庭程序是否有序完整等[3]

结语:综上所述,在讲授具有较强实践性的基础法律知识时,中职思政理论课教师应对模拟法庭法进行灵活运用,不仅可以条理清楚的阐明相关理论知识,还可以让学生对自身法律义务以及权利有更加明确的认知,从而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促进学生法律素质提升。

参考文献:

[1]黄占祯.基于个性化教学的中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21(09):185-188.

[2]戴健斌.时政热点在中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融入[J].新课程研究,2021(27):16-17.

[3]邹永红.守正创新:提升中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J].科教文汇(上旬刊),2020(04):56-57.

毕晶雪,女,汉族,籍贯:吉林省生于:1990-09,工作单位: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单位省市:吉林省长春市,单位邮编:130051,职称:讲师,研究方向:主要从事中职思政课程讲解。

》在线投稿系统

*文章题目:
*作者姓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备      注:

*上传稿件:

支持上传.doc,.docx,.pdf,.txt,.wps文件

投稿须知:

1、审稿结果将于1~7个工作日以邮件告知,请注意查收(包含录用通知书、审稿意见、知网CNKI查重报告)。

2、提交投稿后,若7个工作日之内未接到录用通知,则说明该文章未被录用,请另投他刊。

3、凡投寄本刊稿件,如在内容上有侵权行为或不妥之处,均应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编辑、加工和修改,如不同意,请附说明,以便妥善处理。

4、多作者文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通知用稿后不再改动。

5、凡投往本刊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其版权归本刊所有。

6、本刊已全文录入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被收录,请提前申明,未申明者,本刊一律视为同意被收录。

7、请勿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