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大用户直购电是指符合条件的大用户作为电力市场中的一个市场主体,可以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并签订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购售电合同,同时支付电网经营企业相关输电费用并通过公用电力网络资源输送电能的供用电模式。在新的市场和政策环境下,研究大用户直购电工作中的电网如何公平开放、如何确定直购电价格和合理的输配电价格、如何规范直购电管理以及专项和辅助服务等问题,对探索输配分开、电网公平开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电力市场改革目的
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处于深化时期,而且国际经济形势也处于多变态势。国内电力行业应该改变思路,积极地参与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为了顺利融入到国际化进程中,进行相应的电力体制改革深化是必须的。
由于我国生产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应该健全相应的法律体系以打造一个竞争力强的电力行业市场。这种可持续性的变革能够促进电力行业的现代化、社会化与市场化,从而充分满足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求。在这其中,应该优化能源的配置,从而解决中国长远的能源发展难题,破除这种不均衡性,提升能源效能。在国民经济中,电力行业是最基础的产业之一,也有着公益事业属性,同时更是其他行业的物质技术基础。为了提升国家的整体经济竞争力,拉升国际竞争力,就应该提高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其整体效率。直接手段就是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电价的下调。基本的体制改革目标应该囊括以下四点,即创新电力企业制度,保证国有经济在控制电力行业上有足够能量;维持其可持续性,以满足国民经济需求;科学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让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上去;以竞争的手段促使其提升服务质量,降低电价,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2大用户直购电的内涵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大用户直购电中的大用户是众多购电主体中的一类,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常常根据某一企业的用电量、用电负荷及电压等级进行划分设定。随着电力工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大用户这一类别的准入限制将会逐渐降低,甚至每一用户都将有资格进行直购。目前,我国能够进行直购电的大用户一般为电压等级较高、用电量较大或者变电容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大用户直购电是指,符合上述大用户条件的电力需求方与电力供给方(发电或者供电企业)通过一定的协商,达成双边购电协议,从而发生电力买卖,有别于一般购电行为的方式。当大用户与发电企业达成直购电的协议,那么接下来就需要电网公司进行备案以备以后进行调度。而对于供电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阻塞情况,电网调度中心还需要提前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价格以补偿在阻塞发生时减少供应的电量。此外,大用户还需要交付一定的国网服务费给电网公司。大用户是与电网直接签订直购电合同,这就需要电网公司从外界购买合同电力,再履行直购电合同。目前,大用户直购电有两种较为典型的运营模式。第一种为不利用电网的输电线路,而是购电企业或者发电企业自行建设,这样电网企业不再收受过网费,当然也就不再需要提供相关的检修维护服务,都由购电企业或者发电企业自行管理。第二种为利用电网公司已建输电线路进行输配电,这样就需要发电企业或者大用户支付相关费用。
3大用户直购电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法规没有配套
大用户直购电不是电力改革中的一个简单孤立的事件,而是触及电力行业运行机制以及电价等深层次问题的重大变革,必须配套相关法律法规。大用户直接交易改变了传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缺乏对直购电交易所形成的新的供用电关系进行规范的基本法律框架,也缺乏相关规章制度。
3.2尚未建立完善的输配电价体系
目前我国电价体系仍然以国家批复为主,市场化运作还缺乏条件。要使放开大用户选择权政策落到实处,应按“合理成本、合理盈利、依法计税、公平负担”的原则,尽快建立输配电价格体系,使输配电费计算方法合理、公开、透明。
3.3交叉补贴问题严重
当前,我国电价中存在严重交叉现象,由于大用户直购模式可以让符合一定用电规模的企业向发电企业通过签订协议直接购电,那么他们的协商价格就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而避开了某些补贴责任。而这些补贴费用就会通过统一的定价分摊到其他电网企业或用户身上,造成不公平的后果。
4应对大用户直购电问题的相关措施
4.1制定相关规定及原则
在实行大用户直购电的运行模式中,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往的交易原则,在大用户与电网企业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签订协议,由电网公司按规定履行供电义务和保证供电安全的责任。如果有特殊危险情况发生,如电路阻塞等,需在与大用户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交易原则进行电路负荷的减载,既保证电路安全又不损害大用户及其他各方利益。
4.2加强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建设
目前,大范围开展大用户直购电的技术支持条件并不完备。要在更大范围内推行大用户直购电,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将直购电逐步纳入到电力市场总体框架之中,都需要技术支持系统的支撑。因此,试点初期,可以制订符合实际需要的交易规则,合理利用现有的电力设备和技术手段保障直购电交易试点的顺利实施。随着直购电试点的逐步推开,加快建设和完善营销技术支持系统,推广远程自动抄表技术和分时电表等计量装置,建立符合市场运营需要的服务平台、数据网络、通信、软件等软硬件系统,逐步实现符合电力市场要求的技术条件,为大面积推广大用户直购电扫清技术方面的障碍。
4.3推进电价机制改革,解决交叉补贴问题
由于大用户直购电涉及各方经济利益,需要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而目前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尚未建立。建议建立独立的、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明确大用户直购电输配电价的定价机制和电价水平。在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建立之前,建议可按照稳妥起步的原则,在对利益格局不做大的调整的前提下,尽快制定大用户直购电输配电价的确定方法和执行标准,以减少各方分歧,促进大用户直购电的健康发展。我国电价体系中存在着严重的交叉补贴问题,大用户直购电的开展会引起利益的调整,这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建议在开展大用户直购电时重视交叉补贴问题,研究电价中的交叉补贴机制,将隐藏在电价中的交叉补贴逐步转化为公开的交叉补贴,逐步明确参与直接交易的大用户应承担的交叉补贴义务。
5结语
大用户直购电是放开用户选择权的重要阶段,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结构变化、售电主体增多,大用户直购电将成为大用户实施选择权的一个主要方式,是增加市场竞争度、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重要手段。我国应根据各省电力供需形势和大用户情况,由各省选择适当比例的符合条件的大用户,将其增量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在区域电力市场规范、完善的平台上公平竞争,达到规范大用户直购电运作的目的,同时满足了大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的客观要求。
参考文献
[1]陈伟.国外电力市场中大用户直接购电问题初探[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2]黄兴,翟绘景,路晓明.大用户直购电所面临的三个核心问题探讨[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7,9(3):78-80.
[3]汪秀丽.浅议大用户直购电[J].水利电力科技.201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