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近年来,国家越来越注重法制建设,不仅完善了原有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同时也创设了许多新的司法制度,法律援助就是其中一个,在国家的支持和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开始实现范围性推进,并且开始在各个省市乡镇积极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各种法律难题,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基础。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工作予以了积极认可,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积累,同时也能够进一步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能够使更多人民群众获得应得的法律援助。在我国,法律援助是免费的,不会收取人民群众任何费用,但是,尽管如此,在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律援助时,还是要遵从相应的规章制度。如此,不仅能够提升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同时也能够帮助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心中建立其良好的形象,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越来越多人民群众的问题得到了相应的解决,许多经济基础较差的人也能够获得公平的法律援助,由此,法律援助的价值也得以充分体现,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称为法律援助的受益者,进一步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但是,就当前我国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法律援助中较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变得十分沉重,对此,如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就成为了人们较为关注的话题,只有通过一定的方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才能够为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提供充足的证据,帮助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进而达到法律援助的真实目的。
1.法律援助的定义
最早出现和应用“法律援助”制度的国家是15世纪的英格兰,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并且开始不断丰富和发展“法律援助”制度,这进一步优化了“法律援助”制度,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其进行学习和借鉴,但是,对于“法律援助”的定义,不同国家的法律专家通常有着不同的见解。从广义角度来说,“法律援助”其实是一种帮助困难群众进行法律诉讼的形式,从法律的角度上维护群众的相应权益,其帮扶对象主要是经济能力较差的困难群众。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法律援助是一种帮助性的行为,主要是通过免费的法律帮助行为为人们提供刑事辩护。就我国“法律援助”而言,其定义也存在着广义由于狭义之分,从广义角度来说,“法律援助”通常由与法律相关的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这些法律从业人员通常是国家法律机构的律师。如今,“法律援助”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重要司法制度,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从中受益,使得困难群众也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狭义的角度看法律援助的主体主要是指律师提供的无偿诉讼服务。这些关于法律援助的定义都是符合我国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总的来说,法律援助的定义是完全符合我国社会制度的。
2.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的实践
2.1全宗设置及其分类
法律援助案件档案不设独立全宗,作为市、县(区)司法局全宗下单独的一类专业档案,与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等作为司法局全宗一级类目,下设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非诉讼案件四个二级类目,二级类目下按年度——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归档。
2.2立卷归档
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立卷,以卷为保管单位,采用子母盒方式迸行管理。规范统一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档案盒规格、案卷目录、移交登记表、卷内备考表等,并制定了规格样式,做到全市范围内标准统一。
2.2.1案件封面的构成
封面由档号、案件类型、案号、收案日期、结案日期、案卷题名、受援人、对方当事入、承办单位、承办人员、审理机构、主办人、审结案号、审级、案件办理结果、立卷人、归档时间、保管期限、密级等内容构成,并对每一项内容的填写进行举例说明。
2.2.2卷内目录表及著录要求
由承办人员在结案时,按要求填写或打印卷内目录。其中:“文号”为新增项目(著录要求按照档案数字化中文件级目录要求著录):日期填写材料形成时间,统一著录格式为8位阿拉伯数字:页号按“档号”中要求填写材料起始页号。
2.3案件档案数字化
《管理办法》对案件档案的数字化未作明确规定和要求,在实践中,我们根据数字档案馆和数字档案室建设的相关要求,对档案数字化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法律援助案件档案使用全市统一的档案管理软件进行管理,开展档案的条目录入及原文数字化工作。案卷级目录著录项目。全宗号、案卷号、年度、案件类型、案号、收案日期、结案日期、案由、受援人、对方当事人、承办人、承办单位、审理机构、主办人、审结案号、审级、案件办理结果、立卷人、归档时间、保管期限、总页数、密级。
3.加强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的思考
3.1卷内材料中支付凭证的收集
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因各地财务制度等因素,往往是按月或者按季发放案件补贴费用,按月或按季制作总的支付凭证,无法按照云南省办法所要求的,每个案件都有单独的案件补贴支付凭证。如果将支付凭证复印装订到相应的每一个案件中,将会造成大量的重件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对于支付凭证的收集归档,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收录到案件档案中保管,或每年的支付凭证作为单位会计档案的一部分管理,保管期限可以确定为永久。
3.2保管期限的划定
《管理办法》对保管期限进行了详细的划分,但划分依据过于简单。《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保管期限表》中,刑事类案件以判处年限在15年以上、5至15年、5年以下作为划分保管期限的依据,民事类案件按照诉讼标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万-50万元、10万以下作为划分依据,行政类案件按照当事人一方是省一级或国家部一级单位、厅局一级单位、厅局以下一级单位作为划分依据。
结束语:法律援助为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维护了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的效率,做好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这些档案将成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必须不断完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推行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方案,促进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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