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已经逐步实现了法制化,完善、健全的科学监督管理法律体系也逐渐形成。现阶段,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有序发展阶段。然而,通过分析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近年来,我国形成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运行模式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要重视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实现监督管理的创新发展,促进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意义
建设工程容易发生各类施工质量问题,从而对建筑产品造成影响。建筑施工行业已经进入了微利时代,虽然房产销售市场仍一片火爆,但过多建筑工程企业以及外来资本的进入,极大压制了建设工程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提高自身建筑产品质量,提高消费满意度以及企业形象,获得更高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是建设工程企业发展的唯一出路。同时从消费者角度,建筑产品对于多数消费者是一项终身的消费投资,是许多消费者终身继续,质量问题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其他商品无法比拟,因此加强建筑商品适量控制,优化建筑产品市场环境,也是保护我国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失的重要工作。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2.1相关的政策以及法规不够完善
一方面,政策以及法规本身就不够完善,不够贴近现实情况,因此当施工企业有不良行为时,很难依靠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也没有合适可行的处罚依据。另一方面,新技术和新工艺日新月异,应用越来越广泛,与之对应的规范、标准做不到立刻出台,这使得质量监督标准不能够与时俱进。最后,随着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建设和施工企业相对不如以前稳定,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当建筑质量出现问题时,责任源头不好追溯。
2.2部分施工队伍人员素质不高
部分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到施工队伍在其中的重要性,从而没有用心组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施工队伍。与此同时,也没有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开展技术交底和岗位培训工作,这样就会导致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无法得到有效提升,进而就很难适应现代化的施工模式和要求。
2.3质量监督部门管理力度不够
现阶段的工程质量为项目经理负责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没有足够重视整个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的管理工作,没有对项目部派驻从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测的专业人员,或者派驻有专业人员但没有实际的控制权力,导致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管理等形同虚设。另外,施工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够强、流动性大、责任界限划分不清晰等情况,都严重影响了质量的安全保证。同时政府作为业主的一部分工程,对工程监管方面的管理意识的落后和认识不足,导致部分工程的手续不合法就盲目建设。而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导致的监管不力,这些都大大增加建筑工程的质量隐患问题。
3、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与模式创新
3.1提升工作责任感
首先,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在建工程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在此过程中,相关负责人需要掌握本地区在建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并及时向相关施工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建工程的施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其次,工程质量监督专业人员还需要督促各负责学科提高自身的工程质量意识,促进各学科在建设过程和建设项目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各主体的共同努力,在建工程的最终施工质量不断提高。
3.2对内强化管理,提升执法水平
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需要坚持集体执法检查的原则。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需要单次派遣两人甚至以上,不得单人行动。这种做法不仅仅有利于保证执法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而且有利于实现业务知识的互补,促进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综合能力。其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档案,需要由专业工作人员负责实施统一化的监督管理,例如,相关部门或者办公室需要每天将各个监督小组前一天发出的建筑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按照工程的类别以及其他标准实施科学合理的归类和存档。同时,还需要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进行统计,每周总结相关问题形成独立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领导查阅。
3.3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共同进行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单位在执行监督活动的时候普遍将行为监督作为核心,将实物监督作为辅助工具。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却常常出现实物监督被忽略的状况,因此这就很有可能导致工程材料问题难以获得有效处理,在投入使用后方能发现其存有的质量问题,如此必然会导致整体施工流程受到影响。工程质量监管部门需要将参与建设工程的主体全部囊括到检查范围之中,监督其各种行为质量问题。通过巡查、季度大检查、随机检查相互融合的全新检查机制,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覆盖,及时调整优化各种工作方法,针对于现下建设工程中存有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处理。
3.4实行动态化的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单位除了需要进行常态化的质量监督管理以外,还要实行动态化的质量监督管理。而所谓的动态化的质量监督管理,就是建设单位需要建立起一支动态巡查队伍,然后在日常过程中实行日常巡回检查和突击检查[3]。其中日常巡回检查的主要检查内容是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的记录到质量管理人员的日常监管表之上,该表将作为后期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而对于突击检查,其主要检查的便是建设工程的实际质量检查,而为了能够提高突击检查的实际效果,动态巡查队伍可以通过随机抽样秒的方式来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若是发现有工程质量问题,那么不仅要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返工,还要对负责该区域或者该部分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3.5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创新
必须要对全员开展一系列的专业知识培训与指导,提高计算机人员的操作水平,要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开展分片培训,要体现出一定的可针对性。在信息化平台中,要加强相互交流与协作,广泛征求相关人士的意见和想法,更好地完善信息化系统的应用范围与功能。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来说,必须要充分借助于现代化监督手段,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效率,实现工程质量动态管理目标。要加快构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站,实现联网制度,严格监督网上下载工作任务和档案电脑储存,整改指令全部联网。并且综合采用网上报监、投诉以及备案等办公方法,确保办事效率的稳步提升。要通过摄像头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充分掌握好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
结束语:未来的社会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只增不减,随着社会的变化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质量监管模式必将发生深远的变革,质量监管将面临更加艰巨的挑战。这就对质量监督人员提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质量监管人员需要不断探索监管机制新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科学规范地管理建设工程质量,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到达新高度。
参考文献:
[1] 黄绍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J].广西质量监督报,2010,07:47-48+51.
[2] 杨爱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对策[J].智能城市,2017(07):158.
[3] 李文治,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与创新模式探讨[J],城市建筑,2019,16(32):18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