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收益、利润构成和市场估值,因此,企业的会计人员要按照新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改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内容和流程,严格控制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初始与后续计量过程中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从多个角度来提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精度。
一、长期股权投资
首先就是控制,所谓的“控制”,就是指投资方公司可以通过股份和经营权的设置,来对被投资公司进行控制,而这种控制是指在经营管理、董事会决策、股东大会等各方面都拥有完全的控制权,也就是说,投资方公司可以干涉被投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管理,所以被投资公司的决策就完全取决于投资公司的经营效果。其次是联合控制,在长期股权投资中,联合控制是由投资方企业和其他合作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联合控制,并对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份进行联合分配,该设计的重点是对合资企业的投资。在共同控制之下,对于投资方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需要得到全部参与投资企业的同意后,才能展开运作。而在进行投资之前,各参与投资企业都需要签署一份有关的合同,在合同中要对被投资企业的利益分配做出详细的说明,还要一起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业务活动运营和财务管理工作当中。最后也就是重大影响,在长期股权投资当中不仅包含了控制和共同控制,还存在一种具备重大影响的概念,详细来讲就是投资方巨额被参与到被投资方财务管理当中的权利,但是并不具备单独控制和共同控制被投资方经营决策的权利,在长期股权投资管理的落实当中,投资方企业完全能够在被投资方企业的董事会中占据一席之地,同时也能够针对被投资方的经营管理与决策实行相应的管理权利,但是并不能将被投资方的经营决策完全控制,投资方最终的决策结果也会对被投资方的经营产生直接影响[1]。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动内容
(一)核算范围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只对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性投资为主的核算进行规范,而对旧准则中的短期投资、债权投资等,根据投资目的与具体形式,将其纳入了金融工具,展开了规范的确认与计量。按照新会计准则,如果投资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产生重大干扰,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在公开市场上并没有具体报价,并且公允价值难以计量的情形,都是被划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完成核算的。
(二)核算方法的选择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新会计准则没有再单纯地按照股权比例来决定成本法和权益法,而是从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投票权出发来考虑投资企业能否对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施加相关的影响和控制。过去的会计准则中,对于没有控股关系、共同控制关系、没有重要影响力的被投资企业,应当使用成本法;而如果是有很大的影响或者是有很强的控制,那么就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如果投资方可以对被投资企业董事会和股东会实时控制,那么就需要按照成本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是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新会计准则要求投资方应该以投资的属性为依据,采用权益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收益。
(三)初始计量
在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初始成本的计量,有了更加详尽和全面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以控制权的核算思想为基础,企业要根据真实性原则,对在各种投资模式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中的控股情形、非企业重组合并等的初始成本计量和核算展开了更深层次的规定,以防止由于初始成本核准结果出现偏差而造成的公司的损失。在相同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无论何种形式兼并方都应当将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合并报表的账面价值的份额当作最初的投资成本[2]。
三、新会计准则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
新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方对所控制的子企业,除投资方子企业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外,应采取成本法核算投资成本。投资方在决定是否要对被投资企业实时控制时,应当全面考量其所拥有的被投资方的权益总量能否对被投资方形成绝对控制。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还指出,如果经过确认,投资方不能对被投资企业产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那么它依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对投资方在实施这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和成本进行计量。成本法长股的账面价格不随被投资公司的营运收益变化,但会因投资人对其所持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而变化。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
在新会计准则中,权益法的核算不再对成本法中的同一控制与非相同控制进行区别,对任何合资企业以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都必须使用权益法。在新会计准则下,权益法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投资方企业能否对被投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的投票权进行控制,进而对其能否产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进行判断。投资方应当从其所持的股份比例的大小和其是否具有表决权等方面来进行分析,从而对其核心属性做出判断。当投资者拥有相当数量的表决权,并且能够对公司的运作有直接的影响时,就有必要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三)A软件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选择案例
A软件公司是于2020年在全国 SWIFT上正式挂牌的,上市期间, A公司和证券公司都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产生了很大的分歧。A公司在 B公司投资10%的股权,在 B公司设有一位董事,在 B公司有20%的投票权。C集团持有 B公司46%的股权,将其作为一个全资的子公司来运营, B公司可以参加 C公司的各种运营和决策,重大运营和决策都要经过 C公司的审批。为将管理层次的理顺,根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 C集团和 A企业之间签订了一份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双方在 B企业股东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的时候,采用同样的意思表示,如果 B企业股东会表决事项有较大的争议, A企业就会根据 C集团的决策意图进行表决[3]。A公司因为达成了一致意见,所以放弃了在 B公司中20%的投票权,所以不能对 B公司产生太大的影响力,所以在新的会计规则下, A公司必须以成本法进行计算。在证券公司看来, A公司已经有了一位独立的董事,虽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但在重要的事情上,他们还是有20%的投票权,还是可以对 B公司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在新的会计准则下,他们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在初期确认方面,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最大不同是,成本法只适用于非相同控制的情况,而权益法则主要包括了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在后期的计量中,无论投资企业的投资费用与被投资企业的真实净资产的相应出资数额之间有无一致,其初始计量费用均未变化。但是在权益法下,被投资方企业通过实现净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化,都会对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投资损益产生影响。
结语:
伴随着企业之间的投资往来关系越来越复杂,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现实业务操作过程中,往往因为合作关系和竞争关系发生了变化,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发生了变化,从而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方式产生了影响。投资方企业必须要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内容和流程进行改进,这样才可以提升其收益。
参考文献:
[1] 刘名扬.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研究[J]. 财会学习,2021(32):73-75.
[2] 吕景芳.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及对企业影响研究[J].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20(15):0066.
[3] 陈锦齐.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及对企业的影响探析[J]. 财会学习,2019(1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