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不到位。尽管相关部门在乡村法治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花费了很多时间,但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还没有形成法律法规宣传的长效机制。由于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使得农民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够,法治宣传也无法贴近实际,从而使得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受到限制,载体不足,宣传形式单一,缺乏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从而导致村民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情和主动性大大减弱,从而使得法治观念无法深入人心。
(二)工作机制不完善。在落实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中,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有的村没有人具体抓法治建设这项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度也不够快,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滞后,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由于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缺乏,使得无法实现专人专职,而且工作者的技能水准各异,加上农村的执法体系不够完善,执法者的能力各异,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管,使得整个工作的范围受限,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法治运行效能低。尽管相关部门都在努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一些非法的农业活动,如非法占据农田、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及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行政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服务等同村民的需求也还有不少差距,还不能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法律需求。村里真正懂法律的人较少,乡村干部由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往往无法用法律解决具体的问题和矛盾。
(四)法治意识不牢固。随着法治宣传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的力度不断加大,广大村民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但村民的义务意识还相对淡薄,部分村民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由于受传统农耕文明的影响,村民遇事“讲人情、走关系”的思想依然存在。村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还不足,在处理村里各种问题和矛盾时,明白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解决,但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不明白怎样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不能完全依法依规有效解决村里各种矛盾和问题。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对法治乡村建设的认识和理解也不够深入,未能深刻认识到法治乡村建设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五)执法水平不够高。在乡村执法过程中,有些基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时还存在暴力执法、过激执法、与村民发生冲突等现象, 这些现象既不公正也不文明,甚至有些行为还是违纪违法的, 有些部门的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与村民百姓的坦诚交流和有效沟通, 各种暴力抗法情况时有发生。
二、解决法治乡村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夯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针对乡村的法治宣传和普及活动,并且给予村民充分的政策指导和帮助,以便让他们深刻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贯彻执行。为更好地促进乡村发展,我们应该加大对涉农机构和乡镇官员的培训力度,让他们更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渠道,通过QQ群、微信群和其他社区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法治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更好地推进“法治示范村”、“星级农户”等评选活动的实施,需要不断加强对法治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如以案例解析、实地调研、实践演练,让更多的村民了解、掌握、运用法律,从而促进“法治示范村”、“星级农户”的实施,并最终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完善法治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对乡村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建立乡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配齐配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落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作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的作用,加快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引导和鼓励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三)提高法治建设效能。积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全面深化乡村法治改革,坚决打击非法占据农田、毁损自然资源、污染空气、污染河湖、损害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采取有效的司法救济、法律服务,努力让群众获得更好的社会保障。积极推行“凡事法当先,办事法做主”的原则,不断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创造良性的乡村发展环境,严格落实村民的权利义务,精心编排和优化相关的办公流程,以法治的视角来推动农业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经济管理、农村土地使用和保护等工作有效开展,为构筑和谐美丽的乡村提供有力的支撑。为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该重视对基层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简明扼要的方式进行法治宣讲,运用好宣传教育手段, 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推动普法宣传提质增效。运用好宣传阵地,可以依托村综治中心、村文化广场等开展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乡村执法人员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自觉深入基层、联系人民群众,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意识, 乡村执法人员要充分发挥服务基层群众的职能优势, 切实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服务于乡村法治建设。要举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通过开展专业的“学法、用法、守法”法律知识培训,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增强其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全面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乡村法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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