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生态环境监测是指利用相关技术和方法,对生态环境中存在的污染物的种类和含量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价,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信息参考。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生态环境监测的技术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1.环境监测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现状
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升级和复杂化,环境监测能力也在加强,以便更好地了解、分析和应对各种环境问题。这一积极行动的目的是确保环境的可持续性,为今世后代提供一个更健康和更可持续的生态环境。它不仅包括水、土壤等基本要素,还涵盖了生态系统动态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更全面的内容。通过投入大量资源和技术,监测体系能够实时、全面地收集环境数据,形成一个高效、覆盖广泛的数据网络。环境监测的强化不仅在于数据的收集,更在于数据的分析与应用。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手段,各国能够更加准确地解读监测数据,揭示环境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从中获取有价值的洞察[1]。
2.生态环境监测的主要特征
中国环境监测起步晚,发展速度快,综合性特点十分明显,重点表现在制度、技术、标准化等方面。(1)以系统性为例,环境监测对象众多,从环境咨询到实验室测量,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发生风险。为了保证监测的有效性,实践主体通常从系统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适应性强的环境监测方案。并按全生命周期进行系统监测。(2)以技术性为例,环境监测专业性突出,对土壤、水、空气及职业环境进行采集与测定期间,需借助专业设备、操作技术及相关规定中的要求进行实践,以此保障监测符合科学原理。(3)以标准化为例,环境监测时要求实践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以往的经验表明,虽然环境监测中的执行条例与具体标准因监测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差异性十分突出,但是对污染物空间分布规律与浓度等数据要求较高,通常先采用标准化监测手段保障数据的真实性、精准性,再以此开展环境质量评价与影响评价等。
3.生态环境监测的基础作用
1)数据收集和数据库建立。监测与评价提供了大量的实时监测数据,可用于建立环境数据库。通过收集和整理这些数据,可以建立一个全面而准确的环境信息档案,并为以后的分析和决策提供依据。2)建立问题识别和预警机制。监测和评价可以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和异常变化,包括自然灾害和污染事件。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对比,可以识别环境问题的发生趋势,建立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干预和应对,降低环境风险。3)影响因素分析和控制。监测与评估还能够揭示生态环境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可以识别出主要的污染源、资源利用方式和人类活动,进一步分析这些因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这有助于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降低负面影响,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2]。
4.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策略
4.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责任体系
一是厘清各级事权,明晰监测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明晰省级与地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全省性、区域性环境质量和生态质量调查、监测、评估工作,以及国家和省部署的临时性环境质量和生态质量专项监测为省级事权;农业面源监测核查、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其他服务于地方环境整治和污染治理的监测事项为地方事权。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省内各地应按照“谁排污、谁监测”的原则,督促并确保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和水产养殖场依法依规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面源监测核查工作,加快识别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非规模化畜禽和水产养殖场的责任主体,遵循“边改边管”的原则,督促完成规范化整改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4.2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框架
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框架是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行动目标、行动措施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明确,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有序开展提供总体指导。根据当前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应重点从两个方面明确工作体系建设框架。首先,以高质量环境监测为指导,细化明确体系建设目标和要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当结合上级单位和部门印发的相关通知,对开展高质量环境监测方面应当具备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等条件进行明确,将高质量环境监测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为具体监测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与要求。其次,以质量管理目标为参照,细化各环节质量管理标准。在确定各项环境监测内容的质量管理目标以后,要根据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明确负责相应监测项目的主体在质量管理方面应当严格落实的标准,使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有明确的参照方案。
4.3科学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评价
为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有必要重点进行相关评价,把握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问题产生的原因,对体系内容进行优化调整,确保体系运行符合现阶段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首先,突出系统运行效果评价。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应以结果为导向,即根据体系运行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质量管理目标进行评价。其次,注重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生态环境监测的公共性决定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不能完全由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内部的单位、科室和人员主导,而是应当结合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适当地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从第三方的角度考核评价和反馈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状况,帮助生态环境监测主体了解现阶段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3]。
4.4提高信息流通效率
信息流的效率对环境监测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数据的应用效果和决策的准确性。建立跨部门和跨区域数据共享机制是实现全面和可持续环境监测的关键步骤。为了实现信息流的高效率,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通过统一的平台,可以对各类数据进行集中存储、管理和分析,从而减少重复采集和数据冗余,提高数据的综合利用效率。此外,使用标准化的数据格式是实现信息流通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可以确保不同数据源之间的互通性和一致性。标准化的数据格式有助于降低数据转换和整合的难度,使得数据共享更加便捷。云计算技术可以提供高效的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支持大规模数据共享和分析。通过这些技术,监测数据可以更迅速地被收集、传递和共享。
结束语
环境监测不仅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监测预警功能,而且在支持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政策、规划和决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责任体系,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框架,科学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提高信息流通效率,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 袁鹏.浅析环境监测对环境工程建设的重要性[J].技术与市场,2017(5):346+348.
[2] 韩涛.关于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策略探讨[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7(2):118-119.
[3]渠巍,肖婷,陈召户,等.加强现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策略研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7(35):126-127.